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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吻(14)+番外

实在是太可笑了,比电视正演着的憨豆先生还可笑。

她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是他所谓的好女人,不过她相信被他爱上的女人一定会很幸福。

他是个很特别的男人,打拳的时候霸气十足,说起话来玩世不恭,看样子那么Man,却愿意回家给心爱的女人做饭。这种矛盾让他越发显得十分可爱。

说真心话,不光唇形性感,半眯着眼睛看人的时候更性感……

面总算泡好了,她一边吃着索然无味的泡面,一边下定决心,如果有个男人跟她说:嫁给我吧,我愿意每天给妳做饭。

她就点头。

再幻想一下,有个唯唯诺诺的男人牵着她的手说出这样的话,那场景让她顿时觉得被雷劈了一下。

搓搓麻痹的手臂,她猛摇头。看样子要有个前提条件,还得是很Man的一个男人!

标准或许有点高,降低点,能有今天那个男人一半的男人味,她就接受。

在这样扭曲的爱情观影响下,突然被安以风牵住手,听见他说:“我请你吃饭。”

可想而知,司徒淳有多么莫名其妙且头晕目眩。

又听见他说:“因为妳捡了我的钱包……”

她恍悟中不免有些失望。

下一句……

“因为,我喜欢妳。”

她真觉得自己被雷劈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对他半真半假的表白,她没有回应,不是不想,而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想接受,怕太糙率,想拒绝,又怕他就此放弃……所以,她选择保持沉默。

而他偏偏霸道得可爱,自作主张为她做了决定。

司徒淳带着一点点窃喜,一点点迷茫回到家,躺在c黄上安以风那张俊美的脸,那黑色真皮夹克下强健的体魄挥之不去……

她爬起来照照镜子,因长期疲劳而乌黑的眼圈,近期营养不良略显苍白的脸色。

他不是耍她吧?

他不是来真的吧?

她抓抓头发,决定放弃思考这些没有意义的问题。

夜半睡得迷迷糊糊,她猛然想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她居然……忘了问他的名字。

翻个身,继续睡:名字不重要!

第二天下班,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Shopping,买了条性感的黑色短裙,买了一套Chanel的化妆品,顺手拿了瓶No.5……临走的时候路过Prada,还刷信用卡买了条新款的男士皮带。

回到家吃完泡面,她把东西拿出来左看右看,对自己说:“司徒淳,妳完了,妳开始分泌雌性荷尔蒙了!”

……

之后的几天,她一直忙着工作调动的手续。

到新警署报道的第一天,几个师兄带着她熟悉环境,她还在偷偷猜想会不会遇到他?如果真的遇到,她该说些什么?

没想到,天意弄人。

安以风! 这可笑的三个字砸碎了她美好的初恋时,她自嘲地苦笑,名字……很重要!

那晚,司徒淳在警察局看了一夜的卷宗,把卷宗上每个死者照片都看了无数遍,看到初恋的热情冰冻,荷尔蒙分泌终止。

看到她坚信:安以风,她不会去爱,也没法去爱。

既然命中注定他们是警察与罪犯,注定他们活在不同的世界,她只能选择忘记这第一次的心动——即使这很难。

……

第 7 章

嘈杂的菜市场里,一身洁净的司徒淳搬着一件件满是腥臭的货物,不知是她与这杂乱太格格不入,还是她总会吸引安以风的视线,总之,拥挤的人流中,刚巧路过的安以风偏偏一眼就看见她。

他让跟着他的人先站一边,自己走过去,讪笑着跟正在搬着货物的司徒淳搭讪:“嗨!看不出你手臂这么细,还挺有力气的。”

“……”

她好像没听见,继续搬着东西,只是有意无意将手里满是鱼腥的箱子从他衣服上蹭过去,弄得他一身污渍。

“我帮你吧。”他伸手去接箱子,她毫无前兆地松手。

异乎寻常的沉重压上他还没来得及用劲的手臂,好在他反应快,狼狈不堪地抱住。

抬眼时她已经去跟卖鱼的大娘在闲话家常。

“是你男朋友长吧?”

“是不是在追你啊?长得挺帅的。”

“是啊!是啊!”旁边又凑过来两三个女人表示赞同。

她一本正经地回答一句:“是杀人疑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