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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爱(5)+番外

乖乖:【还是这个称呼更能体现我的性格。】

这人最烦人的就是——从来没有自知之明!

薇薇听我讲完,完全找不到语言点评,只干干说了一句:“你们真是天生一对!”

我抿了一口甜中泛苦的咖啡,对她说:“这世上没有谁和谁是天生的一对,婚姻里所有的任性和容忍,骄傲和卑微,付出与索取,还有默契与理解,都是两个人在点点滴滴的相处中磨出来的……”

当无情的婚姻磨平了你们刺痛对方的棱角,你们就成了天生一对!

?

☆、Chapter3 吵架那点小事

?生活没有一帆风顺,正如爱情没有永远的甜言蜜语。

烦人是处女座。度娘说处女座的人,最要求完美,最易给人压力,没有之一,不是我说的。

而我,双子座,典型的傻白甜,没心没肺,迷迷糊糊,用烦人的话说,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凑合,最大的缺点就是太能凑合。

可想而知,我们刚在一起的两年,分分钟天雷勾地火,吵得鸡飞狗跳。

久而久之,当烦人发现自己改变不了结果,只好改变了态度。他在不懈的实践摸索中总结出一套可以分分钟平息战斗,克敌制胜的战略战术。

Action 1

烦人半夜十二点过五分进家门,我飞速关了写到关键情节的小说,装作半梦半醒状指责他:“你看看现在几点了,你怎么才回来?我不是告诉过你,十二点以前必须回来吗?”

烦人:“本来可以回来的,可出租车司机开错路了。我错了!我保证下次不找这个不靠谱的司机!”

我:“听起来的确不是你的错……洗洗睡吧。”

Action 2

四天后,烦人又半夜十二点过十分进家门,我再怒:“你每天除了出差,就是在外面应酬,天天半夜三更回来,你当我是什么?酒店服务员?”

烦人立刻反驳:“天天?你用词太不准确了,我昨天下班就回家了,前天十点多回来的,大前天也是十二点前进门的。”

“噢……”

貌似不是天天,我冤枉他了。

至于大大前天,我想不起来了,这已经超出我的记忆力所及的范畴。

Action 3

一个月后,我们因为一点小事吵起来。

我气急,收拾东西就要走。

烦人眼疾手快拦住我:“你去哪?”

“我不想看见你,我走!”

他立刻堵了门,说死不让开。

我直接把他的衣服丢过去:“那你走,别让我看见你。”

“我才没那么傻呢!”

呃,他这是骂谁傻呢?

我正要爆发,他指了指墙上的挂钟,“已经八点了,你再不去更新小说,读者该着急了,因为私人恩怨,耽误更文这样的大事,不是你的风格。”

“你……”说的有些道理,“好!你等着,等我更新完这章再回来找你算账!”

等我更新完小说,美滋滋刷完了留言,我彻底忘了刚才吵到哪了!

Action 4

还有一次,为什么事生气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这次我绝对不会原谅你的,一定不会!”我信誓旦旦说。

他说:“我请你吃烤ròu去吧。”

我大吼:“别以为一顿烤ròu就能解决问题!”

“两顿,我们之间还有两顿烤ròu解决不了的问题吗?”

我的怒气毫不见减弱:“这件事就解决不了!”

他立刻意识到事态严重,笑嘻嘻坐到我身边,手不老实地搂过来:“那我只能亲自解决了。”

“你……你吵架的时候能不能正经点?”

“二次!”

“你能不……唔……”

此处省略一万字。

XX分钟后。

我完全忘了自己为什么生气,只觉得需要一顿烤ròu补充体力:“走,吃烤ròu去。”

Action 5

记得我写《洞房花烛隔壁》的时候,深深迷恋上了某师兄,我每天沉浸在小说里不能自拔,把烦人关在书房门外,不许他靠近,以免影响了我对某师兄滔滔不绝的爱恋之情。

烦人终于忍无可忍,爆发了。

吵架的过程我早已忘得一干二净,总之结果就是:他一再认错,一再保证以后再也不对我发火了,我还是不理他,把自己反锁在书房,不肯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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