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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衫(45)

“多多,你不知道穷途末路是他的酒吧吧,这个家伙啊就是喜欢玩不一样的。因为想唱歌,想跳舞,就组建自己的乐队。因为乐队没有演出,其他酒吧不认可我们的实力,旭言干脆自己开了一间酒吧。”

阿莫抽着烟,递给旭言一根,旭言摆摆手,在云多面前,他不想抽。

云多几乎崇拜起旭言了。大学就业本就艰难,毕业等于失业,可他还是在校生,就有如此成绩,简直就是全体学生的偶像了。

旭言看着云多崇拜的眼神,有些好笑。

“我只是出钱,具体经营还是阿莫。”

“我看你一直心情压抑,我怕这些郁闷纠结在心里让你难受,你一发火就会摔砸东西,这虽然也是发泄的一种办法,可这点不好。如果你心情不好可以把这股郁闷转移到其他地方。”

旭言推着云多到了架子鼓边。

“架子鼓,你爱怎么砸怎么敲都行,不仅可以敲出音乐,还可以发泄火气呢。小杰,教一下云多,他可是今年的高考状元,脑子好用着呢,你耐心教几次,他就会了。”

小杰有些高傲,手里转着鼓槌,一只手能把鼓槌转出花来,上下翻飞,在指间跳跃,平头,眼睛上挑,似笑非笑的。

“玩一下,不喜欢我教你唱歌。”

拍了一下云多的肩头,跟着阿莫走,阿莫一边走一边抱怨,一个月都没来了,也不知道你忙什么,账目也不看看,你来了,就把所有的往来账好好算一下吧。

云多有些兴奋,他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种乐器,他好像只有小时候接触过口琴,他一直觉得架子鼓是一首歌曲的灵魂,鼓点总是能挑着神经,不管是高昂的,还是激烈的,或者是欢快的,都能表现出来。其实乐器都是美妙的,不管哪一种乐器,他的存在就是一种美得见证。

小杰转着鼓槌。递给云多一双鼓槌。

“什么时候学会转鼓槌,你的手的灵活度也就练成了。”

云多看着他转,小杰放慢速度,先是从手背绕过,在经过每一根手指,再从小拇指道大拇指,再在手背翻滚一周,再抛起,接住,再继续转。

其实,转鼓槌就和上课时候转笔一样,一根圆珠笔在手指尖也是上下翻飞的,云多无聊的时候,也经常玩笔,他可以一边听课,一边转笔,还不掉下来。

虽然鼓槌要比圆珠笔长一些,可这不是很难,熟悉了十分钟,他已经能转起鼓槌,又熟悉了几次,虽然不如小杰那么熟练,可已经非常好了。对于一个从没有接触过架子鼓的人来说,他的手指灵活的叫人吃惊。

小杰似乎也来了兴趣,怪不得旭言说这个男孩子聪明,果然不一般。学习的很快。

“你看着,我敲一段西班牙斗牛舞曲,曲谱在我背包里,你看得懂吧。我示范一遍你就照着曲谱自己试试看,有不懂得地方,你问我。”

小杰敲了很短的一段,拿过曲谱,一个音节一个音节的教着,再给他鼓槌,让他感受一下,那里是大鼓,那里是二鼓,脚下要怎么配合。

云多一边看着曲谱一边尝试着敲了几遍,然后慢慢连贯起来,很短的一段曲目,小杰还在一边指点,稍有不对,马上指出来。

有两个小时左右,云多已经能不看曲谱就可以敲出这段曲目了。小杰脸上露出微笑,云多果然聪明,第一次接触,就能简单的敲出歌曲,他记得他那时候学,可是用了一个星期才练熟悉了一首曲子。

云多也很激动,很兴奋。他喜欢敲打出来的音乐,他喜欢鼓槌敲击在鼓上的感觉,他喜欢用敲击来表达自己的喜悦哀乐,这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新奇的事情。

旭言可算是理顺了账目,也不知道阿莫是怎么弄得,一塌糊涂,他重新做了帐套才算是搞定了。

不放心云多,走到练习室一看,云朵已经坐在架子鼓边了。

小杰让他再来一遍,他不提示,也不给看曲谱,自己发挥。

云多深呼吸,他第一次驾驭架子鼓,第一次演奏,这首西班牙斗牛曲热情奔放,他要把这种欢快热烈的节奏敲出来。他要达到最完美。

鼓声响起,吃惊的变成了旭言。

旭言真的是瞪大了眼睛,就好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看着云多。

全心投入演奏架子鼓的云多,就好像是切换了第二个性格一样。

云多平时里挺安静的,也不是很多话,虽然有些别扭,很死心眼,但是他不是喳喳呼呼的人。总体来说,云多是一个温和的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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