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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而行(31)

贺枫的车停在一个镶着白瓷砖,防盗门,宽敞的门口,歪着头对他笑。

“这也是我爸妈不想去北京的原因,农村不比市里差,环境也不错,地方也宽敞,咱们家的房,看见没?花了十几万盖起来,独门独院,前边种花,后边养鸡鸭,这要是放在北京市里,这么大的房子要多少钱?五百平米,还不算院子,你有几百万也卖不下来。现在也实现了村村通,各个村儿的路面都修了,就是我们下高速的那一段不好走。好了,到家了,咱们到家了。到家之后再让你好好参观一下,我设计的哦。”

杨萌有些紧张了,也许是贺枫说的近乡情怯,也许是因为他快要见到贺枫的父母,下车之后,转了一圈,把他记忆里的小农村和现在的农村做了一个比较,一个融合,路边干净了平整了,新房多了,在村口的那些人穿着也新颖很多,路边也有鲜花,在这里没有城市的紧张,显得非常悠闲,空气里也没有城市里的汽车尾气味道,仿佛风一吹带着的就是庄稼成熟的香甜味道,十四年没有回来,农村果然大变样。不再是落后,封闭,尘土飞扬,马粪牛粪的叫人难以下脚,怪不得贺枫要甩了他大学时候的女朋友,已经变得这么好的农村,他干什么说不敢踩在农村的路上,担心弄脏了鞋子。看不起农村人的人,是应该甩。

贺枫打开后备箱,拿出杨萌采买的大包小包,杨萌现在真是不分你我了,掏出一张卡随便的刷,也不管是谁的,他这个改变让贺枫很开心,很高兴他不用分清楚你我,而是我们。就是花的有些多,那个一万的卡差一点让他刷爆,那可是他们一个月的生活费,高消费的地方,他也没办法,现在有了杨萌,花钱也少了一点,不用整天在外边吃饭,也不用开车上班,自然也就省钱不少。

他差一点把超市的滋养保健品搬空了。不管贺枫很无奈的说,咱爸咱妈不喜欢吃着东西,还是喜欢喝玉米粥,农村人没有那么多的补养观念。

贺枫锁上车门,用胳膊肘推着他。

“到家了,看什么呢?走啦。”

杨萌这才转身,他发现月台上,站了八只黑黑的小脸,一个一个圆滚滚的身材,睁着大大的黑眼睛,拼命摇着尾巴,一看见贺枫,带头的两只大的纯种八哥犬就开始兴奋的叫起来,其余六只也学着叫唤,一时间,狗声鼎沸,六只小家伙排着队冲下月台,围着贺枫就转圈,兴奋得就像是看见骨头一样,撒着欢的闹着。

贺枫丢下东西,抱起其中一只大的,杨萌也发现这群小东西真的好可爱,黑黑的小脸,单纯又无辜的眼神,特别招人喜欢,手一伸,抱起两只,其余的几只扒着他的裤子,拼命的摇着尾巴,呜呜的发出可怜的叫声,他们也想被抱抱。

“大乖,哥哥好想你,小乖,哥哥也想你啦,别咬我的裤子啊。”

贺枫被这几只巴哥犬围攻,杨萌倒是很受欢迎,被两只小狗左右的舔吻着,他感觉脸都被口水洗了一遍。

“回来了啊,小兔崽子,你还记得回家啊。”

门口传来的声音很熟悉,杨萌抬头看见一个身穿紫红色长袖的女人,这是贺枫的老妈,十四年,只给这个慈祥的农村女人曾加了一些白头发一些皱纹,还是和以前一样,看见贺枫就骂小兔崽子。

贺枫皮皮的笑着,一手抱着狗,一手拉着杨萌。

“老妈,还记得不?杨萌啊,李忠老叔家的儿子,我把他带回家了。”

贺枫的老妈一看见杨萌,马上走下月台,拉着杨萌左左右右的打量着,依稀还记得那个孩子的轮廓,白净斯文,乖巧听话,很懂事,学习成绩好,每天都来家里和贺枫玩,一晃眼十四年没有看见过了,成大小伙子了,变得更英俊了,更好看了。

“好孩子,还记得这个地方啊,快快,咱们回家,三婶儿给你做好吃的,回家吧,孩子。”

杨萌鼻子有些发酸,回家,眼前的中年女人就像是他的妈妈,如果他妈妈没有去世,也会像贺枫老妈一样激动的欢迎他回家吧,就算是外边的世界在美好,可他想要的就是希望家里有人惦记,有个人在门口等他回家,回家,这个词一说,总是让他很激动。

“三婶儿,我好想你。”

杨萌笑笑,可是眼圈红了,贺枫老妈的眼泪唰的一下流出来,如果他李叔没死,这个孩子就不会离开,看样子是受了不少的苦,还能记得这里,这个孩子真的很有心,抱住杨萌,拍拍杨萌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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