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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八口小锅 阅读记录

于是,当司喆骑着摩托车赶到这里,找到他时,看到的就是一个头上顶着衣服,背着双肩包,站在一家小吃店的屋檐下看别人在冰柜里挑沙茶面加料的人。

外形狂放的重型机车已经吸引了无数好奇的惊艳的目光,更不用说骑车的人,一双逆天的长腿分别支着地面,先用力踩下脚撑将发动机熄火,再潇洒地一抬,直接从车上跨了下来,边走边摘掉头盔夹在腋下,随便甩甩头发,掸一掸机车服上沾到的雨水,动作自然流畅,像是精心设计渲染过的电影画面,每一帧都完美得无可挑剔。

他在众人的注视下走到唯一没有回头的窦忆慈身后,看了他一会儿,俯身钻进他用衣服撑起的雨棚里,笑着问道:“饿了?”

雨水也无法洗去他身上那种特别的味道,温柔与强势并存,一下就将窦忆慈拢住,包围得密不透风。

窦忆慈扭头,差点跟司喆鼻尖撞上鼻尖,却不曾后退,只是心一慌,手也跟着一松,瞪着圆圆的眼睛,眼睁睁地看着衣服落下来把自己和司喆都罩住了。

一瞬间,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在守株待兔,谁又自投罗网。

片刻后窦忆慈迟迟开口:“嗯......这个面闻着好香。”是做梦吗?还是你真的来了。

为什么好想亲你,可不可以亲你,就一下。

好想你啊,七年都能度过,现在却再也不能忍受多一秒钟跟你的分离。

只要再近一点,再莽撞一点、勇敢一点就能亲到了,司喆这时却已经掀开衣服直起了上身,没给窦忆慈尝试的机会。

空气涌入,冲淡了方才的那一团暧昧。

司喆没问窦忆慈怎么会来,也不问别的,只语气有些宠溺地跟他商量:“还能再坚持一会儿吗?想带你去别的地方吃。”

四周所有乱七八糟的人、吵闹声、频闪的光,都被磁性的嗓音和温柔的眼神模糊弱化了,窦忆慈觉得这雨可能有腐蚀性,淋到就会被融成一滩荡漾的水,大脑不能思考,身体四肢也没什么力气,只能软绵绵地问什么答什么,什么都听他的,都好。

司喆也被窦忆慈这幅又乖又傻的模样蛊惑得不行,才带他往路边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停下来看他,问他:“要不要牵手?”

牵手?像......像正在过马路的那对父子一样吗?窦忆慈呆呆地,先点头再说,心想,从被迟心心送到机场,到现在站在这里,我果然很像容易走丢的样子,二十三岁的人,好丢脸啊。

司喆走在他右边,在他胡思乱想这些的时候拿走了他的外衣,准确地捉起了他的右手。

他手掌宽厚,十指修长,掌心是暖的,还微微有些湿润,窦忆慈不自觉地抓紧了些,那股暖流便一下子传到了他的体内,变成心脏起搏的动力,血液和体温的热源,让他漫无边际地幻想起来,认定这只手一定抓到过雨,抓到过风,抓到过在诗里飞舞的萤火虫,抓到过一颗黯淡的却始终留有余温的星星。

司喆的车太酷了,停在路边一会儿就有人上前围观,议论不休,不断发出惊叹。

窦忆慈对摩托车一窍不通,只觉得它看起来好像一头雨夜中滴着水的金属怪兽,浑身散发着迅猛而野性的气息,比任何诱惑都能挑起男人的征服欲,令他们趋之若鹜。

他在北京的大马路上也见到过,不是哈雷就是雅马哈,也很帅气,但都不像司喆这台,设计很简洁,除了必要的灯具和后视镜,没有多余的装饰,不像是特别招摇的街车。

只是这么酷的机车上竟然还挂了另外一顶粉色的电瓶车帽,连没什么审美细胞的窦忆慈都觉得太违和了......

简直是赛博朋克版的美女与野兽。

雨还在下,窦忆慈的外套虽然厚,但不挡风,司喆脱下自己的夹克给他穿上,拿起那顶圆圆粉粉的头盔要给他戴,谁知一向听话的小家伙儿这回却表现出了一丝抗拒,往后退了半步,躲开了。

“......”

不想让司喆误会,窦忆慈十分为难地赶紧解释:“这个也太娘了......”

司喆忍着笑,也对这位满脸写着“我是爷们儿”的北京小爷耐心解释道:“给你打电话那会儿我还在岛外,急着接你,只能临时跟小卖店的老板借来用用,先委屈一下,不戴不安全。”

又哄他:“回头专门给你买一顶,最酷最爷们儿的,好不好?”

一听他在厦门,二话不说就赶来了,为了他问陌生人借东西,还想怎么样?窦忆慈顿时有点惭愧,也不好意思再挑三拣四,只能点点头,别别扭扭地让司喆帮他戴上了头盔。

看着是挺傻的,但也好过没有。做好防护之后,司喆先跨坐上车,再将车身稍稍倾斜,回头示意窦忆慈可以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