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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爱·异客逢欢(64)

不知为何,当知道是贺兰静霆写了那首“朱雀街”时,皮皮忽然有一点点失望。本来有很多问题想问,一下子都吞回了肚子里。这种感觉就像你很喜欢一本书因此喜欢上了那本书的作者,结果他却突然告诉你这那书不是他写的一样不自在。皮皮喜欢阿归就是因为那个“朱雀街”,然后就成了铁杆粉丝。她做过所有铁杆粉丝都做的事:收集CD,收集海报,收集新闻和照片。知道他的生日、知道他的口味,知道他最喜欢的颜色和电影。其实阿归不是经典意义上的美男。除了那张性感的脸和声线,他的个子有些矮,学生气也很重。但他有一双忧郁多情的眼睛,皮皮对他的喜欢就如一江春水脉脉远山,滔滔不绝连绵不断。喜欢的女歌手她换过很多个,王菲、林忆莲、蓝心媚直至如今的田震,但男歌手只此一位,别无分号。所以,一听见“朱雀街”不是阿归写的,皮皮对他感觉顿时全没了,有点像失恋。

一路上她都提不起精神说话,只是默默地牵着贺兰静霆往前走。她不敢走得太快,毕竟贺兰什么也看不见,只是盲目地跟从她。步子一快就显得自己不耐烦了。她小心翼翼地选择平坦、没有沟渠的大道,避开充满行人和地摊的夜市,为此宁肯绕道。结果转了几弯之后她有点迷路,步子禁不住缓下来,东张西望,寻找标志。贺兰静霆这才说:“往右转,走出去应当是东门街。”

皮皮一顿,停下来:“你怎么知道?你能看见啊?”

“东门街有个清真牛ròu馆,气味在右边不远处。”

“这城里至少有一百家清真牛ròu馆吧?”

“是东门街的那家,我肯定。”

贺兰静霆超凡的嗅觉,她当然相信,便拉着他向右转,拐进了一条黑魆魆的小街。左边临着马路,右边是一排安静的办公大楼。后面大约是住宅区,皮皮听见了几声狗叫。

“这里有狗。”皮皮捏了捏他的手。

“拴着呢。”

“这狗真聪明,老远都能嗅出你来。”

“……”贺兰静霆转身看了她一眼,面寒似铁。皮皮赶紧闭嘴。

走了几步,她终于忍不住问道:“那个‘朱雀街’真是你写的吗?”

“嗯。”

“曲子也是你写的?”

“嗯。”

“你会很多乐器吗?”生怕他会觉得自己问得太多,皮皮又说:“我什么乐器也不会,不过我很喜欢音乐。尤其是流行音乐。”

“我曾经喜欢过音乐。”他心不在焉地说。

“那你会弹古筝吗?七根弦的那种?”皮皮忽然想起高一时候的一次文艺表演,汪萱穿着古装弹过一次古筝,那优雅的样子把全班的女生都羡慕坏了。皮皮于是回家吵着也要学古筝,奶奶带着她找了位老师一打听,一个小时一百块,且不谈古筝本身的价钱。不用奶奶暗示,皮皮就自动作罢了。

“那是古琴。筝一般是十二根弦,瑟是二十五根弦。”

“为什么要写那么忧伤的曲子?你有什么伤心事吗?”

“女士,你是在打听我的过去吗?”

“嗯,说出来,我好开导开导你。”她转过头,好奇地看着他。

他的反应有些奇怪,转过头去,避开了她的目光。

显然这不是他喜欢的话题,便一字也不答。

“你们狐族……嗯……和人一样,也谈恋爱吗?”越是神秘越是有料,皮皮对他更感兴趣了。

“谈啊,”他说,“现在正是季节。”

“你是指MatingSeason(□季节)吗?”不好意思说中文,皮皮差点把笑呛到喉咙里。

他看了她一眼,说:“是的。这很好笑吗?”

“倒也不是……”皮皮窘到了。

“人类也有发情期,只不过为了文化的需要,都压抑到潜意识里去了。”

“这是弗洛伊德说的吧。”

“他说得挺有道理。”

“那你们,信仰什么?”

“我是修仙的狐狸,当然信道。”

“道?是道家的道吗?”

“‘天地与我共生,万物与我为一。’我很喜欢这句话。”

“就是那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吗?”皮皮庆幸自己总算认真学过大学语文,读过一点《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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