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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尊穿成选秀文炮灰[穿书](399)

作者: 绯湘 阅读记录

这个团足足有十一个人,本身内部关系已经够复杂的了,两年下来资源分配不均,早就埋下了不少隐患。

骆新霁的擅自争强好胜出风头,坑出了“偷鸡事件”,让整个团跟着大社死,不满他资源的成员更不服气他,原本站队他的池翰等人也因为关键时刻被他背刺,开始嘀嘀咕咕有所动摇;

而偷鸡的赔偿是骆新霁一个人出的,那块价格远高于鸡的手表让他肉痛极了,他一看见团员拿出来什么昂贵的首饰、衣物,就冷恻恻地盯着人家,寻思当时你要是肯帮忙我就不用赔手表了……

总之三个和尚没水吃,万事可乐团的人心散了,队伍也就不好带了,做事容易起内讧,决定用钱的时候也老是反反复复地争执。

加上他们买的食材不耐长久贮存,海鲜第二天就坏了大半,鲜肉在六月的高温里也很快变了味道,他们不得不花钱向当地的村民购买食材。

拢共剩下四百多块钱,十一个大男人吵吵闹闹地吃,七天时间还剩下整两天,他们就彻底断粮了。

相比起来,苏打团这边的生活就要安逸得多:

首先归功于时舜和元宁有生活经验,买的都是大白菜、土豆、海带、猪油腊肠这种耐储存的,尤其是腊肠,简直是神仙食材,炒一大盆青菜,稍稍切两段丢进去一蒸,开锅就是扑鼻的腊肉咸香味。

他们团人少,东西耐吃,再加上黎乔用一顿“灵气菜”和左邻右舍打好了关系,邻居们需要放牛、喂鸡、割草什么的零碎小活儿,都愿意交给队员们去干,干完了会给他们十几块钱报酬,因此苏打团的生存基金甚至不减反增。

等时间过半,他们带来的食材吃得差不多,黎乔才找村民用友情价买了一只鸡、一头猪,元宁掌刀当主厨,时舜和黎乔给他打下手。

现在看,元宁对自己的厨艺显然是谦虚了,炖出来的肉喷喷香、又软又烂,连吃了好几天青菜主食的队员们狼吞虎咽得差点把舌头吞下去。

肉香在小院内外飘荡了两天,有几个万事可乐团员们路过闻见,当时就走不动道了,趴在门上呜呜发誓愿意给他们当牛做马,终于换来了一口肉吃。

“……呜。”已经断了一天粮、名叫姜子真的万事可乐团员,捧着元宁给他的小碟子,半晌愣是舍不得咽下去嘴里那一口肉,他抬起英俊帅气、泪花闪烁的眼睛,“请问你们接受入赘吗?”

黎乔:“……不。”

相处之后才发现,万事可乐团里也不全是骆新霁、池翰那样的人,像姜子真这样热情开朗、不喜欢耍心机的也有好几个,靠匀出一口肉让他们入赘……不是,来当杂工,干干打扫房间、洗衣做饭打下手什么的,也是不错的选择。

骆新霁他们硬熬了一天受不了,饥肠辘辘地学黎乔跑去树林里挖野菜,结果挖回来的野菜让他们煮熟吃了之后上吐下泻,浑身无力地躺在床上爬不起来,这才勉强混过了最后一天。

第一期“偶极”的一周下来,万事可乐团大部分人吃尽了苦头,花光了资金,骆新霁还搭上一块手表,生存基金剩余:0。

而苏打团一开始买完食材剩二百九十多块,七天结束时上交生存基金五百一十五块——竟然还有倒给节目组的盈余!

最终胜负对比实在太鲜明,万事可乐团输得彻彻底底。

而接下来的几期,无论节目组选择更热闹的城镇、远离人烟的荒野,甚至钢铁丛林的一线城市,万事可乐团几番挣扎努力,最后也还是败给了苏打团。

到后来,这档节目的观众已经没人在意结果了,他们兴致勃勃想看的,是黎乔究竟还有多少牛x闪闪的技能:他能上山、能下河,能做饭、能干活,人家摆摊赚钱,他哪怕把脸蒙起来都能吸引一帮顾客趋之若鹜,他去甜品店打工,还能让店主(男)产生一段无疾而终的凄美单向暗恋……

以前的弹幕:“碰到一个这么全能的爱豆你就粉了吧!黎乔勇敢飞,狐狸永相随!”

现在的弹幕:“这哪里是爱豆,这是神!乔乔你慢点飞,我们、我们快追不上你了……QAQ。”

最后一期的收官之战,定在了黔贵省的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

黎乔比赛时曾在一个名叫蒙勾的男子手里拿到过幻蛊、篾片蛊等许多神奇的小东西,第三轮公演上帮过他大忙。巫蛊与修仙是两个体系,黎乔一直对蛊的来源地有些好奇,因此听到这个消息时相当感兴趣。

“……就是听说,”路柴加面露难色,“收官这一期,节目组要把咱们父母或亲近的家人请过来,说要让他们见证咱们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