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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教白马踏梦船(158)

意思就是说,妖女啊,你若是生了儿子,我就放你;你若是生了女儿,就掐死吧,否则的话,就让她眼瞎腿残好了,免得祸害我百姓。

当然,这些都是冠冕堂皇的借口。

值得庆幸的是,两年后,锦瑟为史东方生下了一个男婴。是男孩!按照圣旨上说法,他是可以活下来的。于是,史东方与锦瑟抱头痛哭,为了新生的尚未张开眼睛的儿子。

到这里,大家都应该松了一口气吧。

可很不幸的是,当今皇帝是郑袭同学。郑袭同学两年前,地基不坚实,两年后,杀来杀去,地基坚实多了。

地基坚实的郑袭同学,篡改了自己的话,说,两年前,国师观错了天象,应该是:若今后,妖女生下女儿,亦无害;倘若妖女生下儿子:长及眼开,必有无数黎民惨死;长至走路,国运难安。

为了配合这个改动的可信度,郑袭挥挥龙爪,把那个“观错了天象”的国师,给砍了。顺便,他在史东方下朝之后,派太监小刘,跟着史东方回了家。

赐给了新生儿两样东西——两把剜掉眼珠的勺子,一双婴儿脚大小的小金靴。

意思很简单,史东方,要么,就把你儿子掐死算了,要么,就在他眼睛睁开之前,把他刺瞎,然后,把这双小金靴给他穿上——让他的脚,永生永世都禁锢在这双婴儿大小的金靴之中,永远走不了路,永远的残疾掉。

两年后,锦瑟还是那个锦瑟,安静而美丽;可惜的是,两年后,史东方,已经不是当初的史东方——这两年里,他看到了太多同僚惨遭杀害,而他不想自己,也陷入这样的悲剧。

他要活着!

所以,我的儿子,委屈你了,替为父的,忍受下这份痛楚吧。

于是,他轻轻抱着哭泣的锦瑟,安抚着她,然后,对着太监们点点头,示意,他们动手吧。

锦瑟看着那些太监,抱起她那新生的儿子之后,发疯一样,挣脱了史东方的怀抱,这个怀抱,已经给不了她安全,遮挡不了风雨。

挣扎之中,她夺过了太监手里的刑具,心疼得看了史东方一眼——这也是最后的一眼,然后,哭喊着:求皇帝开恩,让我替我孩子,受下这份痛苦!

说罢,她剜瞎了自己的眼眸,血流满脸……然后她摸索着去找那两只小金靴,试图吞到肚子里,替自己的孩子受尽这最后的罪。

史东方被眼前的一切震惊了,震惊的还有那些太监。

最后,史东方牢牢地禁锢住了锦瑟,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太监,把那双小金靴穿到了自己初生的儿子脚上。

摇篮里,那个小婴儿似乎不很舒服,皱了皱眉头,舞动了一下小脚丫。最后,啼哭了起来。

郑袭后来得知了锦瑟的行为,噤声了。

他并没有如史东方所担心的那样,追究新生儿的眼睛还建全的问题。在他看来,反正史东方已经不会给自己把柄,如同两年前那样轻狂抗旨。而自己,虽说残暴,但是残暴的人,并不是一点儿人性都没有的。

他也是有母亲的人,同时,也为人父,自然,为锦瑟的护子真情给感动了。

感动有余的郑袭,就赐了一个美女给史东方,这个美女美啊,美得和锦瑟一样惊天动地——这就是后来,史笑燃的母亲,芙瑶。

这时,你肯定会问,郑袭这算哪门子感动啊?这根本就是夺去了锦瑟的儿子,又谋夺锦瑟的夫君!

没错,郑袭确实被锦瑟感动了,热泪盈眶啊。但是感动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还生气呢,好一个锦瑟!你居然敢违逆我的意思,让我的小心脏虽然感动但是却很不痛快。

你让我一时不痛快,那我就让你一生不痛快!当然了,芙瑶呢,顺便也可以充当一下,我放在史东方身边的情报特使。

看见了吧?

这就是郑袭郑老龙王的做事风格,爱谁谁,就是这么有个性!

第四章

四十七:只因为他的面容与气质,引得了月光倾城!

斜眼四叔伯对着二呆子讲完了史东方年轻时代的风流韵事、以及以后来欠下了锦瑟的感情债后,不住的叹息。

二呆子喃喃,说,原来,这小金靴是这么个来历啊,怪不得老爷会昏过去,原来是心债啊。可是,这跟你说的“月光什么……什么……倾城”有什么关系?

四叔伯看了看二呆子,继续整理自己的思路,叹息道,这月光倾城啊,说来就话长了,喏,二呆子,你看看你四大爷我这双眼睛,就是因为这个“月光倾城”变斜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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