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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那么伤(11)

所以,很久之后,我都不曾跟麦乐说起过这颗离奇的袖扣。问起过奶奶和莫帆,他们都说,我是被120给救回医院的。

渐渐的,我也几乎将这个事情给忘记,忘记自己的手心,曾经有这样一个解不开的谜。事关一次性命攸关的落水,事关一颗精致异常的袖扣。

曾经会是一个怎样的男子将这粒精致的袖扣系在腕间袖口,从最贴近他脉搏温度的位置,落入我的手心?他是以一种怎样的姿态,将我从冰冷的水里托起?又是以怎样的姿态给了我生的希望?

后来,这个袖扣就被我用红线紧紧地挂在了胸口,一直挂着。因为我觉得,它给了我最大的庇佑。我相信,以后,它会一直保佑我平安的。

它是我的护身符。

后来,小美国鬼子胡为乐看到过这个袖扣,因为我蹦蹦跳跳的时候,不小心,将这个袖扣挂件给露在了衣服外面。

胡为乐一看这个袖扣就说,哎呀,莫春,你这从哪里弄的这个假冒伪劣的袖扣啊?说着,他就伸手去够,当他抓到手里时,喃喃,好像是真的。可是,莫春,你怎么会有这么昂贵的袖扣啊?

瞧瞧。

小美国鬼子胡为乐居然用“昂贵”一词来形容这个袖扣。

这一点,对于我这个极其拜金的女孩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安慰。我想,原来,我挂在胸口的这个“护身符”还是很有价值的。

或许,王子果真来过的。

这种关于一个少女对于一场落水之后的幻想,我都可以渐渐地不去猜测,渐渐地去遗忘。

但是,我却如何也忘不了,这个叫白楚的男子,他曾是这样眉眼生动地温暖过我的生活。哪怕他后来,爱上了一个叫溪蓝的别的女子。

梧桐那么伤第一章三、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1)

三、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因为遇见白楚,因为同他最初的那场意外的遇见,我在高考的严峻压力下,满图书馆里查古今中外的爱情小说,企图借此证明了自己的想法:所有被称为经典的爱情,都源于这种惊鸿之瞥的一面之缘,而不是日久生情。

譬如,七仙女从天空上飞过看上董永;罗密欧在酒会上喜欢上朱丽叶;杰克在大轮船上爱上罗丝……种种证据告诉我,我喜欢上这个叫白楚的男子,是没有任何错误的,而且,我们极有可能谱写出流芳百世的爱情故事。

麦乐那会儿也在图书馆里帮我查这些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佐证,正当我踌躇满志地抬头微笑时,她转脸,扶着眼镜很认真地对我说,嗯哪,莫春,西门庆和小潘姑娘也是一见钟情的!

我一腔纯真的感情被麦乐给蹉跎了,于是恼羞成怒,不顾图书馆是清静之地,便大吼,麦乐,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去死吧”成了我的口头语。我将它在无数次的现实生活中加以运用,直至炉火纯青。对那些令我恼火和心灵受挫的人和事,我都会来一句:你去死吧!

但是,对白楚,我例外过。

我告诉白楚,我的名字,莫春的时候。我用了很细的声音。那时,云就在我的眼前飘,天那样明蓝,这个令我脸红的男子这样的近在我眼前。我感觉,抬头,就可以将鼻梁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暧昧而温暖的对视,感受到他温柔而凝重的鼻息。

可是在这样安宁而美好的气氛中,白楚竟说出了令我难受的话,他很吃惊地看着我,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如果说,白楚的名字恰好是我喜欢的字所组成,那么我的名字可能恰好是白楚最不喜欢的字所组成,所以,他的反应会这样大。

本能的,这样的羞恼之后,我会说,你去死吧!可当时,面对着那么好看的白楚,我硬是伸长了脖子将这四个字咽了下去,噎得我的瞳孔都快涣散掉,我依旧细着声音,低眉顺眼地对他说,我说,可能是我爹地不了解汉字的博大精深,再要么,就是他数学的排列组合学得不好,在那么多有颜色和温度的字中,偏偏给我排列了这么一个差劲的名字。我说,客官,你不介意的话,就将就着听吧!

白楚被我的话逗得眼睛里都绽开了快乐的花朵,但是他却表现得特别淡,只是笑笑,低声说,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蛮幽默的小姑娘嘛!

我看了看他仿佛星辰一样的眼睛,还有白玉精工雕刻而成的明秀脸庞,脸微微一红,没有作声。我再幽默,也幽默不过他的。就在几分钟前,我对着超市中那副暖融融的毛皮手套发呆时,这个幽默的漂亮男子就神出鬼没的出现,坚强而有力的将我的手从那副手套上挪开,一声不响的将手套放入他的购物筐中,然后单手将我拉到收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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