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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261)+番外



迪亚士的待遇好一些,他被带到了伯府,安排住进了二堂西侧廊庑下的一间厢房。

两名长随压着他洗漱干净,换上干净的素纱盘领衣,盘上发髻,除开长相,倒也和边民不差多少。

扯扯衣袖,迪亚士很不习惯。

从出生到现在,他还是第一次这么干净。

通译住在迪亚士的隔壁,没办法,离开通译,没人知道这个夷人都在说些什么,想表达什么意思、迪亚士希望能马上见到这座府邸的主人,在他看来,能有如此庞大产业的,定然是个了不起的大贵族。

“不急。”通译正在翻看被迪亚士当做宝贝的马可波罗游记,大部分读不太懂,边看边猜,多少也能明白一些,“伯爷公务繁忙,晚膳之后才会有空闲。”

等待的时间有些长,迪亚士坐不住,通译询问过王府护卫,被许可带着迪亚士在二堂和三堂之间的遛弯参观。

沿途的影壁,回廊,屋檐,屋脊,甚至屋顶的瓦片和门梢上的花纹都能引来迪亚士的惊呼。

一个不折不扣的土包子形象,十足深入人心,伯府护卫都觉得这个夷人着实可乐。

转了一圈,到了饭点,迪亚士又被带回房间用饭,饭桌上摆着喷香的麦饼和大碗的肉汤,还有两样迪亚士从未见过的菜肴。

拿起被叫做“筷子”的两根木棍,“戳”菜的动作无比笨拙。

迪亚士有些泄气。

看着坐在一边的通译,干脆心一横,直接下手。

他出生的地方,国王和王后都是用手撕面包,这样两根木棍,没法驾驭。

一顿饭,迪亚士吃得酣畅淋漓,还意犹未尽的啜着手指,通译在他下手之后,再没动一下筷子,并且发誓,这辈子都不再和这个夷人一起用饭。

按照兴宁伯的话来说,这完全就是个没开化的野蛮人!

用过了晚膳,又等了一个多时辰,才有亲卫来叫迪亚士,孟伯爷有请。

迪亚士立刻蹦了起来,双眼都闪着兴奋的光。

三堂东厢,孟清和刚处理完公务,正在用茶,听到敲门声,放下茶盏,道;“进来。”

亲卫领迪亚士进门,行礼道:“禀伯爷,人已带到。”

“恩。”

亲卫侧身让开,孟清和朝呆立在门旁的迪亚士看去。

通译小声提醒迪亚士行礼,迪亚士却仍像根木头似的站着,恍若未闻。

良久,久到孟清和皱眉,通译想抬脚踹人,迪亚士才如梦初醒,一脸梦幻的叫道:“神啊!”

他看到了什么?

圣经中的天使!



第一百五十一章 来自佛郎机的迪亚士二



精美的丝绸,价值连城的白玉,耀眼的黄金。

不用怀疑,此时此刻,在迪亚士眼中,着华服佩玉带挂金牌的孟清和不只是天使,更是一座金山,浑身上下都闪着金光。

“赞美神!”

他千辛万苦,冒着死亡的风险来到东方,为的是什么?

发财!

用金币堆满整间屋子,送上华贵的丝绸,再高傲的贵妇也将拜倒在他的脚下。

能够帮他实现这一切的人,此刻正坐在他的眼前。

迪亚士曾是个虔诚的教徒,但为了黄金和丝绸,为了发财的梦想,他不介意改变信仰。

这就是早期的欧洲冒险家,打着各种名号,目的却只有一个,金子,更多的金子!

迪亚士的目光过于炽热,就像饿了数天的乞丐突然看到一顿大餐。

孟清和本想和蔼一点,友善一点,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如何也友善不起来。

咳嗽一声,勉强压下想揍人的冲动。

现在还不是时候,先摸底,其他的,稍后再说。

迪亚士想要的无非是财富。

孟清和可以给他。

前提是,他心甘情愿为自己干活,别生出其他不好的念头。

东方的丝绸,瓷器和香料,贩卖到欧洲,每一样都价值不菲。至于茶叶,孟清和决定上疏朝廷,不只对欧洲,对大食人也实行限购。

没有茶叶,欧洲人就无法解决长途航行遇到的困难,即使冲过奥斯曼帝国的封锁,也走不远。到达美洲,更是想都别想。

若论此举是否会对历史产生影响,孟清和表示,只要对华夏有利,他完全不介意欧洲再贫穷几百年。

孟清和不会葡萄牙语,大食语同样不行,英语还算不错。可惜,十五世纪的欧洲,法语,西班牙语和德语的流通范围更广。而且,中古时期的英语和现代英语差别极大,无论词汇还是语法,都有相当大的区别。甭说迪亚士是个葡萄牙人,就算面对真正的英格兰人,孟清和照样无法沟通。

打个比方,能熟练读写现代汉语,不代表能完全掌握文言文。会写宋体字,遇上大篆照样晕头转向。

这个时候,通译的作用就表现出来了。

大明的伯爵,佛郎机的冒险家,却需要通过大食语沟通,也算是一件趣事,虽然,这场谈话的内容同“有趣”两个字相差十万八千里。

经历过最初的激动,迪亚士逐渐冷静下来。

按照通译教授的礼仪,郑重向孟清和行礼。

孟清和抬手,“请坐。”

按照迪亚士的身份,本来只有站着说话的份,不客气点,跪着也说得过去。孟清和如此客气,自有他的理由。

从丁千户口中,他对迪亚士有了一定了解。这个人很有趣,会相当有用。说不准,真是他的后代发现了好望角。

那位葡萄牙航海家的祖父和父亲同样喜欢冒险,也曾跟随船队出航。是不是到过东方,就未可知了。

“迪亚士先生是佛郎机人?”孟清和笑着说道,“是搭乘大食的海船来到大明?”

通译翻译之后,迪亚士连忙点头,“是的,尊贵的爵爷。”

迪亚士不清楚大明的封爵和葡萄牙有什么不同,但这并不妨碍他确信孟清和是个了不起的大贵族。

下意识的攥紧拳头,心仍跳得飞快,黄金之国的伯爵,他果然交了好运。

“来到东方,是受神的指引。能见到爵爷,更是我的荣幸。”

“是吗?”孟清和笑笑, “迪亚士,我对佛郎机很感兴趣,对欧罗巴也是一样。”

“爵爷知道我的国家?”

“不是太了解,大概知道一些。”孟清和点头,仿似不经意的问道:“大不列颠和法兰西还在打仗?神圣罗马帝国的国王,现在是谁?是哈布斯堡家族的成员吗?

“爵爷……”

迪亚士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之前准备好的说辞全部落空。他想假称自己是一名贵族,以期得到孟清和的另眼相看,可惜,孟清和对欧洲的了解完全超出他的想象,这条路很可能行不通了。

见迪亚士沉默,孟清和皱眉,“怎么,你不知道吗?”

“不是。”迪亚士忙道,“我只是惊讶,爵爷竟会对我的国家如此了解。”

“这有什么?”孟清和嗤笑,好似看透了迪亚士,“迪亚士,你对大明的了解还不够。”

“是。”迪亚士有些冒汗,“感谢爵爷的提醒。”

见人老实了,孟清和才继续道“我知道你想要什么,迪亚士,我可以实现你的愿望。”

两枚算不上精美的金币出现在孟清和手里,互相碰撞,发出一声轻响。

这是丁千户带回来的。

听到孟清和的话,迪亚士猛的抬起头,“爵爷,您说的都是真的?”

“自然。”孟清和脸上的笑意加深,“但是,你必须向我证明你的价值。否则,我的属下能将你从海里捞上来,照样能把你再扔下去。”

孟清和这番话说得太直白,实在不符合官场美学。

“伯爷,这……”通译有些犹豫。

“直述即可。”

威胁人,就要平铺直叙,比出拳头。拐弯抹角,这个佛郎机人未必真能听明白。和这个时期的欧洲冒险家打交道,甜枣可以给,大棒更要上,必要时,还可换成狼牙棒。

孟清和不在乎迪亚士是否宣誓向自己效忠,他向上帝发誓,自己也未必会信他。但孟清和相信,只要给出足够的利益,顺便讲明不合作的后果,就能让这个佛郎机人尽全力为自己做事。

中世纪的欧洲,神权至高无上,国家的观念尚未根深蒂固。骑士被他国雇佣,提着刀盾攻打自己国家的情形并不罕见。最有名的是日耳曼骑士,堪称王牌雇佣军。

到了中世纪末期,此类情况少了,可有钱能使鬼推磨,给出相当的报酬,照样金币在前,国王靠后。

迪亚士很纠结,孟清和则是老神在在。

从一开始,他就抓准了迪亚士的弱点,挖好了坑,只等着这个佛郎机人自己往下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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