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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千阙歌(17)

曲恒看着他上车离开了,才扒拉开司凌云的手,不冷不热地说:“玩够了没有,真是又无聊又任性。”

她难以排遣心底的挫败感,不理会这个评价,哼一声,“阿恒,好人做到底,帮忙送我回学校,至少再跟我约会一个月,管接管送,我请你吃饭。”

曲恒不置可否,温凯漂亮的女友苏珊被逗得大乐,李乐川好笑地拍她的肩,“你就是这样死要面子活受罪。”

李乐川固然没拿那一吻当真,司凌云与曲恒也似乎都没受到什么影响。曲恒依旧是乐队里最沉默寡言的一个人,他跟从前一样专注于音乐,对司凌云的态度没任何改变,从不主动搭讪。司凌云打电话叫他去学校接,他只要有时间,心情又不错,便会答应下来。他有事的话,则会毫不客气地拒绝。她既没有将他真的当成男友,当然丝毫不会生气。

人人都知道司凌云甩了祁家骏,与另一个追求者火速在一起了——曲恒的相貌不及祁家骏英俊,但他是在学生中有不少粉丝的地下乐队成员,有出众的音乐天份,贝斯跟吉它都弹得很好,会作曲,瘦削修长的身材配合他的一头乱发,显得孤僻冷漠中带有一股落拓不羁的文艺气质,一样会让女生们注目。

司凌云不落下风地结束掉前一段感情,没有丢掉身为系花的面子,却有些意兴消沉。

她想,比起父母失败的婚姻来讲,她始自13岁的恋爱史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团烈火般爱她的那些男孩子,她既不爱,也不理解他们追求的热情;唯一一个她有感觉的男孩子,明摆着并不爱她,把感情倾注在另一个女孩的身上。如果说这样拉锯与相互折磨就算是恋爱,那么她并没从中得到太多乐趣。

她早就从书上、从她那些更为早熟的同学那里到了解男女更进一步会走到哪里,但她更直观的经验来自于她的父母。他们离婚前,程玥出尽手段想将司霄汉留住,将这段婚姻的寿命尽可能延长;离婚后,她又想尽办法地吸引他回来留宿。这个过程落在一个半大孩子眼里,甚至比离婚本身更不堪、伤害更大。

司凌云眼睁睁看着两个人突然由夫妻变成了纯粹的身体关系、男女之间的纠缠,她无法接受,却也不可能改变什么,只是被深切地腻味到,并由此产生心理与生理上的反感,从来没有哪个男生激起她身体上的欲望。她需要的只是有人做伴打发孤独。从这个意义上讲,跟朋友在一起,更有效一些。

一旦认识到自己害怕的是孤独,她心情沮丧,觉得恋爱这个游戏越发没意思了。

11、3...

过完暑假,司凌云读大四,这一年财经政法大学从市区搬迁到了交通不便利的郊区,只有一路公交车进去,间隔时间还特别长。学生们来不及欣赏大了很多的校园、气派的图书馆和教学楼,便纷纷抱怨好象被关进了一个牢笼里。再加上本地演出市场不景气,深黑乐队开始接外地的演出,司凌云与又一位追求者吵翻,她的生活冷清了很多,不可避免地陷入情绪低落期。

她和她母亲的关系从来就没有寻常母女亲密,一语不合便会争执起来。在一次大吵后,她有两周没有回家,这天接到程玥打来的电话,不冷不热地说:“眼看要搬家了,你也该回来打包一下自己的东西吧。而且小峰也一直在问姐姐怎么不回家。”

司凌峰是司凌云最惦记的人,她只得答应下来。到了周五,她回家一看,室内一片混乱,程玥正在指挥钟点工打包行李,见她进门,当然还是高兴的,“大小姐,你总算肯回来帮忙了。先去看看小峰,我怎么叫他他都不出来。”

她嘀咕着,“这兵荒马乱的。我先去帮他收拾好了。”

她进了弟弟的卧室,他正戴着耳机躺在c黄上发呆,她过去,推他让开位置,摘掉他的耳机,面对面躺到他身边。这一年司凌峰13岁,他是一个漂亮的男孩子,性格略为沉静,跟姐姐的感情一向很好。

“小傻瓜,干吗这么不高兴?”

“你这么久不回家。”

她胡乱揉着他的头发,“姐有事嘛,而且姐的学校那么远。等明天搬完家,我带你去吃披萨看电影好不好?”

司凌峰偏头避开她的手,咬着嘴唇不吭声。她只得继续逗他,“要搬去新家了,在江边,等到了夏天,我可以带你去游泳,在长江里游泳可比游泳池里有趣得多。这也不开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