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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惊梦3:素年不相迟(1395)+番外

“什么叫董事局内部消化?我儿子死得不清不楚,你们现在倒好,先打起我儿子的股权和遗产问题了!我告诉你们,门儿都没有!林要要,我的儿媳妇,现在肚子里怀的是我的孙子,叶渊的骨ròu,不但她有权继承叶渊的一切,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也有这个权利!”阮雪曼红肿着眼,嗓子沙哑地喊道。

“妈……”林要要攥着阮雪曼的手,一时间心里五味杂陈,很不好受。

“我告诉你们,你们谁敢现在还打叶渊和我儿媳妇的主意,我拼了老命撕了老脸也会跟他没完!”阮雪曼歇斯底里。

“有律师在场,我想诸位会走法律程序的。”素叶算是安抚了下阮雪曼。

一直以来,她都在担心阮雪曼对林要要不好。

因为,她对阮雪曼心存怨恨,这种怨恨并没有因父亲的去世而消散。所以,林要要嫁给叶渊以后,她最怕的就是林要要受气。

一开始,她就知道阮雪曼对林要要挑三拣四,婚前,林要要也种种担心,但婚后,阮雪曼倒是听了叶渊的话,打消了想跟他们一起住的念头,这令素叶倒是挺惊讶的。

而叶玉死了,阮雪曼搬进了叶渊家,素叶又担心了好一阵子。阮雪曼没了女儿,心情肯定会不好,那么林要要能不能成为炮灰?

这也是林要要所担心的。

所以那段时间,她经常会在素叶面前提及阮雪曼的行为,她说,阮雪曼什么反应都没有,一天到晚只是哭,她该怎么办。

素叶觉得,倒不如阮雪曼找林要要的茬了,这样还能判断她心里是怎么想的。

而后来,阮雪曼因为林要要的呕吐而一怒之下不让保姆cha手做饭,她竟自己给林要要做饭,这个行为让素叶更是大跌眼镜。林要要也惶惶不安地问她,你说如果她做的饭我吃不下怎么办?在她面前表现出来她一定会认为我矫情。

而事实上,阮雪曼做了一手的好菜,自从她接手做饭后,林要要的呕吐频率少了不少。

林林种种的,才让素叶发现,其实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

所以,她刚刚也算是出言相助阮雪曼了。

而阮雪曼许是没料到素叶会这么说,愣了一下,然后,很是晦涩地说了句,“谢谢。”

人生闹剧大抵如此吧。

她最痛恨的女人,跟她说谢谢。

素叶撇过脸去,看向律师团。

律师团中其中一名律师说道,“根据国家《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叶先生没有立遗嘱而离世时,按照法律的继承顺序,叶太太是可以继承叶先生的股权。但有几个前提条件:第一个,叶太太是否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如果存在享有继承权的其他人,那么叶太太要跟其进行协商,经过一致同意后,叶太太才享有继承权;第二点是,精石作为上司公司,讲究的是人合性,也就是说,叶太太如果要想以股东的身份参与董事局工作,那么股东们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约定,所以诸位,尤其是叶太太,您需要调取一下公司章程,如果公司章程没有限定不能继承,那么叶太太您就可以直接成为股东,享有继承权;另外,还有继承职务的问题,叶先生生前在公司的职务是董事长,属于经营职务,这并不代表着叶太太成为股东后就能接任的,有关董事长的人选,还得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股东们协商共同决定。”

“林要要到底有没有权继承叶渊的股份?”素叶不耐烦地问。

律师一脸为难,清了清嗓子,“很抱歉,叶老先生在世的时候拟定过公司章程,其中有一条就是,夫妻之间不享有继承关系,如果按照这个章程走的话……”

素叶震惊,脱口,“我父亲怎么会立这种规定?”

阮雪曼则在旁红了眼了,“他就是在防着我呢……”

素叶噎住。

身旁的年柏彦却淡淡开口,“章程是叶董事长后来修改的,修改的时间是在我和叶玉结婚的时候。”

他说的轻描淡写,可素叶猛地明白了。

她的父亲,真正防着的人是年柏彦。

心里一阵酸楚,下意识握紧了他的手。

他却只是淡淡笑了笑。

是啊,到了现在,这些都不算什么了。

但是,林要要怎么办?

“你的意思是,要要继承不了股权了?”阮雪曼不依不饶了,皱着眉,“那你们让我们孤儿寡母的怎么生活?什么狗屁公司章程?连法律都不外乎人情呢,你们吃我们叶家的、用我们叶家的,到现在,叶渊一出事你们就想着怎么瓜分他的东西?你们做事别太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