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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我当了龙王(140)

丽芙没有了歌声,能造成的破坏有限。

而且还挺遵纪守法的。

薛沉见简兰斯不反对(?),就自己做了决定,说道:“那这事就算了。”

丽芙没想到他们那么轻而易举就放过了自己,顿时大为感激,道谢不止。

末了又恨恨地瞪着何自声道:“可惜不能杀了他。”

“算了算了。”薛沉以过来龙的语气劝道,“为了渣男进局子不值得,你们人鱼命还长,万一无期徒刑多不划算。”

“你说得对。”丽芙语气中仍有不甘,“我只是觉得做人没意思,想回海里,但我没有东西可以换回我的尾巴了。”

她为了何自声舍弃一切,最终又失去了一切。

与巫师的交易不是等价交换,她用容貌换了腿,又用声音换了容貌,却很难再换回她的尾巴和声音。

她正惆怅,就见薛沉想了一下,提议道:“要不你学习修妖吧?”

丽芙:“……蛤?”

“你们那的巫师是什么玩意啊,业务能力太差了,不就是要一双人类的腿吗,还要拿东西换,黑心商家呢。”薛沉一脸嫌弃,嗤之以鼻,“我们本地的水族,自己就能修炼出人形。”

丽芙眨眨眼:“我在电视里看过这样的剧情,但……这不是传说吗?”

薛沉无语:“你记得你也是传说吗?”

丽芙:“哦哦。”

接着又是震惊,“所以,你们这的鱼,真的不用跟巫师交易就能得到人类的腿?!”

“是能得到人类的全身,这叫化形。”薛沉纠正道,“只要修炼成功,就能化出人的样子,还能随时变回原形。”

一般水族都是努力修出人形,丽芙完全可以来个反向操作,把腿修成尾巴。

“太好了!”丽芙激动地站起来,抬头挺胸,斗志昂扬,“我要修妖!重新做鱼!”

简兰斯:“……”

作者有话要说:

国际化国际化。

这个故事的灵感来源就是大家都很熟悉的《海的女儿》啦,因为对美人鱼的结局一直挺怨念,感觉放在华夏上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第55章 我单身了,也变强了┃你这么强,一定单身很多年了吧?

丽芙虽然在华夏生活了二十年,但交际圈都围绕着何自声的朋友,加上怕自己的真实身份暴露,从来没有接触过修行界的人,甚至不准何自声搞迷信活动。

因为文化背景的差异,她此前一直认为华夏的妖怪片是胡编乱造的。

在丽芙的认知里,只有狼人和蝙蝠那样被诅咒过的动物才能变成人的样子,而且还不受自己控制,一不小心就会暴露。

更多的怪物虽然具有庞大的体型和超凡的能力,但想要得到人形,只能去跟邪恶的巫师和魔鬼交易。

千百年来,人鱼的先辈们想要得到人类的腿,都必须用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作为代价。

结果现在薛沉告诉她,华夏的鱼自己就能修成人形!

不止是人类的腿,鱼头也能变成人的头,得到一整个人的样子!

而且还能逆向再变回鱼的样子!!

丽芙当时就落下了知识面太窄而被无良巫师坑了的泪水。

何自声在现场都听呆了,从来只听说妖怪努力修出人形的,哪有丽芙这样,还要修回鱼形的。

“不可以,丽芙,不要离开我!”何自声从沙发里挣扎着要起来,被丽芙一脚踩了回去。

丽芙:“狗男人给我死!”

虽然还是咬牙切齿的,但她的恨意与戾气却已经消去不少,现在她的人生有了新的目标,何自声显然不再是重点了。

丽芙定下了修妖的目标,后续的处理也就简单多了。

薛沉向何自声收了一大笔出场费,何自声虽然被薛沉打了一顿,但这笔钱不敢不给,不说薛沉确实救了他一命,关键是薛沉知道得太多了。

简兰斯撤去骑士禁咒的影响,让丽芙的返祖现象消失,隐去鱼鳍和鱼鳞。

丽芙雷厉风行,当即叫了律师过来,拟好离婚协议,分割了何自声大部分的身家。

何自声整个人还处在混乱当中,根本想不明白怎么就走到了这一步,而这份离婚协议,他同样不得不签。

丽芙手上有太多他的把柄,更甚者,一旦让丽芙不如意,她很可能真的会来个鱼死网破,直接杀了他也不一定。

何自声现在已经知道,丽芙想要杀他的话,他是没有反抗能力的。

在种种威胁下,何自声晕晕乎乎地签了字。

但他心里还存着一丝幻想,丽芙可是为了他放弃一切来华夏的,便巴巴地看着前妻:“丽芙,我还有机会吗?”

丽芙的回答是直接揪住他的衣领,单手把他提起来,跟扔垃圾一样扔出门外去:“去问垃圾分类的阿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