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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个男生(13)

自从有老师说叶莎是块跳舞的料子后,妈妈就送叶莎到青少年宫学舞蹈,刮再猛的风下再大的雨妈妈就是背着她也要送她去,从不让她间断。少年宫不让家长进门,妈妈就穿着雨衣在大雨里等她两个小时。叶莎觉得妈妈不容易,练绷腿时再苦再痛也不吭一声,老师最喜欢的也是她,说她不仅有跳舞的潜质,也最有学舞的样子。

叶莎很谢谢妈妈,在家里经济状况一般的情况下还一直让她学舞蹈。叶莎也真的很喜欢跳舞,每一次的转身,舒展,翻腾,跳跃,都让她有在空中高高飞翔的喜悦。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领略这种美好的,叶莎可以感觉每一次舞蹈对自己来说也是一次无以伦比的心灵上的享受,她非常地珍视和迷恋这种享受,这也是她为什么学业再紧也不放弃练舞的最主要的原因。

十七岁的叶莎早已出落成一个楚楚动人的大姑娘。

大家都说:叶莎是美女。

但是对于美丽叶莎并不沾沾自喜,她觉得女孩子除了美丽之外还要有内涵,比如苏眉。大大方方也很重要,比如倪蔚佳。叶莎很幸运有这两个女生做自己的好友,她是到了高中才和她们成为好朋友的。十六岁那年叶莎作为特长生被招进了江中,江中是江城最重点也最有实力的中学,进了江中就等于进了大学的校门。在那年秋天的校节术节上,叶莎的独舞《鼓女》几乎震住了全校所有的师生,大家都记住了叶莎这个名字。那阵子,她几乎天天能收到男生们寄过来的情书,上面写满了各种各样称赞和仰慕的字眼。不过叶莎都不在意,她最记得的倒是苏眉对她说:"在这之前,我真不知道一个女孩舞蹈起来竟可以是这么的美!"

女孩赞美女孩,听起来更让人觉得真实。更何况在初中的时候,班上几乎没有女孩喜欢叶莎,她总是独来独往,心事无人知晓也不想让人知晓。

是苏眉让她第一个懂得友谊的美好。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清晨,她收到了苏眉送她的礼物--一幅画。画上就是叶莎起舞的样子,红色的纱巾在叶莎的身后轻轻飞舞。苏眉说:"看了你的舞蹈,忍不住画了这张画。喜欢吗?不过说真的,你不跳舞的时候表情总是有点冷淡,没有跳舞的时候好看呢。"

叶莎看看苏眉笑了,她真的非常喜欢,就这样和苏眉成为好友。后来通过苏眉又熟悉了倪蔚佳,倪蔚佳有一幅天生的好嗓子,叶莎很喜欢听她唱歌,也喜欢她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天天跟她在一起,叶莎觉得自己也开朗了不少。

相对于别的女生,叶莎是太文静了一些,不过妈妈说:女孩还是文静一点好,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事。在这个古老的小区里,叶莎是妈妈和爸爸的骄傲,大家看到爸爸妈妈都说:"你们家莎莎将来会有出息,你们就等着享她的福吧!"

"我们哪要享她的福啊,"叶莎爸爸说:"只要她将来过得比我们好我们就满足喽。"叶莎爸爸在老区的一所小学做教导主任。学校不大,学生不多,校舍也很简朴。但在这一带爸爸教书出了名,常常有人把孩子送到家里来让他辅导。爸爸对那些孩子很和气也很有耐心,一道题可以来来回回讲十次也不嫌烦。

没事的时候,爸爸就是坐在家里看看书或是和女儿聊聊天,很少出去玩。不像倪蔚佳的爸爸整天在外赌钱,更不像苏眉的爸爸,一走就了无音讯。虽然家里的条件不如两个好友,但是叶莎觉得自己是她们中间最幸福的一个。

不过,在这片老区里,最有名的不是叶莎,也不是叶莎的爸爸。而是叶莎的邻居--大名鼎鼎的作家朱尔。

朱尔家比叶莎家大多了,是两层的小楼,院子里长满了各式的糙和不知名的小花。尽管从不打理,也不见破败。在叶莎的记忆里,朱尔总是很孤独地守着那幢老屋。听说他家里的人都出国了,不知道为什么朱尔没有跟着出去。一个人过着乱七八糟的日子,扣子掉了,就拿过来给叶莎妈妈订。妈妈做了好吃的,也会吩咐叶莎送过去。妈妈对叶莎说:"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朱尔的妈妈可没少帮我们,人不能忘恩负义。"

朱尔比叶莎差不多大十八岁,叶莎叫他朱叔叔。叶莎小时候朱尔常常买气球给她玩,一买礼物就是气球,不会换花样。爸爸和朱尔下象棋,叶莎就在一旁替朱尔加油,因为朱尔赢了,叶莎又可以有气球玩了。玩腻了,就当足球踢,谁抢到就放到脚底下踩,踩得砰砰砰的,很开心也很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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