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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熟悉的陌生人(29)

按庄妮的平时对李友锋的了解,李友锋此时口袋里有多少的钱都会拿出来英雄救美,只要钱一掏,事情就算完了。庄妮的确也没有猜错,李友锋本来都打算要掏钱了,但旁边一个小男生为了让戏演得更逼真一些,他伸出手摸了那女生的脸蛋一下,并流里流气地吓唬她说:“再不还钱,老子就弄花你这张俏脸!”

这个动作把李友锋给彻底的激怒了,他向一头狮子一样地扑向了对方,一场混战在所难免,以一抵四的李友锋当然占不了多少的便宜,一块石头击中了他的头部,使他在医院里躺了差不多有一个星期。

李友锋出院后,庄妮已经转学到了别的学校。李友锋恶狠狠地对我说:“算她溜得快,居然敢拿我开心,小心我灭了她!”

“李友锋。”我笑笑地看着她说:“你不会的。”

“为什么?”他说,“你怎么知道我会不会?”

“因为我比你更了解你自己,”我说,“其实很多时候,别人都能比自己更能了解自己,”

“头晕。”李友锋说,“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说完了又说:“我他妈再也不上网了,上网真他妈没劲。”

八十四岁的我,是一个十分叛逆的少女。我自己用一把..】

十四岁的我,是一个十分叛逆的少女。

我自己用一把大剪子,剪掉了我留了十年的麻花辫,穿着从地摊上买回来的大红色亮晶晶的短上衣,黑皮裤,和一帮男孩在市民广场前的空地上玩滑板车。

我玩起滑板来命都可以不要,有时尖叫着从马路上骑车的人中间一一穿过再溜回到广场,在众人的叫好和痛骂声中,寻求欢乐。

那一天当我顶着一头乱发,穿着乱七八糟的衣服,拎着我心爱的滑板车,脏兮兮地回到家的时候,妈妈恨不得从五楼一头跳下去。

这是她后来告诉我的,她当时只问了我五个字:“头发怎么了?”

“掉了。”

“自己掉的?”她怒不可遏。

“对。走着走着就掉了。”我胡说八道,只想激起她更大的怒火。

不知道从哪一天起,我喜欢看她发火,只有在她发火的时候,我才会感觉我还是她的女儿。我也渐渐发现了做坏事的好处,比如我在课堂上大声地哼唱流行歌曲的时候,她会放下正在开的会议到学校里来,比如我跟林不凡的叔叔打架的时候,她也会中断出差急匆匆地从深圳赶回家。

如此看来,她并不是没时间,她只是不愿意为我花时间而已。

可是那天妈妈没有发火,她把我领到水龙头下,细心地替我洗干净了头发,然后她温柔地说:“女孩子,别的不说,一定要干干净净的才好。”

可是我总是让妈妈失望,连她最起码的要求我都做不到。

我没能做一个干干净净的女孩,这一切是因为我遇到了老麦。

妖妖说:“哦,老麦,你终于又肯提到老麦了。这是一个很敏感的名字哦,要知道这个故事我期待已久。”

“可是这不是一个好故事。”我说。

“瑟瑟,我听着呢。”妖妖说,“说出来,你就会好多了。说出来,才算你战胜了自我。不然你永远也赢不了自己。”

“好吧。”我说。

我是在一次晚宴上认识老麦的,我猜想直到今天妈妈都后悔让我去参加了那次晚宴,那是她和爸爸一个老朋友的六十大寿。我本来是不想去的,可是她千方百计地说服了我,她说:“妈妈跟那些人好久不见了,你跟在我身边,我也有个伴。”

老麦就坐在我们对面。

他长得真好看,像我喜欢的电影明星梁朝伟,有一点点忧郁的艺术家的气质。我问妈妈他是谁,妈妈低声告诉我他是画家,现在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艺术总监,并携我客气地跟他打招呼。

他看着我说:“这是叶叶?我的老天,上次见她,她还是一个粉嘟嘟的婴儿。”

“叶叶,这是你爸爸的老朋友。”妈妈说,“叫麦叔叔。”

“麦叔叔。”我很乖巧地喊。

他朝我微笑。他不知道,他是长得好看才有这个待遇,要是别人,我早扭开头去了。

我很喜欢他的笑,他笑起来更像梁朝伟,酷得没救。

“叶叶?”老麦说,“真是女大十八变。”又恭维说:“季大姐,你女儿比你还要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