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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174)

我从梦境里迅速跌出来,抱住双腿,浑身冰凉。

他在洗手间呆了一会儿,终于走回c黄边。跟我说:“对不起。”

“对不起谁?为什么对不起?”我问。

“我得赶回去。”他说,“有点急事。”

“什么事?”

他不肯答,与此同时,他打开了衣橱,把一个黑色的小型皮箱取出来,打开。

我惊讶地看着他做的这一切,继续问:“你专程赶回来参加夏花的婚礼,如今又急匆匆要走,这算什么?”

“真的有急事。”他说着,从皮箱的夹层里取出厚厚一沓人民币,大概有四五万,他把钱放在我手上,说:“这些钱,麻烦你明天替我交给夏花。”

“难道你不该自己给她?”

“我要走了,现在到机场,可以赶上最早一班的飞机。”他的口气变得很严峻,乃至于陌生,以往这时候,我就知道刹车了。可是今天我实在是忍不住,把一打钱向c黄上扔去,然后我下了c黄,利索地穿好衣服,走到门边,听到他在我身后说:“马卓,如果你今天走出这个门,就永远不要再回来,我们不会再见。”

我走到院子里,我在那里停留了几秒钟,其实我还是希望他会追出来,从后面抱住我,恳求我不要走。但这不是他的风格,不管是当年那个戴鸭舌帽的桀骜少年,还是今天这个穿英伦西装的英俊男人,都做不到这一点。我很想回头,但我分明听到他房间里传来电话的声音——很明显,他已经在打电话询问最早一班的飞往深圳的航班时间了。

一切不过是画了一个圈,又各走各路。

他还是他,我也还是我。

我们还是不可以在一起。

我打开手机,看到现在的时间是02:39分。院子里冷得我无法再多呆一秒。我从来都不是他最重要的人,至始至终,从来都不是,也不可能是。

我深吸一口气,拉开紧闭的大门,走了出去。

2010-5-121:06回复

依如初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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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楼

捧着清晨第一束新鲜的玫瑰,我行走在这个我已经不算熟悉的城市。天气不算很好,雾蒙蒙的,好像随时都会下雨。此时如果我往左拐,再步行十分钟,就会到达天中。还记得最后一次去天中是去拿录取通知书,老慡有些不理解地说:“马卓,你的成绩完全可以上清华北大的,为什么要选择政法大学呢?”

我只是微笑。

没有人猜得透我到底在拼些什么,好像我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野心似的。

可是只有我知道,宿命的浩然,就像那个就快要忘掉它叫“雅安”的雨城,一刻不停的在我心里下着雨,提醒我无可逃避的孤独。我必须变得强大一些,以世俗的方式也好。只有自己知道的方式也好,我必须守护好那一指引我离开的人和物,因为那才是我仅有的一切。阿南从没对此发表过评论,现在回想起来,在人生大方向上,他一直放任我迁就我,是我太不懂事,才会在有意无意中伤害到他。

昨晚我回家时,他已经熟睡。早上醒来,他已经给我做好了早饭,是三明治,烤得很香的面包,配上生菜,起司片和火腿。不知道他何时学会做西餐,而且还有模有样。我的球鞋也被他洗干净,放在窗台上晾晒。

他问我:“昨晚你出去过么?鞋上怎么全是泥?”

我咬着面包,“吱唔”了一声,问他:“你要不要买张机票跟我一起去北京呢?”

“什么?”他好似没听清。

“去看看那个房子嘛。”我说,“肖哲说从我们学校过去还算方便的。”

他肯定惊讶我一夜之间的变化,可是他并没有提出任何疑问,而是给我端来一杯红茶,坐在餐桌对面跟我说:“处理完这边的事我就过去,去前给你电话。”

“好的。”我说,“我得出去一趟,中午回来吃饭。你要是能开车送我去机场的话,我们可以下午四点左右出发。”

“当然送你。”他说。

“你该刮胡子了。”我提醒他。

他摸摸下巴,笑了。

下了出租车找花店买玫瑰的时候我的手机短信响了一下,掏出来看,竟是洛丢丢。短信说:“不想死的话,尽快找我。”

看来她还活着,而且活得不错,所以才会有跟我这陌生人继续挑衅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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