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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即若离(11)

涂上我的颜色

在时间里掩埋

只不过是快乐

接好我的硬币

然后把我忘记

没人将我带走

就像我从未带来什么

呵,我只是路过

请不要怀念我的微笑,我的任何

呵,我只是路过……

呵,我只是路过……

间奏的时候,凌夏忽然说:“这首歌,送给美丽的女孩天意,路过的已经路过,留下的且当珍惜。”

“呵。”叔叔恍然大悟说,“原来你们认得。”

“邻居。”我说,“他才搬来没几天。”

“歌不错,值得一听。”叔叔说。

“他在阳台是唱歌被我听到,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听他唱歌。每次听他唱的时候,都觉得心里特别的安静。”

“喜欢是不要理由的么。”叔叔喝下一口冰啤酒说:“不介意说说那个叫博文的男孩?”

我知道他是妈妈来的间谍,不过我还是愿意在这种环境和心情下跟他说起博文,我说:“我们很要好,高一的时候,几乎天天在一起。”

“你妈无法接受‘男朋友’这种说法,她惊讶到愤怒。”

“呵,以前我自己也不接受,高二的时候他去了英国,过去的一年,我没有一天不恨他。我甚至因此而怀疑过全世界,你知道吗?可是现在他走了,再也不会回来,如若不是亲身经历,你不会了解那种痛苦。我知道我妈伤心,可是事到如今,我没有办法顾及到她的感受。”

“路过的已路过,留下的且当珍惜。”叔叔说,“你没听刚才那男孩说吗?你妈妈是很爱你的,怎么说让她伤心都是你的不对。”

“好吧。”我说,“我回去跟她说对不起。”

“挺懂事呵。”叔叔把三明治往我面前一推说:“给点面子吃点东西?”

我咬着三明治的时候凌夏从台上下来了,他拉开我旁边的椅子坐下说:“没想到啊,这么快就来捧我的场!怎么样,心情好些么?”

“还好,谢谢。”看他盯着叔叔看,我连忙介绍说:“这是我叔叔。要谢谢他今晚带我来这里,这里好难找。”

凌夏笑着向叔叔伸出手说:“夏总,你好!”

“呵?”叔叔跟他握手:“没想到我这么有名。”

“我有句歌词:”世界很小,我们总是狭路相逢。‘“凌夏笑着说:”更何况您本就是我市的大名人,民营企业的领头羊,一年替市里解决数十名下岗员工呢。“

“哈哈哈。”叔叔大笑说,“你干记者的?”

“不。”凌夏说,“小职员一个,混口饭吃。”

“一技在身,走遍天下。”叔叔做一个弹吉它的手势说:“就凭这一点,你这口饭应该混得不错!”

“承夏总吉言。”凌夏起身说,“我要唱歌去了,天意你想听什么?”

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爱是我不变的信仰,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我就知道。”凌夏说,“你真是个一根筋到底的女孩!不过也好,像你这样的人不容易移情别恋。”

说完,他跟我们眨眨眼,回到台上去了。

等到他唱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那首歌的名字如此伤感,竟叫《离人》。

第四章没完没了的秋天

漫步在荒原我想找一棵栖身的树

有阳光有流水

还有微风吹

这些对那些好我想追我想逃

其实我也害怕

可不可以就这样停下来

我要多一点时间好让我再想一想——

陈绮贞《让我想一想》

这一年的秋天,感觉特别长。树叶老早就黄了,可依然生机勃勃地黄在枝头,迟迟不肯凋落。我们做着没完没了的习题考没完没了的试,校园变成一个了无生趣的象牙塔,走不出去也根本无暇走出去。

叶细细没空减肥了,整日缠着于枫给她讲题。偶尔,我们有空在秋天的校园里漫步,脚步凌乱,胳膊碰着胳膊。事实证明,读书是很折磨人的好心情的,叶细细的“淑女屋”不穿了,变成很随意的白色体恤。我漫不经心地问她:“想考哪里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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