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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总有天收(92)

“真厉害啊,一口气挑战十六个人!”

“雷哲大人赢得太漂亮了!前后不过十几分钟就解决了所有对手!十六个人一起上竟然都没占到便宜。”

“不过雷哲大人也受了伤。喏,那是他的外套,上面全是血迹。”

“他在战场上受了伤,很严重的伤,如今还没养好。若是他养好了伤再提出决斗,那十六个人根本连他的衣角都别想碰到。一群家犬怎配与雄狮为敌!”

“嘘,别说了,简乔伯爵来了。”

看见引发这场决斗的中心人物,路人们立刻散了。

而简乔一眼就看见了被雷哲随手扔在街边的一件咖色外套,那上面布满剑痕和血迹,衣襟处绣着金色雄狮,那是格兰德的标志。

正因为这个威名赫赫的标志,没有人敢把这件价格昂贵的外套捡走。

看见外套上的血迹,简乔下意识地捂住额头。

他以为自己会害怕,会晕倒。但是并没有。此时此刻,浮现在他脑海中的不再是自己心脏插着一把匕首,于血泊之中慢慢失掉呼吸的场景,而是伤痕累累的雷哲一步一步离自己远去的背影。

那些赤红的、一大团一大团的血迹,引发的不再是恐惧的情绪,而是心疼和慌张。他想留住那个背影。

这些血是雷哲为自己而流的,这些伤也是雷哲为自己而受,所以,简乔为什么要害怕?

他慢慢走过去,弯腰将外套捡起,轻轻拍掉灰尘,然后穿在自己身上。

他的骑士长和男仆惊骇不已地喊道:“主人!您不能这样做!”

尚未离开的路人也都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天呐,他们看见了什么?他们竟然看见素来优雅的花都伯爵,在决斗之后穿走了雷哲大人的血衣!他不会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上帝啊!他连自己的尊严都不要了吗?

简乔不在乎任何人的目光和看法。他径直朝公爵府走去,骑士长和男仆面红耳赤地追在他身后,连连要求他脱掉外套。

路上的行人纷纷向他侧目,表情莫不是震惊的。

“亲爱的伯爵先生,您真的让我刮目相看!在这场决斗里,您才是真正的勇士!”加西亚从一辆豪华马车里探出头来,用指尖挑了挑简乔的衣领。

简乔淡淡瞥她一眼,继续前行。

莫安皇后的马车正巧也经过此处,她刚刚才从公爵府里出来。弟弟的伤势让她操心,感情生活更让她无力。

她对简乔的痛恨,在对方康复之后又开始翻腾。

然而现在,看见简乔穿着弟弟的血衣招摇过市,任人围观。她心里的怒火竟慢慢平复了下来。没有哪个贵族能做到这个地步,弟弟对简乔交付了百分百的真心,简乔也同样如此。

他们都可以为彼此牺牲一切。

“算了,随他们去吧。”莫安皇后放下车帘,靠倒在椅背上叹出一口气。

简乔与皇后的马车擦肩而过,却并没有多看一眼。他一心一意只想快点见到雷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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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分钟后,公爵府的管家匆忙走进客厅,小声说道:“大人,简乔伯爵来了,他想见您。”

正在包扎伤口的雷哲猛然抬头,露出一双灼亮的双眼。

然而只是一瞬,这双眼眸里的火光就熄灭了。他知道简乔是来向自己道谢的,那人总不愿意亏欠任何人的恩情。别人对他好一点,他就会想着该如何回报,这看似重情的行为何尝不是一种薄情?

没有亏欠自然也就不会有羁绊。

“让他回去吧。”雷哲把纱布一圈一圈缠绕在腰间,嗓音疲惫:“我身上都是血,不方便见他。”

“不,您一定要见见他。”管家站在原地不肯走,表情十分复杂。

“他拿什么收买了你?”雷哲诧异地问道。

“您去看看就明白了。如果您不去,余生您都会活在悔恨当中。”管家极力给出暗示。

坐在一旁帮儿子递送伤药的老公爵顿时来了兴趣,走到外面看了看,回来之后表情变得很微妙。

“你去吧。”他催促道:“别犹豫,快去!跑,赶紧的!”

雷哲心有所感,立刻穿上衬衫,扣好纽扣,走到外面。

隔着雕花铁门,看见身穿自己血衣的简乔,他竟像块石头一般僵在原地。

什么情况会引发一场决斗?答案莫过于两个——仇恨与爱情。

为了争夺一个女人的归属,两个被嫉妒迷了心的男人往往会斗个你死我活。

决斗那天,夹在两个男人中间的女人会跑去现场观战。若是她被胜利者打动,那么她会奔上前,当着众人的面剥掉胜利者沾满鲜血的外衣,穿在自己身上。这预示着她将把自己当做礼物,于夜晚送给对方。

从此以后,她便是胜利者的所属物。这样的行为在托特斯大陆被视作最顶级的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