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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套(30)+番外

作者: 安风AnFeng 阅读记录

对于犯罪事实,吴桤大呼冤枉。案发现场只有他和宋某两人在场,他否认恐吓和打电话威胁宋某,并且床上的浴巾是宋某自己铺上去的,说明宋某本人也有自愿的倾向。

他要求专业人员对他本人和宋某进行测谎。

案子递到李宁玉这里的时候,事情已经在临江闹得沸沸扬扬,这还是第一次有当事人主动要求测谎。彼时,群众对测谎这一技术抱着很高的神秘感,法院和警局都很重视。

李宁玉仔细阅读了卷宗,又翻阅了吴桤及其律师提交的《测谎申请书》,她修长的手指扫过上面提到123条申请要点,文件夹“啪”的一声被她扔到桌上。

“证据确凿,纠结这些细节也不可能给他翻案。”李宁玉声音冷冷地,充满了拒绝,“宋某和她的律师应该也不会做出回应的。是要我问什么,问受害人你是不是自愿的吗?这个荒唐的提案就不应该还能递到我手上,受害人需要的是心理疗愈,而不是再由测谎给她造成二次伤害。”

事情果然如李宁玉所料,宋某和她的律师并未理会吴桤。

吴桤仍不死心,又提交《单方测谎申请书》,申请对其本人“单方测谎”。在群众的高度关注下,媒体们闻着味儿就来了,测谎这一话题绝对值得一挖再挖。

李宁玉长得好,足够作为警局的形象代表,同时又是测谎专业人员,便被推出去接受电视台的采访。

“测谎技术是用于推导和排查,让寻找证据和嫌疑人的过程更有效率。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法院绝不可能通过吴某的测谎申请。根据《刑事诉讼法》,在我国通过测谎得出的结论不能作为法定证据。即使通过测谎,检测出任何一方有说谎的可能,也不能以此作为证据去推翻原判决结论。”李宁玉对着镜头说下这段话。

开庭那天,李宁玉也去了,梧桐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吴桤4年徒刑。

散场的时候,李宁玉回头看了一眼法院威严庄重的几个建筑。她对这个判决不甚满意,但似乎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她比普通人了解更多的案情信息,在办案过程中,有不少女下属都检举曾遭受过吴桤的性侵犯。碍于他的职场权力,也怕给自己带来不好的影响,所以没有选择报警。如今再报警,也无法取证。

只有宋某较幸运,勇敢报警且完成了取证环节。

性犯罪取证难定义难,受害人不敢报警也导致暗数变多。

在李宁玉看来,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也有荒唐之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暴力,胁迫两个词太明显,其他手段四个字又失去了法律本来该有的“确定性”。所以在这个案子里,吴某才那么执着于说他没有“暴力胁迫”受害人。关系压制里上司对下属,老师对学生,难道就不是胁迫吗?

也许强奸这一行为对身体的伤害甚至够不上轻伤,但对受害人心理上的伤害,社会对她们造成的二次伤害,这些又该怎么折成量刑?

法律不回答李宁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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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玉觉得判得太轻,可同事会告诉她,能判都不错了,而且这已经是强奸案里判得算重的。

以前她脑子里的这些疯念头无人理解,今天它们都积极起来,涌向一个叫顾晓梦的人。

李宁玉躺在床上,还是想给顾晓梦发个消息,问她生日是否有安排,如果没有,要不要一起吃饭。想了一下好像有点不妥,便改掉几个字。

“晓梦,6月27号(星期天)你有事吗,要不要一起吃晚饭?”

消息发出不过半分钟,屏幕上亮起了一串新的号码。

“喂?”

“玉姐,是我。”顾晓梦谨慎,给李宁玉打电话的号码是另一个。

“恩。”

“我周天有空的。”

“好,你想吃什么,玉姐请你吃。”

“我都可以。”

“恩,那我来订。”

李宁玉握着手机,对面没有传来声音。短暂的安静,两边却都默契地没有挂电话。直到顾晓梦的轻笑声传来,“玉姐,我们这样举着手机不说话是不是有点傻。”

“还好。”顾晓梦看不见的地方,李宁玉也随着她轻轻笑了。

“玉姐最近在忙什么呢?”

“刚忙完案子呢,周天和你细聊吧。”

“那...晚安玉姐,周天见。”

“恩,晚安,周天见。”

顾晓梦兴奋得抱着被子滚了两圈,又翻出枕头底下的耳机,音量一格一格调到最大,时长不过一分钟的录音,顾晓梦听了半个小时。

她好久都没听到李宁玉的声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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