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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国后我嫁给了泥腿子(296)

“他一点都不在意的吗?”王诗咏神色怔怔,“怎会愿意带娘子去那种地方?”

“孤儿出身的人能懂什么礼?”春果语带不屑。

“你还记得吗?”王诗咏轻声说,“我小时候,和表哥偷跑出去看戏。回来后,爹爹险些把我打死……”

“……春果记得。”春果安慰道,“老爷那是为了小姐好。”

王诗咏没再说话,她久久看着空无一人的街头,转身回了马车。

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李鹜牵着沈珠曦的手,穿行在拥挤的人群中。

沈珠曦努力避开身旁的人流,犹豫道:“……我们就这么走了,这样好吗?”

“有什么不好的?”

“王姑娘是你顶头上司宠爱的女儿,你对她这般不留情面,她会不会……”她欲言又止。

“老子还怕她吹几道耳边风?”李鹜不以为意道,“她有把柄在我手里,要怕,也该是她怕我吹大风——我可是成功召唤过镰刀的人。”

沈珠曦眉头一跳:“是风神飞廉——不是镰刀。”

“管它镰刀还是飞廉——能吹风的就是好廉。”

沈珠曦犹豫半晌,忍下了喉咙口的疑问。

王姑娘似乎对他有男女之意,李鹜似乎没有察觉,也或许察觉了,但是毫不在意。

无论是容貌、才智还是心计,李青曼都胜她一头。

李鹜连李青曼都不屑一顾,看不上王姑娘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他现在将目光独留她的身上,但谁又能知道,他的情有独钟能保留多久?

被辜负的万千女子,谁不是一开始就以为自己是对方的情有独钟?

人是会变的,男人更是会变的。

她没有见过真正的情有独钟,所以也不相信世上有真正的情有独钟。

她不相信男人,也不相信作为男人的李鹜。与其去祈求一件万中无一的好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要抱任何希望。如果他能找到其他喜欢的女子,她会乐见其成。

她明明是这么想的。

但为什么,只要一想到未来会有另一个女人取代她如今的位置,得到她现在拥有的一切——她会睡在李鹜身旁,会在生辰那天吃到李鹜亲手下的长寿面,会在无助迷茫时候得到李鹜的鼓励,为什么她就心痛如绞,酸涩直冲眼眶?

“沈呆瓜?”

一声呼唤让她回过神来。

“你在想什么呢?”李鹜低头看着她。

沈珠曦不由自主笑了起来。

她用笑容抑压泪腺的冲动,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我在想,刚刚应该在布庄多看看的,快要入夏了,你们三兄弟也需要准备几身度夏的轻薄衣裳。”

“男人要那么多衣裳做什么?”李鹜挑眉道,“你不用管他们,雕和雀如今整日在驻所打滚,你要是真给他们准备好衣裳,没两日就破成乞丐装了。”

“那你呢?”沈珠曦问。

“我不也要陪他们打滚?”李鹜道,“要想他们使十分的力,我就得先使十二分的力才行,这些兵,其实和地痞流氓没什么两样,调教他们的方法都是一样的。”

“这道理许多老将都不一定懂,你或许是天生的武将。”沈珠曦钦佩道。

“什么武将,老子是文武全才。”李鹜说,“这次召镰刀,我作了一首诗叫求风,记得给我抄录下来,以后我要收入诗集的……你还记得吗?不记得我再……”

“记得,记得——不敢忘,忘不掉。”沈珠曦吓得连连摇头。

李鹜神色满意:“那就好。”

两人在路边叫了一辆牛车,乘着来到彭城县最为繁闹的瓦子。

耍大刀的,玩戏法的,操作傀儡演傀儡戏的——各式各样的手艺人活跃在人声鼎沸的瓦子里。

空气里飘散着不知名的花香,七八岁的卖花童手挽一篮桃花和海棠之类的花木枝条,大声沿街叫卖。

花香,点心铺的油酥香,刚出锅的面条香,种种香气交织在一起,构成闹市特有的气味。街道角落,一个卖饴糖的男子正拿着小锤小钉,从菜板大小的淡黄色饴糖上敲下糖块。

叮叮当当的声音像一支乐曲,有起有伏地响荡在挨肩擦踵的瓦子里。

李鹜自然地握住了她的手,五指穿过她的指缝,两个掌心亲密无间地贴合在一起。

“这里人多,小心走散了。”

许久后,各种响动混杂在一起的嘈杂声中,传来她低若蚊吟的回答。

“……嗯。”

两人进入戏院,交了十五铜板的入场费后,又点了一壶茶水,三小碟坚果点心。

台上正在演《莺莺传》,美貌动人的崔莺莺出身于没落士族之家,受贫寒书生张生的勾引,同他私定下终生大事,张生赴京赶考,名落孙山后,却以“德不足以胜妖孽”,只好割爱”的理由将莺莺始乱终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