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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只白骨精(64)

林娇出了银楼后,径直去从前那家峰林医馆。徐顺听说有钱治病了,十分殷勤。约好明天带能武过来初诊,离开医馆后,林娇又到了县城里那家最有名的铺子买了曾应许下的给大毛二毛的好吃的和好玩的,又去打了两斤ròu,备了另些礼往杨氏家而去。

前些天一直在她家白吃白住,不还这个人情,心里总觉得有个疙瘩。到了杨氏的家,大毛二毛听见她声音飞奔而出,竟见盼望已久的礼物到了,高兴得搂住林娇脖子一口一个“姐”,杨氏闻声出来见林娇大包小包的,埋怨费钱多事。两人推让一番,最后拉了林娇的手说:“阿娇你来得正好。今儿我家正好来了客人留吃饭,你也一道。”

林娇推不过杨氏被拉了进去,惊讶地发现桌边坐着的客人竟是三叔婆,边上还有个十六七岁的年轻姑娘,皮肤微黑,杏核般圆溜溜的眼,颇有点娇俏的韵味,一怔之下,便明白了过来,这姑娘大概就是三叔婆那侄女的女儿了。

林娇本来是想再去买点好吃的赶紧回村让能武也高兴下的,现在看见同样惊讶的三叔婆,一下就改了主意,朝她打了招呼,坐了过去。

三叔婆对于林娇出现在这里万分不解,不顾林娇在场就问杨氏。听杨氏说是她前回救了春杏受伤,被送进城治腿,为便利在她家住过几天。便哦了一声,狐疑地看了笑吟吟望过来的林娇一眼。

“姨奶奶,刚你们说的她救的那人,就是你们村那个偷了野汉子怀了……野种的寡妇?”

杨氏出去上菜,一直在边上低头羞答答的那姑娘忽然抬起了头盯着林娇发问,说到“野种”这两个字的时候,顿了一下,仿佛是用很大勇气才说出口。

三叔婆是啊一声,又说:“说起来她俩都是寡妇,一时同情也是难免。只这种事,像你一个姑娘家还是少说的为好,免得学了个不好。”

那姑娘飞快地看了林娇一眼便挪开了视线去,小声道:“姨奶奶,我知道了。是敬轩哥人好,这才放过那寡妇的。”

林娇见她说话间,把身子微微往边上挪了点去,仿佛怕沾了自己的寡妇气儿,便笑道:“三叔婆,你外甥孙女好乖巧,叫啥名啊?”

三叔婆警惕地看她一眼,说:“阿水。”

“阿水姑娘这么乖巧伶俐,我听说针线活也是顶好的,这面相一看又是大福人,我最近运道不好,跟她多亲近亲近,好去去我的霉气。”

林娇一边说,一边往阿水边上靠去。她进一寸,阿水便往边上挪一寸,最后挪得只剩坐个屁股尖了,面上刚现出一丝恼意,见杨氏正端了菜进来,急忙转为笑脸,坐着一动不动,对面的三叔婆碍于杨氏在场,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是不满地盯了林娇几眼。

林娇陪着身侧如坐针毡的阿水亲密地吃完了饭,见她婆孙俩还不走,自己先便告辞离去。被杨氏送出来后,一路往桃花村去,越想越是不快,连刚发了笔小横财的快活都压不住这种不快。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她年轻貌美,纯洁无瑕,贤良淑德,且从她吃饭时每次提到“敬轩哥”时,眼神便会冒粉红桃心还可以看出来,她对那男人是死心塌地忠肝赤胆,而且杨氏瞧着对她也挺好的。综合以上所述,像杨敬轩这样的单身汉,他如果要娶妻了,这阿水自然是不二人选。

以前不知道有阿水这姑娘也就罢了,现在忽然冒出来,林娇心中一时警铃大作。她先前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就曾算计过把杨敬轩给拿下,后来因为有了财路,也就把那念头给搁下来了。但现在,这念头再次冒了出来——不过不是自己现在就立刻要嫁给他,而是他现在就是不能娶老婆。若要问为什么,她也不好说。她从没想过当个好人,更不会衷心去祝福杨敬轩能娶到个贤内助,虽然从各方面来说,他娶那个阿水一定会很幸福,但她就是不想。

她剩着,他自然也休想抱老婆。别的不说,自己这身体是春娇的,春娇肯定还是黄花大闺女。她一个黄花大闺女被他抱啊摸过的,现在无论如何不能就这么伟大地成全了他。

她是在为春娇的身子讨公道而已,最后,林娇无不恶意地这样想到,立刻觉得理直气壮而且毫无愧疚。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说一下,现在网很卡,上章留言赠分不顺,我等明早网络畅通时再赠送积分。

昨天忘了说节日快乐,今天补回来。大家中秋快乐,国庆快乐,(*^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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