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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暮雪(64)+番外

最后他放开了我的手,他筋疲力尽地躺回了病c黄上,似乎闭上了眼睛。

我不想再呆在这里,我走出病房,我想回学校去。

我想悦莹,我想见到她,我唯一的朋友,她不会出卖我。

想到莫绍谦说的那些话我就忍不住发抖,想到舅舅我就忍不住发抖,这三年我真的一位自己的牺牲是值得的,可是如果是真的……不,莫绍谦说的话,不会是真的。

他因为我父亲而迁怒于我,他在茶里下了药,他强迫我最他的情妇,他毁掉我的一生。

我唯一应该恨的人事他,只是他而已。

我不声不响回到学校去。

第十七章

我没有去求证任何事情,因为我不愿意再触及自己的伤痛,我惟愿一切都已经过去。

这仿佛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一个季节。每月梅花盛开的时候,整个校园都会显得格外嘈杂热闹。我把自己湮没在那种热闹里,来来往往,不引人注目,像任何一个正常的学生。事实上。这一天我盼了很久了,不必再担心手机响起,不必再遮遮掩掩。我很努力地记下老师说过的每句话,很专注地做实验,很认真地写报告。我比对国外所有的知名的不知名的大学,研究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专业,我想考到奖学金,可以出国去。

整个春天,时间对我而言都是凝固的,从周一到周五,上课下课,重复而简单。双休日的时候寝室通常没有人,我一个人去图书馆,自习室里永远放满了书占据座位,我的座位一直靠窗边。

我喜欢窗前的那些树,他们郁郁葱葱,一些事洋槐,另一些也是洋槐。等到暮春时节,这些树就会绽放洁白芬芳的花串,一嘟噜一嘟噜,像是无数羽白色的鸽子。有时候复习得累了,我会抬起头来,那些葱茏的绿色就在窗下,放眼望去,隐隐可以看大搜远处市郊的山脉。

远山是紫色的,在黄昏时分,漫天淡霞的时候。而天空会是奇异的冰蓝色,将云翳都变得瑰灿绚烂,美得令人出神。通常这个时候我也饿了,背着书包下楼去食堂。一路上经过cao场,永远有很多人在踢球。春天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季节,春天也是这座校园最有离愁别绪的伤感季节,林荫道上不断有人成群结队高歌而过,他们是大四的毕业生,要去西门外的馆子吃散伙饭。

晚上五食堂有紫心红薯,食堂的菜永远是那样粗枝大叶,红薯叶不是用蒸饭机一蒸,倒在很大的不锈钢盘子里卖。我买了一个配粥吃,掰开一半,看到他的紫心又细腻的纹路,比心里美萝卜要漂亮得多。我咬了一口,才想起以前可爱挺喜欢吃这个,香秀每隔几天总是要为他预备。我一直觉得奇怪,她为什么放这狗粮不吃,爱吃红薯。我一直不喜欢那条狗,它也并不喜欢我。可是有一次她救了我的命,就在我割开静脉的那次。如果不是他叫起来,也许我已经死了可爱是怎么死的,我都没有问过管家。

晚上的时候自习室的人比白天更多,窗外的树生了一种很小的飞虫,从窗子里飞进来,落在书上。白帜灯照着她小小的透明翅膀,隐约带着青色。翻页的时候如果不留意,它就会夹在了书页里,成了小小的袖珍标本。我总是吹口气,将它吹走,然后用笔继续划着重点的横线。

远处的寝室楼上又有歌声传来,是那些疯狂的大四学生。他们就要离开这里了,所以总是又哭又笑又唱又闹。我觉得我的心已经硬的像石头一样,百毒不侵。我离开的时候,一定不会有任何感触把,因为我现在都已经想要走了。

四月的时候,我又考了一次雅思,这次成绩比上次好很多。悦莹说:“童雪。你简直要疯了你,考这么高的分数干吗?”

悦莹最近的烦恼比我多,她爸爸反对她和赵高兴交往,理由是赵高兴是体育生,而且对商业完全没兴趣,最重要的是,他要求将来赵高兴做上门女婿。

“我那暴发户的爹,简直是旧社会封建思想作孽。我气得叫他去生个私生子,他气得大骂我不孝。”

“那你打算怎么办?”

“跟他斗到底。”悦莹愤然,“我谅他也生不出来私生子了,就算现在生也来不久了,他总有一天会服输,乖乖同意我和高兴的事。”

悦莹和她那暴发户的爹斗得很厉害,她爹把她所有的信用卡全停了,连她本来是挂在她爹的全球通账户下的手机号,现在也停了。

悦莹立马跑去买了个新号,然后短信通知朋友们换号了。她一边发短信一边恨恨地对我说:“我就不告诉我爹,看他找得着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