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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围城/夜色(137)+后记

当时自己说了什么话呢?总不过是无言以对罢了。对着这样通透的女子,何用再多说半句?

她把房契移开,下面就是那条叠得整整齐齐的手绢了。

二少奶奶的那封短笺,她只看了一遍,可是字字句句,何尝不在心里翻来覆去,想过千遍万遍。

“三哥,手绢没有了,你大发雷霆,连你rǔ母张妈你都驱到乡下去了。我那时候就下定决心,绝不将这条手绢还给你。我确实是个贼,我偷去你视作最为要紧最为宝贵的东西,可怜的是,我却偷不去你的心。”

手绢是西洋的样式,那时候还是顶时髦顶俏皮的东西,母亲托人从外国带回来,她也只得这一条。

她拿着手绢,隔了这么多年,花纹织路还是这样清晰,崭然如新。

她仿佛看到七八岁的自己,因为正出疹子发烧,所以被母亲拖到外国诊所去打针。每日都要去的,每次去,总遇上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他是头上受了伤,所以每天要去诊所里打消炎针。

男孩子显然出身大家,每次除了rǔ母,还有两个老妈子跟着。可是大家的小少爷,脾气自然是执拗的,打针的时候总是抿着嘴,一声也不吭。几个人都按他不住,每次挣扎着折腾那rǔ母一身大汗,只告饶:“我的三少爷,打完针就不疼乐!我的小祖宗!您别犟……”

其实她知道他并不是怕疼,也不是犯犟,因为有一次她正好刚刚扎完针,他正巧瞪着大眼睛看着她。她的母亲拍着她的背心正哄她:“乖囡不哭。”那时候他就将脸一背,她不过七八岁,不知为何就明白过来,他是没有母亲的,所以才会这样看着她们母女。

或许是因为怜惜,或许是因为一颗柔软的童心,所以那天他打针的时候,一胳膊撞在椅背上,把肘上的皮都撞破了,她就拿自己的手绢替他包上了,轻声细语地告诉他:“小哥哥,你别这样,弄疼了自己,你妈妈假若知道,心里也不好过。”

那时候他也只是望了她一眼,并没有说话。可是从那之后,他在打针之前,再也不闹腾了。

最后她打完了针,再也没到那诊所里去,再后来,全家就搬到昌邺去了。再后来,她彻底忘了小时候有过这样一件事情。

现在,她却想起来,想起来那时候他问过她的名字。

她说我叫秦桑,秦桑低绿枝。童音琅琅,每次背到这句诗,父亲都会夸奖她乖巧。

而他也对她笑了笑,仿佛是赞她的名字好听。两个人手背上都绑着橡皮膏,针管里的药水正一点一点滴下来,他和她并排坐在椅子上,诊所里静悄悄的。看护端着糖进来,给他们俩一人一块,夸奖说:“两个小大人,真乖!”

窗外轻风柔软,春光明媚,那种外国的水果糖很甜,含在腮帮子里,硬硬的,半天化不开,吃不完。可是他的那块糖他一直没有剥开,直等到她吃完了,他才悄悄伸手,将自己那块也给了她。

他胳膊上还系着她的手绢,她还记得他的手心,白皙柔软,真不像男孩子的手呢。虽然她不曾问过他的名字,他却说:“这块糖给你吃,我叫易连恺。”

【下卷终】

后记

原本没有写这个后记的打算,是一位很好的朋友,作为《迷雾围城》完整版的第一个读者,看完之后殷殷地问:“后来呢?”

我反问:“什么后来?”

易连慎死了没有?易连怡呢?易家的事呢?”

她问了一大串问题,问得我在电话里直笑:“后来的事情,《来不及说我爱你》里头不全写了么?”

她觉得不可思议:“《来不及说我爱你》里面哪里有?”

自然是有的,比如易连慎依附的姜双喜,在十年之后的《来不及说我爱你》里头,仍旧为慕容沣所忌惮,而炮轰符远城,导致生灵涂炭的李重年,终究覆灭于慕容之手。在《如果这一秒,我没遇见你》中,慕容家的故事交代得更清晰更完整,所有的一切都已经过去,慕容氏父传子,家天下,却原来,亦只是未让人知伤心时。

山河万里,夜色阑珊,数十载风云变幻,谁不是岁月长河里的一颗尘砂?

陈升的歌唱得好,写歌的人假正经,听歌的人最无情。

而写故事的人,只是截一段故梦给人看,是白瓷盏里飘着的茉莉香片,是手倦抛书午梦长,是窗外的月色映着梅花,而三杯两盏淡酒,怎敌它,晚来风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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