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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还在这里(149)+番外

番外一他没有错(2)

我站在尘土里渴望着云端的那个人。
我曾经长时间地用水刷洗那双指甲里藏着长年干农活留下的污垢的手,也曾经对着镜子拼命挤压我那张平凡微胖的脸颊,最终不得不承认,我注定成不了他那样的人。我只得更加努力,更加用功地学习,因为我知道,除了这个,没有什么能够改变我的命运。就算我不能够蜕变成像他一样雪白的天鹅,但至少,我不要一直做丑小鸭。
同学三年,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我怀疑他是否知道我的名字。他和程铮一样,是大家眼里的天之骄子,有着与生俱来的清高,如果说程铮对女生的冷淡让很多人望而却步的话,周子翼嘴角玩世不恭的笑容无疑更让人又爱又恨——当然,他的笑容只对美女绽放。他可以是最善解人意的男孩,也可以是用恶作剧捉弄女生的领头人,他的成绩并不很好,闹起来无法无天,可上至校长,下至老师,无不对他分外宽容,除了因为他有一张讨人喜欢的甜嘴外,更多的是因为他拥有一个传说是本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父亲。
可是后来我知道,他更是一个没有人爱的小孩。高中三年,从来都是他父亲的助理出席家长会;听说他家四百平米的豪宅里,长年只住着他和保姆,只要一有机会,他便会呼朋引伴到家里,闹得不亦乐乎。高二那一年,我曾经听人说过,他来校约见校长大人的父亲的爱车被人毁坏得面目全非,此事沸沸扬扬了一阵,但最终也因为没有揪到肇事者而不了了之。可是,在此之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曾亲眼看见在校园的某个角落里,是他站在一辆貌似名贵的小车旁,用花圃边捡来的石块发疯一般地砸碎了小车的每一块玻璃。
原来云端的世界也有不完满。女人的爱中一旦掺杂了母性,便会更加的不可救药。我可怜他,虽然我清楚,我的怜惜要是被他知晓,该是多么的可笑和不值一钱,可是他还是成了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我的爱是隐蔽的,无望的,我不是韵锦,学不会克制自己的感情,理智明明让我远离他,感情偏偏背道而驰。所以我选择了在高三的最后一天晚上,对他和盘托出,我不奢求一个结果,只求问心无愧。
我在最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最美丽的青年,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
在学业上倾注的心血永远比在人身上的投入要实际一些,高中三年,我的勤奋苦读没有白费,如愿地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成了全村人有史以来第一个跳出农门的“女状元”,带着乡亲父老的资助和期盼,我踏进了南方的那座大城市。大学的生涯在我看来,无非是从一个实验室辗转到另一个实验室,我并不是个有趣的人,天性的拘谨和不善言谈让我并没有多少朋友,还好有韵锦,同在一所城市的我们成了对方唯一的知交。
大一结束的那年暑假,韵锦迟疑着给我带来了他有了女朋友的消息。其实我早已知道,网上的同学录里我很少留言,可我常常登录在上边,因为我渴望从中看到他留下的只字片语,他是如此高调地恋爱着,将他和女友的相片贴满了同学录里的电子相册,那个女孩跟他一样,有张天使般美丽的脸。看着相片里他满足而甜蜜的笑容,我知道他是真的在爱着,而且幸福着,他也不会记得我,也许只有在跟女友调笑时,才会偶尔提起,曾经有个记不起名字的乡下女孩,可笑地对他表达过她的爱。
我以为我的一生便是如此,在暗处遥望着他的幸福。没想到再见他时,已是高中毕业的第六年,他已在房地产方面混得风生水起,当初的女朋友成了心爱的未婚妻。他在G市出差时做东邀请高中时的同学聚会,是程铮给我打来的电话,我知道他的意思,他害怕如果我不去的话,韵锦更不会去,他需要一个机会缓和他和韵锦之间一触即发的裂痕。可是程铮不知道,即使没有他的电话,我也会参加那天的聚会,我不是个善于躲起来的人,或者说,我是如此渴望着理直气壮地再见周子翼一面。

番外一他没有错(3)

那天晚上,周子翼来到我的身边,有意无意地跟我寒暄,他说:“郁华,你变漂亮了。”我是个多么虚荣的人呀,明知道他的话只有三分认真,可是一颗心早已在胸腔中雀跃,至少他记得我的名字。
六年的时间让原本俊美的他变得更加倜傥,但是也让我学会装作若无其事,我们对坐着喝酒,多年前何尝想到会有这天。彼此六分醉意的时候,他嬉笑着问我,有没有找到心仪的那个人。我亦笑道,你忘了高中时候我还暗恋过你来着,这么多年了,可能我还没有找到更爱的那个人。我的话让他笑得前俯后仰,他豪慡地拍着我的肩膀,仿佛认同我的幽默,为此我们又干了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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