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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纪(6)

又二十八日 写作

他们写信给我说,安,有些人很喜欢你的书,有些人不喜欢。我觉得这样很好。有人喜欢,就必定会有人不喜欢。不招来爱恨的作品,向来就比较可疑。

但对写作本身而言,这又是可以不相干的事,可以忽略。

现在我认为写作只是一件需要真诚个性的事。

文字先对作者的内心发生作用,然后才抵达别处,对读者产生影响。要为自己而写。从一粒沙,一朵花里看宇宙世界。我们的写作前提,是为丰盛敏感的内心,不是为任何其他大而无当的背景或时代。

即使涉及背景或时代,也只有在个人性的体验里,才凸显它可信任的一面。对内心的记录,就是对时间最真实的记录。而其他的,或许是阴谋,谎言,或仅仅只是一个幻象。

我只相信时间。

保存着一些无名或失踪的作者的小说和诗集。纸张发黄。走到哪里带到哪里。对一个作者来说,若他的读者老去,这本书还收藏在他的书橱里,有一席之地,或他依旧会拿出来,再翻一遍。那么这就是一本书最本质的价值。甚过一切盖棺定论。

作品最终的评审权,只在读者的手里。

一个作者,在时间中消失,比被误解地定论要好。

付出感情的书,就会被感情收藏。这就是一个写作者生命的延续所在,是他最终的朴素无华的财富。

写作,这将会是世间始终最为孤独的一项工作。就像一个人站在黑暗的舞台上,给自己设置的一束明亮光线。他由此看到自己,亦被观众看到。

再八日 一次

他从纽约回来的时候,带了这张CD给我。JoniMitchell。说,这是他很喜欢的一个女歌手。CD的封套就是那个女子给自己画的像。在酒吧里,手指里夹着香烟,对着一杯红色的酒,穿着绿色大衣,一头金发。

我看到CD的背面,被小心地撕去了价码。仿佛是郑重其事带来的一件小小礼物。于是也就认真地收下。我们在酒店的露天咖啡座里见面。他穿着一件似乎刚从洗衣机里掏出来的暗紫色T恤,皱巴巴的。黑色的做工考究的粗布裤,黑色袜子和球鞋。刚刚把光头剃干净。还没有把时差倒过来,因此脸色发暗,显得很疲倦。

在两年前,他看了我的小说,打听我的电话来寻找我。我们约在咖啡店里,他对我说他筹划中的一部电影。之后,在这两年里,我们大略只见过不到十次的面。

一次,他带我去仁酒吧看演出。我剪了很短的婴儿一样的短发。戴着长长的银耳环。看了一半,大家挤到门口来透气抽烟。直剌剌地往石头台阶上坐。被人泼了一点可乐在裙摆上面。他认识很多人,到处打招呼。跟在他身后,没有人认得我。

一次,他在下午打电话给我,让我一道去798看一个摄影展。他说他没有我的电话了,忘记其中一个数字,结果试了一整个晚上的电话,才拨通。他说,找不到女伴一起去看。这些话听起来都有些戏剧化。我刚好穿着一双高跟鞋在逛市场。走了一下午,觉得很累。

一次,北京的第一个大雪天,在咖啡店,他踩着大雪走过来。已经在拍他的电影,每天凌晨两点开工。看起来很疲倦,坐在一起一言不发。然后说想请我一起去看一个科幻片。但我决定回家。

一次,约在后海的酒吧,在黑暗的平台上与我聊天。我们照旧聊着聊着又静下来。然后我起身说,我该走了。他似乎并不想与我道再见。但我觉得他根本都已经不再想说什么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可以说什么。

一次,我们在一条破烂胡同里的餐馆吃泰国菜。他把大虾一只一只夹到我的盘里,说不吃这种虾。透出玻璃窗能够看到屋顶上的绿叶。我从来没有在一个男人面前抽过那么根烟。他总是能够让我不自在。却又觉得这沉默的压迫非常自然而然。

总之,见面都是回忆得清楚的次数。每次都是突如其来,临时打来的电话。每次我也总是邋邋遢遢地,就出现在他的面前。每次,他是想说话还是仅仅只是想找个人在他的身边。那种即使在彼此之间没有距离的时候,依旧不得交会的东西,也许就是寂寞。

寂寞使人保持与自身之外的世界的距离。所以,我们只是相似的寂寞的人。

我只是把那张CD收藏起来,从未打算拆开来听。

再十三日 她

她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法国女子。身份是国语,西班牙语,法语的翻译,导游以及一个兼职的戏剧演员。我没有来得及看她的演出,据她自己所说,她扮演小丑,但不是鼻子上顶一个红球的那种。她很喜欢这个兼职。做导游和翻译,纯粹是为了工作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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