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子们听得十分认真,脸上严肃非常,显然是把话听了进去。
沈萝想把鹿临县打造成一个品牌。在她离开扬城前,一些经常去甜意阁的娘子已经能说出鹿临县的名字了,当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鹿临县印戳上的鹿太好看了。
但起码,她们记住了!这就是进步。
说完了正事,沈萝一挥手。
“今天是村子里拔马铃薯和掰玉米的日子。早上放假,咱们也去凑凑热闹!”
伴随着沈青儒一声“开拔了”,鹿临县马铃薯和玉米正式面世。
大烨朝第一次种植此物,朝廷专门派了记录官来,只为了记下真实的数据。
负责种植的村民们很紧张,村长很紧张,沈青儒很紧张,沈萝在这种氛围下,不由也紧张起来。
虽然她对马铃薯和玉米不陌生,知道它们都是高产作物,但也怕万一。
“没事的。”李修俨在一旁小声安慰。
他现在比沈萝高出两个头。在沈萝去扬城这段时间,这家伙的身高像是雨后春笋一样噌噌往上涨。
现在沈萝和他说话都要仰着头。
“嗯,希望丰收。”她目不转睛盯着田里。
“哈哈哈!好多啊!”
“我这儿一串串的!”
“沈大人,村长,快来我这儿看!”
田间不停传来高声欢呼的声音,一声高过一声。村长,沈青儒还有朝廷的人都跑不过来。
沈萝也凑过去看了。比起后世的马铃薯,现在马铃薯的大小还不稳定,但这么一长串,看着就喜人。
沈萝喜笑颜开,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感慨:今天有好吃的了!
最后,马铃薯和玉米的每亩产量惊呆众人,朝廷的人不敢耽搁,当即和沈青儒商量,明天就去县城里试点种植的人家看看。
鹿临县的马铃薯和玉米现在已经归朝廷所有了。但作为第一个种植的县城,朝廷肯定会宽容一点,留下一批作种。光是想到这个,她离开时脚步都是情轻快的。
她也有工作,那就是整理这两样作物的做法,告诉大家怎么吃。
这也很重要,毕竟种出来的粮食好吃,才更有动力嘛。
拿来一箩筐马铃薯,这些都在在拔的途中不小心弄破皮的,而且个子比较小。
直接蒸三四个,让大家尝尝本来的味道,然后拿十个,削皮切块,和香菇、走地鸡一起炖煮。
剩下的比较大,她打算做成旋风土豆串。
这样做出来的成品,看起来比较酷炫。但做起来并不难,拿木签子串好一个土豆,拿刀沿着边,一圈圈地旋转着切,不能断。等切完了,再拉开,就成了后世街边的网红小吃旋风土豆串的模样。
土豆串要炸两次,第一次是为了熟,第二次复炸,是为了让土豆串更加酥脆。
金黄的土豆串再撒上调料粉,还没尝,就闻到了一股焦酥咸香。
突然,厨房边上多出了一张脸。
“我闻到了熟悉的味道。”李修俨动动鼻子,以前小吃街上空飘散的就是这样的香味。
眼睛落到金色传说——旋风土豆串上,他大步跨进来:“我给你尝尝味儿。”
他拿起一串,“幸好隔壁都是家人,要是在京城做,小宝肯定馋哭了。”
想到那个为了吃无所不用其极的小豆丁,沈萝不由也跟着想象那个场景。
“等马铃薯在成为常见主食后,小宝想吃多少串我给他做多少串。”
“那他肯定高兴得蹦起来。”
说话间,李修俨咔嚓咬下一口,如他想象中那般酥脆。沈萝的刀功又长进了,土豆切得很薄,吃起来像是薯片一样,就连调料也完美复刻,咸香微麻带辣。
不知不觉,他就吃完了一整串,连手指上沾着的调料也没放过。
沈萝没闲着,继续做另一样吃食。
玉米做起来也不复杂,相对于土豆,玉米的长势看起来更好,看这长长的小须须,一缕一缕的,剥开新鲜的叶子,就能闻到一股清香。
那就做水煮玉米,再做一个金沙玉米粒吧。
剥开玉米粒时,手指都沾上了那种好闻的沁香,一点也不刺激,像是随着微风一块吹来的,老舒服了。
她忍不住往嘴里丢了一颗,清甜可口,是她记忆中的滋味。
裹上淀粉,油炸,把一颗玉米扔进去,油锅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玉米像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沉下锅底后立马浮起来,这说明现在的油温正合适。
毫不犹豫将剩下的玉米粒全都放进去,轻轻搅动。
玉米从黄变成了金黄。颜色很漂亮,要是这一整盘都是金子,那她可得笑醒。
怀着这样的好心情,沈萝利索地做下一步。
蒸熟的咸蛋黄碾碎,放进下了适当油的锅,不断搅拌,便成了咸蛋黄流沙,用铲子舀起来时,是粘稠的半流质状态,飘香的金色瀑布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