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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别这样(182)

“娘说四五岁之前,最招人喜欢。等再大点了,就招人烦了,整日四处乱跑,弄的鸡飞狗跳。”说到这里,瞅了眼丈夫:“娘说的是真的吗?”

“……”萧砚泽脸皮厚,一仰头:“嘁,她说的不对。我不管是四五岁还是六七岁,哪怕到现在,一直都挺招人喜欢的。”涎着脸抱着妻子,笑问道:“是不是?”

寄眉心道,你是招女人喜欢吧。不过,她也是女人,所以丈夫得她喜欢。她抿嘴笑着点头:“是,喜欢。”

这日,萧砚泽应邀去参加城里诗社的聚会。这大半年来,有空就陪着妻子,几乎忘了跟文人骚客们的往来。可显然,诗社的人没忘记他这个财主,萧九爷不在粟城了,他侄子就是大家的财源。

商贾最怕落下为富不仁的名声,萧家花银子通过这帮读书人买‘爱才惜才’的好名声,若是招惹了他们,写个文章,编排个曲目,恶心萧家,就划不来了。

诗社里有几位富家公子,学问还不如萧砚泽,但在诗社混了一段日子,也自诩为文人了。文人多数都有狎妓的癖好,在晴好的天气里,狎妓游山玩水,一时引为风尚。

诗社聚会选在山脚下一处山庄,从山庄赛诗出来,众人登船游湖。

他如坐针毡,倒不是因为别人吟诗作赋,他插不上话,而是狎妓饮酒时,歌姬露出的三寸金莲叫他不忍直视。偏有人喜欢,搂着歌姬一双竹笋似的尖尖小脚把玩,这让他倒尽胃口,移开目光,坐在窗边,一心看湖上的风景。

这时,就听有女子娇滴滴的唤他:“萧大少爷,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

他觉得这声音耳熟,一抬头,竟是蔻霞:“你怎么在这儿?”他记得打发她的时候,给了她一笔银子,叫她从良安身。没想到,她重操旧业,又做起歌妓这行当来了。

蔻霞眼中带泪的道:“一言难尽。”

砚泽挑挑眉:“一言难尽的话,干脆别说了。”转头看湖上的景色。

“大少爷有所不知,奴命苦,自从离开您,一直艰辛的过活,几经挣扎,最终还是重新沦落到这火坑来了。”

“……”他觉得这套说辞挺耳熟的,好像当初她就是凄凄惨惨的哭诉,叫他心生怜悯。

“自从您那次雨夜离开奴家,奴家从天冬那儿得了银两,本想就此离开粟城,去京城讨生活。没想到在路上,干娘拿走了银两,还把我卖给了当地一个鳏夫。后来,他转手又把我卖给了……”

“好了!”萧砚泽听不下去了,顺手摸出一把碎银子塞给蔻霞:“你去那边陪酒吧,让我安静一会,别再过来了。”

“大少爷,奴家……奴家……”

他又摸出一锭银子给她,然后摆摆手,将人撵去那边了。

等船舫靠岸,他忙下了船,往萧家回了。

寄眉见他心烦意乱的,把孩子给奶娘抱了,她摇着扇子上前给他扇风:“外面热吧,快坐下,凉快凉快。”

他喝了口茶,咧嘴道:“你猜我看见谁了?”

“……”她上哪里猜去,他认识的人那么多:“跟砚臣的婚事有关系吗?”

他忽然想到,若跟妻子说蔻霞这个人,肯定会惹她不开心,于是打消了告诉她的念头。他暗暗感慨,自己以前喜好怎么会那么差,居然喜欢那种妖妖乔乔的庸脂俗粉。

杵着下巴,皱眉想,不过也真巧,这么久没出去玩,一出去就碰到了以前认识的人。

☆、第七十二章

寄眉见他魂不守舍的,奇怪的问道:“是不是遇到什么让你糟心的人了?”

他已经决定不把见过蔻霞的事告诉妻子了,尴尬的笑了笑:“碰到个以前有生意上往来的人,没想到他如今落魄了,一时没认出来,吓了一跳。”

“哦,你帮他了?”寄眉抱着元毅坐下来,一边哄着孩子,一边随口道:“既然是以前认识的,他落魄了,你一定给他甩银子了吧。”

砚泽心虚,矢口否认:“我|干嘛给他银子花?!没有,没有。”

她挑挑眉:“是么?这可不像你的为人,我记得你不吝啬钱财的,一向乐善好施。”寄眉的心思在儿子身上,丈夫在外面生意上的事,她很少过问,不过随口搭几句话,就找别的话题了。她笑道:“对了,母亲说邱家把婚事定了,过几日去提亲,不出意外,明天开春就娶五姑娘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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