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穿越之王不见王(64)

“什么?”

“而且她现在就在这里。”

听了这话,络腮胡子情不自禁地往角落里瞟了瞟,沈玉书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提高声音问:“是不是?温雅筠温督察?”

☆、第四十四章

络腮胡子更紧张了,慌张地叫道:“你怎么知道?不,这不是我说的……”

他最后一句话是冲着角落里叫的,那道黑影终于动了,慢慢踱步,走到了灯下。

她穿着衬衣马裤,腰间束着银色皮带,长发盘在脑后,用银簪别住,显得飒爽精干。

这样一个美貌的女人,如果换个地方,是可以倾倒众生的,但此刻她身上散发着冷冽的煞气,就连这些混江湖的男人都有点怕她,随着她的走近向两旁退开。

温雅筠走到了沈玉书面前,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淡淡地说:“我记得你叫沈玉书,说自己是宏恩医院的实习医生,但实际上却是个刚留洋回来的公子哥儿,家门败落了,没办法,只好开了家侦探社糊口。”

“看来你已经调查过我了。”

“所有插手这起案子的人我都会调查,不过我小看你了,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侦探攥住了把柄,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温雅筠自嘲过后,换了语调,冷声问:“你怎么知道我也在?”

“香气。这里除了汗臭气跟霉味外,还有玫瑰香的味道,虽然很淡,但足够提醒我了,我们在孙泽学的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身上也喷了相同的香水。”

“你是狗吗?”

面对嘲讽的质问,沈玉书心平气和地回应。

“鼻子灵也是身为侦探的基本要素之一。”

“你怀疑到我也是用鼻子吗?”

“那倒不是,推理这方面我还是习惯用脑子,”顿了顿,沈玉书说:“可以先把我放开吗?接下来的时间还有很长,我们可以慢慢聊。”

“我没有跟人谈判的习惯,老实说,没人知道你被绑架去了哪里,如果你想活着走出去,就将那箱金条交出来。”

“如果我交了,只怕也会跟姜大帅一样陈尸街头。”

“不交的话,你马上就会死!”

“不会的,在你没拿到有关你杀人的证据之前,你不会杀我。”

“哈,你以为我真相信就凭你一个三流侦探,会掌握威胁我的证据吗?”

“不相信的话,你又何必特意派人去大世界抓我,那里人多眼杂,如果你不是担心时间一长会走露风声,也不会选择在公众场合动手。”

温雅筠柳眉微皱,不说话了。

沈玉书又说:“所以比起金条,你更想要的是你的杀人罪证,有了那些罪证,大家就会知道姜大帅是你杀的,还有孙泽学的死也是你下的手。”

“好吧,就当你说的是真的,那么销毁罪证的最好办法就是直接干掉你。”

“难道你以为我会随身携带罪证吗?”

一直被绑着,全身变得酸痛,沈玉书活动了一下身体。

他转动着被捆绑在椅子上的双手,趁大家不注意,悄悄摸出藏在袖口夹缝里的刀片,说:“我已经把东西转交给了我在报社工作的朋友,假如明早他看不到我,就会将那些证据公诸于众,你现在就算严刑逼供也没用,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在哪里。”

“喔,想得还挺周全的,你还真以为自己是神探了?”

“不是以为,而是我就是。”

如此坦白的自赞,连见多识广的温雅筠也听得有点傻眼了,确定沈玉书没在说笑话后,她倒背双手,打量着这位被绑架者,嘲讽说:“你倒是很有自信。”

“在某些方面,你也很有自信,就比如你自以为自己设计了一盘好棋,毫无破绽,实际上却是漏洞百出,现在尾大不掉了,你担心被上头责罚,就急于解决问题,才会让黑帮帮忙的不是吗?”

沈玉书都说中了,温雅筠深吸了一口气,背着手,来回踱了几圈,问:“听你的意思,是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啰?”

“是的,现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其实坐在同一条船上,不如做笔买卖,我把搜集到的证据全部给你,那箱金条你分我一半,怎么样?”

听了沈玉书的话,房里的众人一齐笑了起来,看他的目光就像是在看傻子。

沈玉书也不介意,盯着温雅筠等待她的回答。

温雅筠挥手制止了众人的发笑,说:“那我倒要听听你掌握了什么证据,值不值得那半箱金条。”

沈玉书暗中松了口气。

他其实并没有把握一定可以说动温雅筠,但他必须找各种借口拖延时间,好等待援兵的到来,到时人赃并获,温雅筠就算有天大的神通,也别想逃脱。

问题是,援兵何时才能到。

沈玉书在脑子里飞快地计算着,脸上保持平静,微笑说:“那要不要先放开我?反正你们这么多人,也不怕我跑掉。”

“绑着又不妨碍你说话。”温雅筠看了下手表,“快点,我没时间在这里跟你磨蹭。”

“好,那我就先说证据,姜大帅不是在孙泽学的家里被杀的,而是在四马路的某栋住宅里遇害的。那晚你跟他约好了在那里见面,他没有带一位随从,那是因为要跟他会面的是女人,对一个握惯了枪杆子的土匪军阀来说,女人就是花瓶,是摆着好看的,就算你是督察,他也根本没放在心上。”

“可是他没想到那晚除了你跟他之外,还有孙泽学,姜大帅跟孙泽学都想拿到警察厅的那个位子,他以为你跟孙泽学串通好了,一怒之下要放弃谈判,当然,那箱金条他也准备拿走。”

“眼看着东西即将到手,你当然不肯放掉,争执中双方都拔了枪,你为了自保,抢先动手,验尸官说姜大帅致死的原因是凿冰器,那是你事后放去孙家的,事实上刺进姜大帅心脏的不是凿冰器,而是你头上的银簪,对吗温小姐?”

听到这里,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看向温雅筠盘发用的簪子,温雅筠的表情稍微一僵,随即便笑了,既不承认也不否认,道:“继续。”

“我检查过姜大帅的尸体,他死前抽过烟,昨晚我还在凶案现场找到了一个烟蒂,这说明你们当晚有抽烟,但奇怪的是现场却没有烟灰缸,我猜可能是姜大帅在受伤倒地时,将血蹭到了烟灰缸上,要擦拭一个打造精致的烟灰缸实在太麻烦了,所以你索性就带走了它,却在匆忙之中遗留了烟蒂。”

温雅筠的脸色变了,突然停下脚步,冷冷盯住沈玉书。

沈玉书平静地跟她对视。

“不错,这就是我说的证据之一,我在烟蒂上验出了吸烟者的唇印,不知你知不知道,人的唇印跟指纹一样,都是独一无二的特征,只要对照你的唇印,就可以判定是否是你留下的了。”

“我经常抽烟,你怎么证明那个烟蒂是在凶案现场发现的?”

“因为上面除了留下你的唇印外,还有姜大帅的血液反应,房间茶几边角上也留下了姜大帅的血迹,虽然你派人炸掉了房子,但是在这之前我已经找到了你留下的一部分指纹,我把这些都写在了化验分析书里,这是证据之二。”

“不可能!”

居然没骗到温雅筠。

听了她斩钉截铁的发言,沈玉书立刻想到了其他可能性。

“你敢这么肯定,是因为当晚你一直戴着手套吗?”

温雅筠面带微笑,不做声。

☆、第四十五章

“原来如此。”

沈玉书点点头,表示自己想通了,“如果是男人,整晚戴手套会很奇怪,但女士穿裙子戴蕾丝手套,只会显得高贵典雅,对吗?”

“别想信口开河来诳我,我会坐到督察的位子,并不是因为长相。”

“明白了,但你还是脱不了干系,因为我查过了,你跟那栋房子的主人曾经交往过,所以你有那栋房子的钥匙并不奇怪,你很聪明,用以前情人的住宅做为会谈的场所,就算出意外,也没人会怀疑到你身上。”

这段话出乎温雅筠的意料,但她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听了沈玉书的讲述,她反而认为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微笑说:“烟灰缸也好,银簪也好,都在我这里,你还有什么证据指证我?”

“还有孙泽学的遗书。”

温雅筠将沈玉书拿去给明月确认的那几张照片拿出来,丢掉他面前。

“这有什么用?”

“我说的不是这些,而是真正的遗书,不过确切地说,那并不是遗书,而是孙泽学写给明月的情书,它应该有两张,你毁掉了后面的一张,断章取义,让大家误以为是遗书。”

“为什么你这么确定?”

“因为按照孙泽学的习惯,书信下方都有落款盖章,你要临摹的话,一定要有范本才行,你在临摹了孙泽学的名字后,毁掉了第二张信纸,并在第一张信纸上加盖了印章,让它看起来像是遗书,但是在这里,你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杀人还有伪造现场时,你都戴了手套,可是为了临摹得逼真,就必须摘下手套。”

“临摹完后,你擦去了毛笔上的指纹,这也导致属于孙泽学的指纹也被擦掉了,所以你需要用他的手再重新握住毛笔,以保证笔管上留下他的指纹。”

“那是孙泽学的毛笔,笔管上当然会有他的指纹,这有什么问题?”

上一篇:青丝 下一篇:绝对零度番外篇Circ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