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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她很怪异(32)

作者: 谷雨珀 阅读记录

锡国的卫士缩了回去,又只剩下原仁臣和都律治了。佣人对原仁臣说,“少爷,我有句话,不知道该不该提醒一下。”原仁臣示意她说,佣人便直接道:“您刚才与大莱国的卫士对话的时候没有注意用矜持,可能会惹怒他们。” 其实原仁臣不在意,撕破脸皮还将什么道理,但是他向来圆滑。所有的窗口、走廊、房顶、烟囱上都严阵以待,布满了手持弓的大莱国的卫士。而且,身后的铜门,轰地一声关死了,一阵密集的飞箭像暴雨一样,飞射在他们的头上和肩膀上。原仁臣感到一阵恐惧,可是一想到余般若,他马上又一次战胜了自己,用剑挡开了一支支飞箭。突然一阵风吹来,公主变成了余般若,被变成树桩的真正余般若,她哭了,哭自己的善良和软弱,更哭自己不能救自己的臣民。有一天她正哭的时候,正好一条都律治从这里飞过,都律治很奇怪,怎么树桩还会流泪。他纳闷地在树桩上空盘旋,突然听见一个声音说:“都律治,你能听见我说话吗我才是真正的大莱公主,快救我出去。”都律治被吓了一跳,惊讶地问道:“真的吗那么你在那里”“我被树妖变成了树桩,树妖叫般若她变成了我的模样,正在残害我的臣民,求求你快救救我吧”都律治颇有些为难地说道:“可般若从小和我长大的,怎么可能是妖怪,该不是你才是妖怪吧”他说着戒备地持剑。树妖抖了抖枝叶,又恳求,“救救我,我真的是公主。”都律治只好答应了,“好吧!我会尽我的全力!”都律治离开了这个诡异的地方,一直在想打败树妖的办法,都律治想了好久,可就是想不出好法子。于是他干脆想飞进宫殿里,可一根木棒挡住了他的去路,木棒说:“都律治,我是余般若派来帮助你的,我很感激余般若成为和我一样的木头时,还能关心我,爱护我,我知道树妖最怕什么,请允许我和你一起作战吧!”都律治很高兴地答应了木棒。在最高的一级台阶上,他看到站着一个大莱国的卫士,坦然自若,威武庄严,手执金杖,头戴王冠,身上披着朱红色的斗篷。原仁臣一手挽着盾牌,一手握着长剑,冲了上去。他一下子认出,这就是把他从玻璃牢房里救出来的那个大莱国的卫士。他猛地停住,扑通一声,跪在他的脚下,哭着对他说:“啊,我的恩人,想不到您在这里,您到底是什么人?难道您跟抢走我心爱的人的那伙人是一起的吗?”“你认错人了。”大莱国的卫士平静地回答说,“我把公主收留在大莱国,是为了教给她大莱国的秘密。孩子,没想到你今天竟这样冲进我的王国,就像鲜花盛开的果园里落下一场冰雹。不过,大莱国的卫士们并不比大人们软弱,更不像他们那样横蛮无理,不讲礼貌。请放心,我完全了解你们,所以不会因为你们胡作非为而大发雷霆。虽然我有许多的本领超过你们,但有一条原则,我仍然永远要坚持,那就是公正。这样吧,我马上叫余般若出来,问她是不是愿意跟你走,如果她不愿意,你是决不能乱来的,这就是公正了,我这样做,并不是因为你用武力要求的结果,而是我认为应该这样做才对。”

四周静得没有一丝声响,大家都屏住呼吸,一会儿,只见余般若身着白裙子,披着浓密的金发走了出来。一看到原仁臣,她就冲了过去,扑到他那胸怀里,拼命地抚摸着他那骑士般坚强的胸膛。打扮像小仙女的小女孩打着哈欠捏着台词剧本,有些紧张地背诵,跺脚:从前有一个世界上最坏的家伙,叫作魔鬼,他做出了一面颠倒黑白的魔女,明明是美丽的东西,在这魔女前一照,结果就变成了最丑陋的东西,魔鬼替这个魔女到处做宣传,结果强盗变成英雄,妖女变美人,丑蛤蟆当上乔治,善良变罪犯,世界就让这个魔鬼给歪曲了。她平时工作虽无大错,也不算积极,上司照例挽留了一句,便爽快批下。大概也无人真心为她遗憾。都律治还没进家门,熟悉的香气四溢。厨房里锅碗调盆叮当作响。他脱下西服扔掉公文包,走到余般若想偷偷吓她一跳,余般若拍掉他的手,洗手,马上开饭了。去往今娴的医院的路上开始下雨。咔嚓响的枯叶被雨水泡得酥软,像胶片黏在马路上,发沉发黑。今娴脱掉病服,换上真丝长裙,描眉换妆。魔女如实映出你一张暗沉的脸,法令纹深刻眼袋松弛。余般若静静在身后端详母亲。时钟指向凌晨1点05分,已过午夜,美丽如午夜过后失效的魔法药水。她说,上周代雀如和我求婚了,今娴望着女儿,答应了。没有,她说,总是觉得哪里不对,没有踏实感,我和他的感情真的深到能够走入婚姻的地步了吗。如果换做律治,你大概不会这么犹豫了吧,今娴自然知道女儿心思,说,都这么久了也该放下了你。上周末两人去西餐厅吃了顿饭,纪念十周年。代雀如送她一根宝石项链,小碎钻点缀,水滴状的宝石在烛光下像一汪幽幽的翠湖。余般若低眉,抬头时换了浅笑,说很漂亮,谢谢。余光里的人,像松鼠,悉悉索索的响动声挠在耳膜上,很烦人。他一靠近,余般若的神经就像拧上了发条。真希望有个陷阱机关之类,按一下,扑通一声消失就清静了,余般若烦躁地想。她拿起手边的骨瓷杯喝了一大口水,左手中指上的钻戒在眼中闪过碎芒,来到这座城市的四年,交往的第四年,没有意外地被求婚了,代雀如要求她搬去江市,余般若推脱,“我拍片,去你那边的话,起居不方便。”今娴操心离家独自过活的女儿,叮嘱她,以为她依然单身,“你年纪不小了,自己留点心。在外面如果遇到合适的,带回家给父母看看。”雀如曾经梦想赚到钱后买了一块地,照一所漂亮的别墅作为新房,住在那座漂亮的新房子里惟一的主人只有他和她,这是田庄上专门为鸡鸭而建筑的一座房子。它位于一个古老的河野原旁边。河源原远处有塔、锯齿形的山形墙、 壕沟和吊桥。邻近是一片荒凉的树林和灌木林,这儿曾经有一个花园。它一直伸展到一个大湖旁 边这湖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块沼地。白嘴鸦、乌鸦和穴乌在这些老 树上飞翔和狂叫简直可以说是一群乌合之众。它们的数目从不减少;虽然常常有人在打它们,它们倒老是在增多起来,住在鸡屋里的人都能够听到它们的声音。家禽格丽德就坐在鸡屋里;许多小鸭在她的木鞋上跑来跑去。每只鸡、每只鸭子,从蛋壳里爬出来的那天起,她统统都认识。她对于这些鸡和鸭都感到骄傲,对于专为它们建造的这座房子也感到骄傲。她自己的那个小房间也是清洁整齐的。这个房子的女原仁臣也希望它是这样。她常常带些贵客到这儿来,把这座她所谓的鸡鸭的营房指给他们看。这儿有一个衣橱和安乐椅,甚至还有一个碗柜。柜子上有一个擦得很亮的黄铜盘子,上面刻着原氏的女主人这几个字。这是一位曾经在这儿住过的老贵族的族名。这 个黄铜盘子是人们在这儿掘土时发现的。乡里的牧师说,它除了作为古时的一个纪念物以外,没有什么别的价值。这块地方及其历史,牧师知道得清清楚楚,因为他从书本子上学到许多东西,而且他的抽屉里还存着一大堆手稿呢。因此他对古时的知识非常丰富。不过最老的乌鸦可能比他知道得还多,而且还能用它们自己的语言 讲出来。当然这是乌鸦的语言,不管牧师怎样聪明,他是听不懂的。每当一个炎热的夏天过去以后,沼地就就会冒出许多蒸汽,因此在那些许多白嘴鸦、乌鸦和穴乌飞翔的地方在那些古树面前就好像有一个湖出现。这种情形,在英雄原氏的女主人还住在这儿的时候,当那座有很厚的红墙的公馆还存在的时候,就一直没有改变过。在那个时候,狗的链子很长,可以一直拖到大门口。要走进通到各个房间的石铺走廊,人们得先从塔上走下去。窗子是很小的,窗玻璃很窄,即使那些经常开舞会的大厅也是这样。不过当原氏的女主人的最后一代还活着的时候,人们却记不起那些曾经举行过的舞会了。然而这儿却留下一个铜鼓;人们曾把它当做乐器使过。这儿还有一个刻有许多精致花纹的碗柜,它里面藏有许多稀有的花根,因为原氏的女主人夏丽缇喜欢弄园艺,栽种树木和植物。她的丈夫喜欢骑着马到外面去射狼和野猪,而且他的小女儿总是跟着他一道去的。她还不过只有五岁的时候,她就骄傲地骑在马上,用她的一对又黑又大的眼睛向四面望。她最喜欢在猎犬群中响着鞭子。但是爸爸却希望她能在那些跑来参观原仁臣的农奴孩子的头上响着鞭子。在这座公馆近邻的一个土屋里住着一个地产商,他有一个名叫代雀如的儿子。这孩子年龄跟这位小贵族姑娘差不多。他会爬树;他常常爬上去为她取下雀窠。鸟儿拼命地大叫;有一只最大的鸟还啄了他的一只眼睛,弄得血流满面;大家都以为这只眼睛会瞎的,事实上它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损伤。你这叫盲目推崇。余般若吐血。他一直在向她靠拢。被认为难以接近的人来邀大家晚上去K歌,崇拜偶像的小李激动地上前拍马屁,惟峥哥,我和余般若刚才在赞你会穿衣呢。要不要这么诚实,就不能偷偷地背地里议论吗,这个大嘴巴。余般若掩面哭笑不得。冼惟峥的生活不规律,忙起来常常废寝忘食,余般若无事就到他租住的地方,做上一堆菜,存在冰箱里,嘱他按时吃。他有一些龟毛的癖好,比如让阿姨衬衫必须手艺,不能有一丝褶皱,。余般若来他自然也是高兴的,常常看着女生的侧脸看入神,心里有隐约的幸福感。喜欢她刚起床颓颓的模样,斜眼看人也性I感得一塌糊涂。他喜欢巴萨,喜欢麦克库洛奇,他带她参加有种聚会,将她介绍给自己的朋友,教她玩各种游戏斗地主狼人杀麻将八十分即使不出门他也能找到乐子,然后邀她加入。八月中旬,老板请大家去临省海滩游玩,包了一辆大巴。余般若一人独霸整排座位。末排的位置靠近车尾的发动机,只有她不嫌热,够宽敞,做仰卧起坐都行。车子刚启动,有人一屁股坐下。冼惟峥穿一件粉色短衫,戴着硕大的蛤蟆镜,同她招呼,怎么一个人坐这里?私下里的冼惟峥随和敏感,陌生人面前则孤傲冷漠,判若两人的迥异个性使人难以琢磨。放古代就是一怪杰。余般若给都律治发完短信,问他,怎么不和杨经理一块,她太唠叨了像我妈。你的叛逆期真长。余般若打趣他。明明是她更年期到了。我要向杨经理告状。告状没好处,不如贿赂我。冼惟峥放下背包,我就坐这儿,没意见吧?我睡相不好,怕踢到你。没事儿,冼惟峥坏笑,拍拍大腿,肩膀和大腿随你枕,免费。这人越来越放肆了,余般若憋气,挪到窗口。不客气。冼惟峥翻出一大堆零食,顺手递给她一块黑巧克力。请你吃。两天一夜的短途游。乘游艇,吃海鲜,烧烤,浪花跳跃,篝火炒热气氛,几个荤段子把大伙儿笑得前仰后合。平日里矜持的同事勾肩搭背,搞怪作弄,领导们甚至跳起草裙舞博大家一笑。认识他的第二个新年,我没有回家,陪他在中心广场倒计时,烟花在寒冷的夜空轰然绽放,他在耳边说:“等你毕业,我的公司也上正轨了,我们就结婚吧。”周围人海如潮,她听到了回身抱住他。以为这就是幸福了。那天在实验室,留校当助教的一位师姐来找她,把资料交到她手上后,她径直问:“你现在还和冼惟峥在一起吗?”她是骊州考过来,与冼惟峥也是同学,念硕士时高她二届。这样开门见山的问,般若颇意外,揉了揉发涨的太阳穴,只觉不堪其扰。惟峥无疑是出色的,出色得大部分年轻女孩趋之若鹜,既然余般若可以,如果学长喜欢的是漂亮的姑娘,为什么不认不差的她们不可以呢,余般若是被动的,甚至懒得去争抢,尤其在男人这件事上,是她的就是她的,不是她的也留不住。可是女生们却因此对她诸多刁难,说她假清高,除了一张脸,性格古怪,行为孤僻没有礼貌,风评极差。有次,余般若记得,话剧社为福利院的孤儿排练话剧,嫉妒的女孩宛如魔鬼,差点将她退下舞台,那天正好也是教师节,演的是辛劳的余般若与原仁臣,她搞不懂的黑色幽默,她还特意去图书馆查了安徒生童话:离京城十四五里地的地方,有一幢古老的房子。它的墙壁很厚,并有塔楼和尖尖的山形墙。每年夏天,有一个富有的贵族家庭搬到这里来住。这是他们所有的产业中最好和最漂亮的一幢房子。从外表上看,它好像是最近才盖的;但是它的内部却是非常舒适和安静。门上有一块石头刻着他们的族徽;这族徽的周围和门上的扇形窗上盘着许多美丽的玫瑰花。房子前面是一片整齐的草场。这儿有红山楂和白山楂,还有名贵的花至于温室外面,那当然更不用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