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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她很怪异(61)

作者: 谷雨珀 阅读记录

宿流带着男孩子走进饲养场里找到了她。她正在吆喝着撒米给小鸡小鸭吃。“老爷,是您呵。没想到您长这么大了。瞧你长得多英俊啊!这只大公鸡,别人吃的料都叫它给抢了。哦,哦!人间也是这样,老爷。金银财宝都进了富人的腰包。不是吗?穷的越来越穷,富的人越来越富。这个世界上哪里有公道和正义啊!啊,对不起!老爷,您要我帮什么忙吗?你们每人先喝点什么吗?”“我们喝,老奶奶。不仅要喝,而且我还要拥抱您,是您用生命哺育了大莱高贵的主人,而现在她才是是我最心爱的人。”“的确如此,老爷。我喂养这个孩子时是尽心尽力的,她长到六个月多一点就长出了第一颗牙。此后余般若再没有见过父亲,那里的人事成了母亲的,母亲迅速组建新家,和省城的一个中年人。继父长母亲十二岁,有个大余般若九岁的儿子。没有血缘关系作纽带,情分薄似纸。两个孩子正是淘气的年纪,逞凶斗狠各不相让,冲突频发。省城物价昂贵,吝啬的继父抱怨余般若饭量大,太爱吃肉,抢了他儿子的营养致使他单薄消瘦。母亲自当维护,口角,厮打,轮番上阵,矛盾渐深。她的母亲——已故的皇太后,还送给了我一件礼物呢。”白花玉树映衬着毓秀的少年,是余般若眼眸里唯一的风景。赚到了。余般若跑到都律治面前,夸赞他,你真好看。都律治大有长进,镇定地牵过她的手,攒成拳头包在自己的掌中,直视前方,嘴角抿了一朵笑容,轻轻地说,那就一直看着吧。一天晚上,内侍长准备就寝了。他已经脱了一半衣服,这时有人敲响了过道的门,是在地下室住的那家的男人来得这么迟。他也是脱掉了一半衣服的,不过他说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他害怕过了夜便忘记了。“我要说的是我的女儿。她是一个美貌的姑娘,她已经受了坚信礼。现在我想把她安置妥当。”

“我还不是鳏夫呀!”内侍长说道,微微地笑了一笑,“我也没有可以娶她为妻的儿子呀!”“您是知道我的,内侍长!”地下室的那个男人说道。“她会弹钢琴,会唱歌。琴声您在这儿大约可以听到的。您不完全了解这女孩子还能做些什么。她会模仿各种人的讲话和动作。她天生就是演戏的好材料,这对好人家的正经姑娘是一条好出路,她们可以嫁给有爵位的人。不过我和洛特—莲妮却都没有这么想过。她会弹钢琴!所以不久前我和她一起去了一个声乐学校。她唱了,但她缺乏女士们应有的那种低音,也没有人们要求女歌唱家必备的那种最高音区的金丝雀般的叫声,所以学校的人都劝她不要考虑走这条路。噢,我便想,若是她不能当个歌唱家,她是可以当一个女演员的,只要能发音的人都行。今天我和被人家称作导演的人谈了。‘她阅读过许多书吗?’他问道。‘没有,’我说道,‘什么也没读过!’——‘多读书对一位女艺术家是很必要的!’他说道。我认为,现在她还来得及,于是我便回家了。我想,她可以去一家出租书籍的图书馆,读那里的书,但是今天夜里我坐在那里解纽扣的时候,突然想到我有地方借到书,为什么要去租书呢?内侍长家有的是书,让她读这些书;够她读的,她一定可以免费借到的!”“她是一个好姑娘。”内侍长说道,“一个美貌的姑娘她应该有书读。不过她有没有人们所谓的灵气,也就是天生的才智——天才呢?还有,这也是同样重要的,她有没有运气?”

“她曾经两次中了彩票,”地下室的男人说道,“有一回她得了一个衣柜,有一回获得六套床上用品。我说那是运气,她是有这种运气的!”“我问问钥匙!”内侍长说道。他把钥匙放在右手的食指上,又放在那个男人的右手食指上,让钥匙转动,一个字母接一个字母地显示出来。钥匙说:“胜利和幸运!”这样,她的的未来便决定了。都律治是君子,对不近人情的母亲虽无半句诽怨,眉宇间却添了皱褶和忧悒。他开始抽烟,躲闪游移,频频提及分手,约会其他女孩子,然后长时间地消失。她母亲泼辣,悭吝,强势,喜怒无常,诸多缺陷,余般若都清楚,此番不客气让她尤其难堪。像大太阳底下的陈年旧裳,一堆破洞补丁。毕竟年轻藏不住情绪,都律治愕然变色,当即想要离开,余般若死死拽住他的袖子,祈求地望着他。食不知味捱完一顿饭。余般若送他下楼,请他包涵,请他原谅,请他忍耐。母亲一副势力的嘴脸,嫌男生瘦,嫌男生穷,连英俊也是种罪过。一大男人长那么好看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吗?我辛辛苦苦培养你,难道只是为了让你嫁个乡巴佬?嫁汉嫁汉,穿衣吃饭。高嫁低娶,你懂个屁!余般若驳斥,老古板,我翩翩是喜欢他。如果他在,她际会不会安稳些,再幸福一些余般若徘徊在都律治的宿舍楼前,想远远地看他一眼。从早上等到暮色四合,一直没有见到他出入的身影。她踌躇,问门房大叔,都律治走啦,大叔说。去哪儿了?不知道。你找他有什么事。看不下去那个傻子似的余般若天天蹲着,陈宜皱眉,走到她面前对她说,看不过去了,都律治和段总的女儿出国深造去了,你别等了,没用的。余般若去过都律治的公司,同一办公室的陈宜认得她。余般若请她吃了一顿饭,陈宜告诉她真相:不管都律治将来娶段总的女儿还是入赘,将来前途无可限量,机会难得,都律治是聪明人。陈宜点到即止。为什么?余般若想到母亲,甲之蜜糖乙之砒不外如是。你太嫩了妹妹,段总没有儿子,都律治这种一没背景二没根基的男人最好控制了。陈宜捏了一把她的脸颊,怜悯地说,变了心的男人是不会回头的,权利尝过甜头就放不开了。想开点吧,这个不成就再找,你还怕找不到男人是,我懂。余般若瑟然道可道理劝别人容易,说服自己难。你凭什么看不起人,你高级!难道你还不是乡下人?母亲直眉竖目,翅膀硬了啊,敢和我还嘴了,我这么命苦,都是为了谁啊,又来了,余般若头疼不已。都律治警惕地藏那女孩到身后,摆出对峙的姿态。为了一个外人打我,余般若喃喃。她不是外人,她将会是我妻子。怕余般若不信似的,都律治给她看他们十指交握中的对戒,我们已经订婚了。我们在一起四年,你们才认识多久?余般若强笑道,当我傻子呢,连这种招数都使得出来?是真的,半年了。都律治坚定地挡在她身前,说,别再来找我了,算我求你,放过我吧。你骗我,不可能。余般若不信,都律治的心怎会转眼在别人身上发了芽。都律治忿忿难平,我早就和你分手了,如果不是你要死要活地求,我为什么还要去受你娘的白眼。我只是可怜你你听明白了吗?她出谋划策,都律治讨好奉承不曾有懈怠,母亲仍是不松口。也许她浑浊的眼早已洞悉世情。后来余般若曾想,到底是什么谋杀了她和都律治的感情,是母亲、世俗、时间,抑或其他。余般若冲过去拉她,纠葛间,都律治的巴掌甩了过来,仿佛母亲长久以来的鄙夷。热辣,滚烫,疼痛,此刻她感同身受。都律治受够了,他怪她,余般若知道。她是个软弱的人,都律治被奚落和刁难的时候,她没有当面挺身为他抗辩过一句。她爱都律治,也爱母亲,两难里,她的天平没有偏袒,所以才更糟糕吗,可是这段路并不算很近,不过天气很好。天空晴朗,满天星斗,流星划过天空,青蛙在水沟里、水塘里呱呱叫着。这群人开始唱起歌来,一首又一首。然而内侍长没有唱歌,也不看星星,是啊,甚至连自己的脚也不看。他跌跌撞撞地差点儿掉到水沟里。人们还以为他喝多了,不过并不是混合酒上了头,而是钥匙,是钥匙钻进了他的脑袋,在那里打转。他们终于到了北门哨所,走过桥进到了城里。如果重投一次胎,我也希望自己含着金汤匙出生。都律治对她说,人们说,每个人都随着自己出生的星座而形成一定的性格和行为方式。历书上记着这些星座:金牛座、处女座、天蝎座等等,内侍长夫人没有提到上述的这些。她说,她丈夫是生在“手推车座”下的,他总得要由人推着往前走。他的父亲把他推进了一个办公室,他的母亲把他推进婚事里,他的妻子把他推上去当了内侍长。但是最后这件事她没有讲,她是一个很有心计、很和善的人,该沉默的时候便闭口不言,该讲该推的时候便讲便推。现在他年事已高,“体态匀称”,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是一位有知识、喜幽默、通晓钥匙的行家里手。往后我们会知道得更清楚。他的心情总是十分愉快。他见了谁都喜欢,都巴不得跟他们聊上一阵。若是他进城去,要不是他老妈妈在后面推他,就很难把他弄回家的。他总要和他遇到的每一个熟人聊天。他的熟人很多,这样一来便误了吃饭的时间。内侍长夫人在窗口张望。“他来了!”她对女仆说道:“把锅支上!——他站住了,和一个人在聊天,把锅拿下来,要不然菜烧得太烂了!——现在他可来了,是的,把锅再支上!”然而他还是没有回来。他可以站在自家的窗子下朝上点头,可是只要这时走过一位熟人,他就不得不和他说上几句。要是正在他和这个人聊着的时候又来了第二位熟人,那他手拉住第一位的衣扣,握着第二位的手,同时还和从身边走过的第三位打招呼。这是对内侍长夫人的耐心的考验。“内侍长!”她喊了起来,“是啊,这个人是生在‘手推车座’下的,若是不推他,他是不会往前走的!”他很喜欢逛书店,看看书,翻翻杂志。他给书店老板一点酬谢,为了允许他把新书带回家来读。就是说,允许他把书的直边裁开,但是不许把书上面的横边裁开因为那样一来,那书便不能当新书出卖了。不论怎么说他都是一份有益于大家的活报纸。他知道关于订婚、结婚、丧葬、书报上的杂谈及街头巷尾的闲话。是啊,他能对无人知晓的事情作出种种神秘的暗示让人知道。这样的事,他是从大门钥匙那里得来的。律治已经不愿意见她,余般若不甘心,不顾脸面,夹缠不清,在别人的指指点点下哀求。都律治身边的姑娘叫骂,或许没有父亲,她的骨子里始终少了些铮铮的劲气。独自游荡在街头,没有目的地走,只有孤影忠诚尾随。走至脚踝酸胀,她停下脚步,对着无尽的虚空,轻喊了一声,爸爸。那个让她骑在肩膀的男人,他在哪里,过得好吗,父亲的长相,她全部忘却了别离岁月抽干了他的血肉,父亲变成了一个单纯的象征符号。每次遭受挫折,她都特别想念他。好像这样就能得到力量似的。如果有父亲的臂膀,摇晃在人生的平衡木上,她会不会更勇敢,陈宜淡然道,再难也会过去的。余般若强迫自己往前,只是不再和母亲诉说心事。很长一段时间内,她都有种幻觉,都律治等在楼下,呼唤她的名字。可等她探出头去。他很喜欢逛书店,看看书,翻翻杂志。他给书店老板一点酬谢,为了允许他把新书带回家来读。就是说,允许他把书的直边裁开,但是不许把书上面的横边裁开,因为那样一来,那书便不能当新书出卖了。不论怎么说他都是一份有益于大家的活报纸。他知道关于订婚、结婚、丧葬、书报上的杂谈及街头巷尾的闲话。是啊,他能对无人知晓的事情作出种种神秘的暗示让人知道。这样的事,他是从大门钥匙那里得来的。她想起都律治的次数越来越少。冷雨寒夜,偶尔念起都律治,犹如蜻蜓点水般,没了当初的疼痛。旧伤捂在苍黄的回忆里,揉一揉,掉下愈合的鳞片。冼惟峥自然很好,有钱有势有容貌他的魅力足以叫人忽略他有些奇怪的习惯,他们去了腓德烈斯贝公园,听了音乐,看到了飘扬着旗帜的皇家的船,看到了老国王和白天鹅。他们舒舒服服地吃了一顿茶点后,便匆匆地离开了。但是却没有及时赶到剧院。踩绳舞已经结束,高跷舞也跳完了。哑剧早已开始。他们和往常一样迟到了,那都是内侍长的过错,他在路上总是停下来和熟人说话。就是在剧院里他也碰到了好朋友。演出结束以后,他和他的夫人还得跟着一个熟人回“桥头上”的家中去喝一杯混合酒。他们本来只想呆十分钟,可是一坐便是整整一个钟头,没完没了地聊天。特别有趣的是瑞典的一位男爵,或许是德国的——内侍长没有记清楚,相反,对那人教他的关于钥匙的花招他却记得清清楚楚。真是有趣极了!他能让钥匙回答所有的问题,不管你问什么,即使是最秘密的事情。余般若对他有依赖,有感激,之前的五六个朋友有的断了有的偶有联络。曾经有前任电话他,冼惟峥也不避讳,开了免提,聊完坦白了他的情路历程。冼惟峥摆明态度,她也就能放心了,哪怕他们依然有联络。武家从前有一位权力很大的皇后。她的花园里种植着每季最美丽的、从世界各国移来的花。但是她特别喜爱玫瑰花,因此她有各种各色的玫瑰花:从那长着能发出苹果香味的绿叶的野玫瑰,一直到最可爱的、普罗旺斯的玫瑰,样样都有。它们爬上宫殿的墙壁,攀着圆柱和窗架,伸进走廊,一直长到所有大殿的天花板上去。这些玫瑰有不同的香味,形状和色彩。但是这些大殿里充满了忧虑和悲哀。皇后睡在病床上起不来,御医宣称她的生命没有希望。“只有一件东西可以救她,”御医之中一位最聪明的人说。“送给她一朵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花,一朵表示最高尚、最纯洁的爱情的玫瑰花。这朵花要在她的眼睛没有闭上以前就送到她面前来.那么她就不会死掉。”各地的年轻人和老年人送来许多玫瑰花,所有的花园里开着的最美丽的玫瑰花。然而这却不是那种能治病的玫瑰花。那应该是在爱情的花园里摘下来的一朵花;但是哪朵玫瑰真正表示出最高尚、最纯洁的爱情呢?诗人们歌唱着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花;每个诗人都有自己的一朵。消息传遍全国,传到每一颗充满了爱情的心里,传给每一种年龄和从事每种职业的人。“至今还没有人能说出这朵花,”那个聪明人说,“谁也指不出盛开着这朵花的那块地方。这不是罗密欧和朱丽叶棺材上的玫瑰花,也不是瓦堡坟上的玫瑰花,虽然这些玫瑰在诗歌和传说中永远是芬芳的。这也不是从文里得的血迹斑斑的上开出的那些玫瑰花──从一个为祖国而死去的英雄的心里所流出的血中开出的玫瑰花,虽然什么样的死也没有这种死可爱,什么样的花也没有他所流出的血那样红。这也不是人们在静寂的房间里,花了无数不眠之夜和宝贵的生命所培养出的那朵奇异之花,科学的奇花。”“我知道这朵花开在什么地方,”一个幸福的母亲说。她带着她的娇嫩的孩子走到这位皇后的床边来,“我知道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花!那朵表示最高尚和最纯洁的爱情的玫瑰,是从我甜蜜的孩子的鲜艳的脸上开出来的。这时他睡足了觉,睁开他的眼睛,对我发出充满了爱情的微笑!”“这朵玫瑰是够美的,不过还有一朵比这更美。”聪明人说。“是的,比这更要美得多,”另一个女人说。“我曾经看到过一朵,再没有任何一朵开得比这更高尚、更神圣的花,不过它像庚申玫瑰的花瓣,白得没有血色。我看到它在皇后的脸上开出来。她取下了她的皇冠,她在悲哀的长夜里抱着她的病孩子哭泣,吻他,祈求上帝保佑他──像一个母亲在苦痛的时刻那样祈求。”“悲的白玫瑰是神圣的,具有神奇的力量;但是它不是我们所寻找的那朵玫瑰花。”“不是的,我只是在上帝的祭坛上看到世界上最美的那朵玫瑰花,”虔诚的老人说。“我看到它像一个安琪儿的面孔似的射出光彩。年轻的姑娘走到餐桌面前,重复她们听作出的诺言,于是玫瑰花开了──她们的鲜嫩的脸上开出淡白色的玫瑰花。一个年轻的女子站在那儿。她的灵魂充满了纯洁的爱,她抬头望着上天,这是一个最纯洁和最高尚的爱的表情。”“愿我们都祝福她!”聪明人说。“不过你们谁也没有对我说出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花。”这时有一个孩子,小殿下──走进房间里来了。他的眼睛里和他的脸上全是泪珠。他捧着一本打开的厚书。这书是用天鹅绒装订的,上面还有银质的大扣子。“妈妈!”小家伙说,“啊,请听我念吧!”于是这孩子在床边坐下来,念著书中关于他的事情他为了拯救人类包括那些还没有出生的人在架上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没有什么爱能够比这更伟大!”女人的脸上露出一片玫瑰色的光彩,她的眼睛变得又大又明亮,因为她在这书页上看到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花,从字架上的血里开出的一朵玫瑰花。“我看到它了!”她说,“看到了这朵玫瑰花,这朵地上最美丽的玫瑰花的人,永远不死。”女人无言地深深吸气。白炽灯下,爬满了丛生的皱纹的脸。余般若嘴里像塞了只半生的柿子,有一些涩意,我可没有多少资本。她以为会对这个秘密守口如瓶,分手的这天还是露了刀锋。很久以后余般若才会明白,其实这个秘密根本不算什么秘密。这个城市不大,余般若遇到过冼惟峥,在她们常去的那家面馆。余般若独自推门进入,冼惟峥和新欢并肩坐在最前排的位置,只一眼,她便认出那厚实的背影,余般若落荒而逃,嫉妒是潮水淹没她。太多回忆,每一家店,每一个转角,每一条街道,他和她她手牵手走过。仿佛首次真正意识到彼此的陌路,各不相干再无交集。奇怪的是,她居然如此痛楚,在分开以后。余般若只好狼狈逃离。背上包,她远走他乡。从北纬三十度度到赤道之巅,从春天到冬天,晴岚秀野,大漠碧涛,余般若踽踽独行,一路向南,抵达冰雪极地。总是忍不住想起一个人,回忆里都是事想起他眉角眼梢溢满笑意。路过一些人,告别一些人,偶遇擦肩的眼色她已了然于心,敷衍都欠奉,再没有第二个人像他喜欢她那么喜欢了。余般若慢慢回过神来,一见钟情,或者日久生情,都是爱。依赖不等同于爱,但爱里一定有依赖。余般若终于愿意承认,她爱着冼惟峥。于是她往回走,穿过一千七百多个日夜,再次相对而坐。律治变了一些,留板寸头,沉稳了也一些。余般若第一次见他穿白衬衫的模样。过去的他一年四季都是休闲装扮,夏天T恤,冬天棉服,春秋卫衣。挺括的西服衬托出几分男人味,但她知道曾经他是多么爱自由的人。余般若问,他笑呵呵地说,工作需要,要养家糊口啊。眼底淡淡的青黑,家庭生活收回了他的任性权力。以后也许会有个女人为他生儿育女。电话里他告诉她了,她莫名哽咽。和他分开后她没有爱过别的什么人。而当初那个哭得像孩子,说着我再也不会谈恋爱了的人已然结婚生子,幸福美满。说到三岁的儿子,他的表情温柔又无可奈何,小家伙淘气得很,都拿他没办法,一哭全家都围着他转。恭喜你。她干巴巴地说。你呢?他问。我一个人也没问题。她假装无所谓道,你知道父母的婚姻对我有阴影,我大概做不了贤妻良母。将来怎么办?总得找个人照顾你吧。他歪头看着她,你黑了许多。她云淡风轻,走了很多地方,看了许多风景,心胸似乎也变得宽阔一些了。宿流不就是这样嘛,他也是远道从罗马回来的。有个做头盔的叫玛格丽特的女工,看到原仁臣这么英俊,忙扔下手中的活计跑到里面的闺房,跪在圣母像前自言自语地祈祷,上帝呀,保佑我将来也有一个像这位男孩子一样英俊的丈夫吧!原仁臣回来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很快传到夫人的耳朵里。她正在花园里散步,像往常那样徘徊,听到消息后,她心里砰砰地跳个不停。这时,见林荫小路上所有的鸟儿都唱起歌来:来了,回来了大莱国男孩子把家归;把家归,把家归,儿女全靠母亲喂;母亲喂,母亲忧,原仁臣不在夫人愁。这时宿流飞一般地走来,恭恭敬敬地对她说,夫人,大莱国的原仁臣并没有死,他已经回来了。我正想把这件事编成一首歌。”还没等宿流说下去,鸟儿又唱了起来,回来了,回来了,原仁臣回到家里了,当夫人看到自己像亲儿子一样哺养大的孩子离别七年后又回来了时,她张开双臂,惊得说不出话来。自从原仁臣回来以后,世深摩城堡所有的人才都相信余般若是被矮人抢走了,夫人当然也深信不疑。然而,余般若托来的梦,却没有告诉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一定要找到她。原仁臣说。我一定帮男孩子找到她。宿流说。我一定能把她带回母亲身边。原仁臣说。我一定帮男孩子把她带回来。宿流接着说。世界上任何姑娘都比不上她,我一定要娶她做妻子。原仁臣说。对,你一定要娶她为妻。宿流说。夫人见原仁臣这么真诚和勇敢,她含着泪鼓励原仁臣带着宿流一起去找余般若、救余般若。于是他们开始向老百姓打听大莱国的一切情况,打听他们七年前是如何抢走余般若的。首先,他们来到老妇人莫丽叶家。夫人幼时是吃她的奶长大的。现在莫丽叶已经衰老了,不能再哺育小孩子了,独自呆在饲养场喂小鸡和小鸭。“那么,老奶奶,您知不知道抢走余般若的大莱国的卫士?”“天哪!可惜我什么也不清楚。我老了,又能知道什么呢?我知道的东西也早忘光了,我有时想不起来眼镜放到哪去了。找了半天,其实就架在鼻梁上,可还找来找去。快尝点这酒吧,新鲜的。”“谢谢啦,老奶奶。听说您丈夫知道一些大莱子民被抢走的事。”“也许是这样,老爷。虽然他没念过许多书,但他从小客店和小酒馆里听来好多故事,记得一字不差。要是他还在,和你们一起坐在这张桌子前,他一定会给你们讲好听的故事,直到明天早上。他什么都知道,也什么都跟我说,但一到我脑子里就乱得一踏糊涂,现在,我一时也分不清哪是这件事的头,哪是那件事的尾了。不过,老爷,还是让我想想……”老奶奶的脑瓜简直像一锅乱七八糟的稀粥。原仁臣和宿流不知道花了多大的劲儿,才得到了一点余般若的消息。总算弄清楚了事情的全部经过。情况大致是这样的,七年前,原仁臣和余般若一起出走,两人从此都没有回来。就在这一天,莫丽叶的丈夫到山里去卖马。进山前,他给牲口喂了点饲养,又掺了点果酒,牲口吃了这样的饲料后可以腿脚有劲些,眼睛有神些。于是,他把马赶到靠山脚的一个集市上。牲口也和人差不多,买马的人得凭长相选马。燕麦和苹果酒算是没白喂,这匹马卖了个好价钱。她丈夫得了这笔钱,高兴极了,就请朋友们喝酒,手里拿着酒杯,他天南海北地和他们大聊特聊。众所周知,只要莫丽叶的男人手里一端酒杯,世深摩城堡谁也没他能侃。结果,这伙人,你敬我,我敬你,喝了很久很久,直到天黑才回来。他酒醉迷糊,路也没看清,走岔了道,碰巧到了一个山洞边,他当时有点清醒,天色也没有全暗。恍恍惚惚,他看见一群大莱国的卫士,抬着一副担架,上面是个年轻人,不是个姑娘,就是个小子。他生怕他们发现,赶忙逃了。别看他喝了那么多酒,倒还能谨慎小心。跑到离山洞不远的地方,不料烟斗掉到地上了。他弯腰去捡时,却发现了一只小缎子鞋。于是便捡了回来。他一高兴起来,就爱唠叨这件事。丢了一个烟斗,捡回了一只鞋。可惜这是只站娘家穿的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