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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好男人[快穿](1041)+番外

纪长泽上课,堂堂正正,从来不玩“你们是我们学校毕业的就要为我们学校做事”那一套,反正该怎么教怎么教,当然了,爱国这俩字他恨不得塞学生们脑子里,其他需要人才的势力们自己就是华国人,自然不介意这点。

这么好的人才,给别人用不太可惜了吗?当然要抢抢抢了。

反正长安军校态度明确。

他们就是一家军校,没什么七七八八的心思。

真要是有那种心思,七年,他们早就扩大地盘广招人手了,哪里还会只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倒腾。

当然,其他人自然不会知道,纪长泽这“小小的地盘”,底下早就被挖的跟个兔子洞一样了。

接待完了一天的新生,纪长泽熟门熟路的推开薛五爷办公室,往他沙发上一趟,熟练摆出咸鱼模样:

“五爷,咱们布了七年的局,是时候该收网了吧?”

正在看报纸的薛五爷:“?”

“什么?”

纪长泽:“强国啊,你忘了?我们当初说好强国的。”

薛五爷:“……说好是说好了,但你布什么局了??”

“那边和那边打起来了,我这不是辛苦攒了七年的家底吗?现在是时候派上用场了。”

薛五爷:“……”

他看着因为喝了新生酒脸颊晕红的纪长泽,觉得这小子怕是喝大了在胡咧咧。

强国,那是说强国就能强国的吗?

诶,虽说这小子快十六岁了,可到底还是太年轻啊。

****

“砰砰砰——”

木仓响声在一条巷子里响起,周围的居民一听见这声音,反应迅速的立刻带着自己的东西四散奔跑。

他们逃跑的动作越是熟练,越证明这世道加注在普通人身上的辛酸。

一个穿着灰扑扑衣服的人带着受伤的腿从巷子里爬出来,但他受伤了,怎么可能躲得过身后追兵。

“为大人效力是你的荣幸,既然这么不识好歹,那就去下面当你的华国人吧。”

一道声音不紧不慢的响起,跟着这声音一同出现的是一双沾了血迹的锃亮马靴。

说这话的人木仓在手里转了个弯,直接放回腰间,转而抽出一把匕首,眼底满是杀意的看向了地上丧失战斗力的人。

他正要抬脚上前,一个人赶紧上来拦住了他:“队长,上面最好活捉。”

“那怎么办啊?”

这人看面貌也不过十六七岁,单眼皮,狐狸眼,因为长期不晒太阳面色有些过于白了,此刻笑容灿烂,一双狐狸眼笑的眯起,说话也是好声好气的。

“我的靴子叫他给弄脏了,他要是不死,谁来赔我的靴子?”

匕首在他手里赚了个向,转向了阻拦的人,他好声好气的商量着:“要不这样,我杀了副队你,你替他死了之后,我们再活捉他回去交给上面怎么样?”

副队听得冷汗刷的一下就下来了:“是!队长!他该死!!您动手吧!”

地上的伤者见此冷笑:“呵,狗咬狗。”

狐狸眼笑眯眯的,一脚踩在了他的伤处上,见对方白着脸咽下惨叫,笑容更加甜了:“狗不光会咬狗,还会杀人呢。”

说完,他猛地俯身,锋利匕首没入对方心脏部位。

三分钟后,他站起来,掏出手帕擦沾满鲜血的手,望着地下的尸体挑眉,问身后站着的一队人:“知道回去该怎么说吗?”

“是,是,这人反抗激烈,在追捕过程中被毙了。”

狐狸眼看了一眼说话的人,嘴角翘起:“不错,你很懂事,从现在开始,你是副队长了。”

那人刚兴奋一秒,突然清醒下来,迟疑的看向原本的副队。

副队果然脸色铁青,开口道:“队长,我是中木大人任命的,您不能……”

——砰!

伴随着木仓响,他满眼不可置信的倒下了。

狐狸眼擦擦木仓放好,走到副队身体边,用他的衣服擦自己的靴子,轻描淡写的说:“副队在追捕过程中英勇牺牲,好好安葬。”

“至于那个人,老规矩,送去乱葬岗扔了。”

所有人噤若寒蝉,在队长的视线一一扫过他们时,纷纷点头应是,别的一句都不敢再说。

等着他们走了,尸体也被抬走了,巷子对面,才有人含着泪水从藏身的地方出来。

有人劝他:“别难过了,老韩就这么牺牲,总比被他们活捉严刑拷打吃尽苦头好。”

“我知道。”

“那个人,就是中木最出名的养子?果然心狠手辣,对自己人都能说杀就杀。”

“你还能指望汉奸有什么良心吗?他可是从小就被中木养在身边,恐怕早就把自己当成某国人了。”

“走吧,今晚还要去给老韩收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