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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好男人[快穿](1955)+番外

可见当时的制作工艺有多牛逼,尤其是专门为吸血鬼服务的制作工艺,要知道当时可是有不少吸血鬼匠人的,他们时间一大把,有的是时间慢慢钻研技术。

可惜,一场浩劫,这帮勤勤恳恳哪怕成了吸血鬼也还在努力靠手艺吃饭的打工鬼最终还是变成了灰。

纪长泽身上这套就是当时最名贵的一套“吸血鬼睡觉套装”。

它的制作者声称无论睡多久衣服都不会破损发旧,在一群爱睡觉的吸血鬼眼里这绝对是个好东西,毕竟谁也不想一觉醒来自己是裸奔状态。

最终在吸血鬼拍卖会拍出了天价,被公认最有钱的吸血鬼公爵拿下。

而现在,纪长泽就穿着这身几千年过去依旧崭新精致的睡觉套装,舒舒服服理所当然享受着血奴的服务。

等吸血鬼一号给他把衣服弄齐整了,才慢悠悠放下手,瞥了一眼这只其貌不扬甚至在古时代人审美中有点肥胖的血奴,轻飘飘夸了一句:

“不错。”

明明他的态度很高傲,是现代人绝对接受不了的高傲,但血奴一号却莫名的感到激动万分,仿佛被他最重要的人表扬了一般。

他甚至都要忍不住热泪盈眶了。

“谢谢,谢谢谢谢。”

要是让不知情的人看到了他这副高兴的样子,说不定还要以为他不是被夸了一句两个字,而是得了什么着几千万大奖了。

血奴二号有点懵逼。

他根本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同伴要这么跪舔这个古时代的吸血鬼公爵。

就算是对方实力比他们强大,但现在是新时代了,又不讲究主仆那一套。

结果纪长泽夸完了血奴一号,转而就看向了他。

吸血鬼公爵面色是吸血鬼专有的白,但比起血奴们的那种白惨惨,他只是有一些苍白,眼眸颜色也浅的不得了。

如果换上一套现代衣服,说不定别人看了还以为是哪个皮肤比较白皙的大学生。

“大学生”开口了:

“你把我的爱棺收拾收拾。”

血奴二号:“好的……嗯??爱、爱什么?”

纪长泽很嫌弃的看着他,虽然没说什么,但眼神分明就是“你都是血奴了怎么耳朵这么不好使”。

但也许是因为刚复生短时间内只能用这几个最近的血奴,他耐着性子指着自己那雕刻着漂亮花纹的银丝边棺材重复了一遍:

“爱棺。”

血奴一号:“……”

血奴二号:“……”

在他们当人类的漫长时间以及加上当“吸血鬼”的短暂时间所有加上的日子里,这还是第一次对自己的认知感到如此的茫然。

原来古时代的吸血鬼是这样称呼自己的棺材的吗?

虽然乍一听有点不可思议。

但仔细想想,好像也有点道理。

古时代的男人叫妻子为爱妻。

儿子就是爱子。

那么棺材叫爱棺好像也很有逻辑……个鬼啊!

古时代吸血鬼把自己的棺材称呼为爱棺还不是最离谱的。

最离谱的是,这位刚复生一天的吸血鬼公爵在发现他们终于理解了他的意思后,开始给他们简短描述要怎么收拾他的爱棺了。

“要先用玉梳一寸寸的梳展开它的纹路,动作轻一些,我的爱棺很脆弱。”

“等到玉梳梳完了,再拿水晶铺满,这样是为了让它快点净化多年尘封的能量。”

“要紫水晶,绝对不要白水晶,我不喜欢白水晶的能量。”

“水晶放两个时辰后,再放进珍珠,每一颗珍珠都要有拳头那么大。”

“等到珍珠放了五个时辰后,再把珍珠磨成粉铺满我的爱棺,要一点缝隙都不能有,最后珍珠粉倒掉,再拿玉梳梳一遍就可以了。

看你们好像很穷的样子,我提醒你们一句,磨成粉的珍珠要用新的珍珠,同样也是要拳头大小,还有不能是刚出水超过十天的,我不喜欢海腥气。”

很穷的两只现代血奴:“……”

他们简直满脸震惊。

怨不得古时代的吸血鬼会绝种,要是吸血鬼都是这样养棺材的,那谁养得起。

见他们傻愣愣看着自己也不说话,纪长泽皱眉;

“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去做!”

吸血鬼二号看看一号,见他打定主意装死,只能自己弱弱的举起手:“那个……公爵大人啊,我们也很愿意为您服务的。

但是我们先不说拳头大的海珍珠有多难得,也不说要买一棺材的紫水晶有多贵,就只说玉梳,玉做的梳子,我们买不起啊。”

“买不起?”

吸血鬼公爵仿佛被这句话给震惊到了。

他一脸的“这怎么可能”:“你们连个玉梳都买不起?”

两只血奴齐刷刷点头。

“我们本来都是有工作的,但是这不是变成吸血鬼了吗?白天根本见不得阳光,就都辞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