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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577)+番外

谁能想到,等过去干的时候才发现,这家的当家女人竟然是王瓜月。

原来当初没了胳膊的王瓜月嫁给了一个四十多岁的鳏夫,那鳏夫儿子最大的其实也十二三岁了,王瓜月嫁过来十一年,生了一个闺女,日子虽然过得穷,但也好歹把孩子拉扯大了。

上了梳绒机做这买卖的正是王瓜月的继子,今年二十三岁了,从信用社贷了款,矢志要做羊绒脱贫致富。

王瓜月看到孙红霞一愣,孙红霞看到王瓜月更是一愣,之后臊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本打算转头走人,不过想想,真是走投无路,也没别的好去处,到底是尴尬地赔笑了一声。

王瓜月最后也没说什么,到底是让孙红霞留下来了。

昔日的雇主和梳绒女,变为了今日的雇主和梳绒妇女,彼此都在小心地试探观察着,王瓜月发现孙红霞还算老实,孙红霞发现王瓜月并没有报复的意思,这才放心了。

只不过,偶尔间,彼此看到对方,多少能看到彼此脸上的痕迹。

一个失去了胳膊,辛苦操劳十几年为丈夫家养大继子,未来先衰前额不少白发了,另一个却是憔悴麻木到不堪一击,背负着担子负重前行。

十年的光阴,大家好像谁也没沾到便宜。

孙红霞在王瓜月家安顿下来后,兢兢业业地梳绒,一天梳绒十几个小时,每到了周六,就蒸好馒头带了煮好的牛肉搭乘公共汽车过去市里戒毒所,给自己的男人,给自己的儿子。

匆忙见一面,眼泪哗啦啦地流,回来后继续打工挣钱。

她很小心,不敢出事,用风油精擦在太阳穴上让自己保持清醒。

梳绒的时候,她经常能听到大家讨论起来沈烈,说他多能耐,说现在公司越做越大,她听到后,连头都不抬。

如果说之前还有羡慕和嫉妒,现在的她是彻底麻木了。

她只想挣钱,给儿子攒钱,儿子得戒毒,儿子得治病,儿子太需要钱了。

她也听到别人讨论王瓜月那失去的胳膊,年纪大的会神秘兮兮地说起曾经,孙红霞更是闷声不吭。

曾经王瓜月在她家干十几个小时没了胳膊,现在她在王瓜月家也是干十几个小时,她心甘情愿的。

为了挣钱,什么都可以不怕。

其实许多事,她并不敢多想,怕一想多了,悔恨会像刀子一样割着心,所以她总是忽略。

当然了,偶尔结束了一天疲惫的动作,她躺在床上,享受着临睡前属于自己的那点时间,会想起一些。

这一生其实很有意思,一觉醒来,莫名地记得一些事,不知道是上辈子还是梦,她信了,却就这么耽误了一辈子。

其实就算当年她不和沈烈离婚,她也不可能成为那个陪着沈烈走向成功的人吧。

她发现自己必须承认,冬麦陪着沈烈走过的那一条路,如果是自己,早就放弃了,她比冬麦精明太多了,吃不了太多苦头,遇到麻烦,也就赶紧撤了。

所以陪着沈烈一起走到今天的人,怎么也不是自己。

这么一想,好像也就释然了。

有一次,王瓜月儿子拉着货过去沈烈的工厂,恰好那天沈烈带着冬麦开车经过,王瓜月儿子赶紧过来点头哈腰地套近乎。

沈烈自己是从私营个体户走过来的,没什么架子,又因为王瓜月当年的惨状,特意给底下人嘱咐过,好歹照顾下她家生意。

如今沈烈和王瓜月说着话,冬麦一抬头,便看到了拎着沉重的羊绒袋子站在那里的孙红霞。

看到后,也是意外。

才三十五岁,孙红霞已经不少白头发了,人枯瘦枯瘦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昔日的傲气或者不甘,她就像是一棵入了冬的老树,干枯褐黄,麻木地随风而动,自己没有半分生气。

甚至看到沈烈和冬麦的时候,也没有丝毫的反应了。

冬麦想着,这或许也是一个不错的归宿,尽管经济条件并不算好了,但好歹有个奔头,等那父子俩戒毒出来后,好好过日子,未必不是幸福的一家。

虽然这个代价有些大了。

其实除了孙红霞,冬麦还见过一次孟雪柔,不得不说孟雷东做事确实很能狠得下心,给了孟雪柔一套房子,孟雪柔和孟颖搬过去后,是再也不给她们任何接济了。

孟雪柔开始的时候还能变卖自己的名牌包以及首饰为生,后来坐吃山空,看孟雷东真得狠心,就只好去找了一份工作,好像是在一个商场柜台卖衣服,日子自然过得辛苦,也就勉强能维持生活。

以前孟颖在学校里都是名牌衣服鞋子,现在穿不起了,为了这个,没少哭闹,还闹着不去上学了,又和几个男生经常逃学,去看录像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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