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姐是个传说:我是女流氓(29)+番外

“吴可白,吴美女。”腋下夹着一个皮包的陶德简单的伸手介绍。请原谅,陶德这声介绍之后,我的目光就没停止过搜寻。

我在搜寻什么?

那当然是主唱大人了!可是,我短短三秒的扫视过去,并没看到气质出众的Mise。

在准备做一番冠冕而又堂皇的自我介绍的时候,有一个尖锐的声音传来,“果然是美女,唱摇滚的美女!”说话者是个小胖子,小小的眼睛,很精明的样子,嘴巴咧得大大的,笑容也满满的,像弥勒。于是我知道,此人是鼓手。想不到他长得这么敦厚,说话声音竟然这么尖细,以我多年的语音工作者的经验来看,身形和声音粗细程度是成正比的,体积越大,声音越浑厚,体积越小声音越细,当然,这不排除意外情况,比如这位鼓手。

“嗯,确实不错。我是Akon!初次见面,还请多指教啊!”主音吉他手是个瘦瘦的男人,脸长得并不帅气,但声音很有魅力,磁磁的,低低的,天生唱迷幻的好料子,不过,他的眼睛邪邪的,让我禁不住联想到——大灰狼。

果然,握手的时候Akon附在我的耳边说,“你唱歌的样子真的很性感,如果现在还没有男朋友,可以考虑一下和我交往,我也没有女朋友。”

我是一个女流氓,女流氓的意思是:在有人调戏你时,你不应该畏惧和闪躲,而应该反调戏。当然,这只对熟人用……好吧好吧,我承认我是一只在熟人面前才变形的女流氓。

思及至此,我便也附在Akon耳边说,“我喜欢女人。”接着,我如愿的感觉到握着我的那双手微微一抖。

然后我毫无顾忌地笑开了。

“别这样对我笑,即使你这样对我笑,我也不会爱你的。”一个穿银灰色T恤的男人也带笑来和我握手,凭声音和身形我知道这是键盘手——自恋的键盘手。

我把大笑缩小为微笑,“我知道了。”

贝司手很低调,一直坐在原地动也没动,手上握着手机十分伤感地说,“Mise如果不来……今晚就宣布散伙的消息吧。”

三个站在我面前的男人在听到这句话后瞬间变了脸色,Akon的神色变得尤为快,他紧接着就来了一句,“‘面具’不会散,块头,你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然后,这位团长——竟然瞬间就由一张轻扬的脸变为低落和无奈,如果不是我对声音敏感和听觉超常,我必定听不到那声几不可闻的叹息。

主唱大人,怎么了?

Akon的反常表现之后,自恋的键盘手也像变脸一样露出一张惆怅的脸,转了个身也朝小房间的那个小门走去,只有鼓手胖子还站在我身边,十分友好的对我说,“呃,既然你身为‘面具’的一员,有些事情,我也有必要提前告诉你。”胖子小眼一挤,示意我在他旁边坐下,然后陶德也夹着他的包在我旁边坐下。

我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些事情,我们五个人知道,陶德都不一定知道。白,你有兴趣听我们这些罗嗦的往事么?”

我点了点头,目光坚定地。

胖子温和地笑了笑,借着小房间的微弱灯光,那笑容落在我眼里竟然有缅怀和无奈,“我、Mise、Akon和小比是小时候在少年宫认识的,我们都是被逼着学了一些乐器,我是学手风琴,Akon是学小提琴,Mise是学钢琴,小比学二胡。块头是我们队伍里最小的一个,他还只是个孩子,很晚才加入我们的。我们四个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好的,确切地说,我们刚认识的时候还曾为了争午休的位置而打架,可是缘分这东西,友谊这东西,真的是非常奇怪的。”胖子见我和陶德都听得认真,略停了一停,又继续说,“那时候普遍流行Beyond,流行披头士,流行迈克尔杰克逊,我们那时候就决定好要组一个乐队。那个时候大家都还小,这个约定也只是一个小约定。谁知道我们大学时再重聚的时候大家竟然都还记得这个约定,所以,乐队也就这样诞生了。我们不止在队里是朋友,私底下也是很相熟的,大家虽然有各自的事业,而且,部分成员还有了自己的家庭,你可能不知道,我们五个人里面可是有一位家产丰厚的大老板……我们真的很要好……”

说着说着,胖子就动情了。眼里泛着某种奇异的水汽,但他还是接着说,“Mise其实算是我们五个人里最坚持的一个,如果不是他,‘面具’很可能早就夭折或解散了。我们都从来没有想过,他会最终成为撼动这个队伍存在的人,尤其是块头(贝司手),他根本就一直很依赖Mise,可是现在,由于Mise自己的一些私人原因,‘面具’可能有一定的危险……所以,白,你还要做好心理准备。”

胖子说完就意味深长的叹了一口气。

陶德也紧接着叹了一口气,沧桑地说,“真没想到,成也萧何败萧何。”

“可是,就一场演唱会不来,就要解散么?难道这场演唱会特别重要?”我来不及做细细的思考,直接就问出了口。

胖子看了看我,又摇了摇头,“如果今晚Mise不来,那么他以后……也不可能会来的。”说到这里,胖子突然站了起来,微笑着说,“不管怎样,今天的演唱会还是做好吧。虽然我知道主唱没来大家会很扫兴,但无论如何,咱们还是得努力不是?去排练排练吧。”

“好。”

……

……

七点半开场的时候,Mise还没有来,我和我的《Somewhereonlyweknow》被强制性的送上了台作开场曲目。

我穿着黑色的T恤,黑色的牛仔裤,披散着黑色的长发,仅脸上那张专属于我的白色三角面具在黑暗里亮眼。踏在支好了立麦的舞台上,我却还是被面灯照得睁不开眼睛,然而,心理对这首歌的感觉却在这一刻瞬间到位。几个熟悉的音从耳边传来的时候,我的声音就那样从流光里泻了出去。

“Iwalkedacrossanemptyland,Iknewthepathwaylikethebackofmyhand,Ifelttheearthbeneathmyfeet,Satbytheriveranditmademecomplete……”

“I'mgettingoldandIneedsomethingtorelyon……I'mgettingtiredandIneedsomewheretobegin……Ohsimplethingwherehaveyougone……”

好吧,我的泪点到了。

我还是不可抑制的为这首歌的内容感动,还是不可抑制的会用自己的思维去联想到,当年华逝去,当我已经由现在这样一个女人变成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婆时,会不会也去找寻这样一块老地方,会不会也去感慨一些东西,会不会也是一个人孤独的走在路边,感慨着物是人非感慨着光阴荏苒,然后一无所获身边连个相伴的人都没有……

在我眼泪哗哗的时候,乐声突然停住了。我还来不及诧异为什么舞台上的乐音和舞台下的叫声为什么在这一刻全都停滞,一个意外的声音就那样从彩色的灯光里飘来,“Isthistheplaceweusedtolove?isthistheplacethatI’vebeendreamingof……”就在这个熟悉而又突然的声音入耳后,场上的尖叫声瞬间就到了顶点。我以为这是我的声音,但是,这不是。

这个声音清亮,悦耳,好听;这个声音熟悉,陌生,温柔;这个声音动人,温暖,轻扬。

我在舞台上转过脸去,看见的是一张火红色的面具,他正“深情”地望着我,手摆了摆示意我和他一起合唱。我忘了我是什么时候嘴角咧得那么大的,我只记得,我再唱歌的时候费了好一番劲才把嘴巴合过来,脸上泪痕犹在,却因为这个加入的声音而变被赋予了另一种意义。

他也会唱这首歌,他和我一起唱这首歌。他启唇唱出那句“Isthistheplace……”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竟然浮现出欧洲小镇的模糊影像:那时候,我的手,好像被一个温暖的大手紧紧的牵着,我的心也在那虚无缥缈里被裹得紧紧的……那,是终极幸福吧。

Mise用他的声音伴着我有些孤寂的声音和灵魂,在不知名的心灵深处抚慰着我。

我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我只知道,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有人,有人的声音,抵达了我的灵魂。

二九集

当舞台上代表摇滚和热情的五彩灯光转起来时,我明白,属于“S.mask”的时间到了。因为Mise的出现,胖子鼓手的鼓点敲得更加劲爆了,我在台下的演员专属区看着他显露在外的嘴巴咧开的是绚烂至极的笑容,情不自禁地感染着我为他的鼓点而拼命鼓掌。

Akon的魅力在舞台上是很大很大的,我一直觉得乐队里贝司手会比吉他手帅很多,但Akon的黑色电吉他本来就帅到极致,加上他的弹拨方式娴熟而又劲道,我光看着都觉得是个享受。你在现场看玩乐器的男人,捎带的听着轰鸣的音响,欣赏着他们浑身散发的魔力,会觉得全身就像插了急电一样,全身充满力气,不知何处发泄。

不过,我不得不承认,我即使是在观察胖子和Akon的时候,余光也还是没有离开过Mise的,穿着黑色T恤的他,身影在光影交错下变得迷迷蒙蒙若隐若现,最要命的是他拿立麦的姿势是我最喜欢的那种,他的头发短得很精致,从我这个侧面看可以看到他带着火红色面具的侧脸,他认真的眼神看着观众,他优雅的吐字方式和好听的清亮声音……

我原以为Mise只适合唱抒情摇滚,没想到他唱起时兴的朋克摇滚竟然也是那么到位。一首加拿大著名朋克乐队Sum41的《overmyhead》被他唱得霸气十足,声音的张度发挥到极致,加上完美的乐队组合,这整首歌愣是把现场的人们唱的热血沸腾,纷纷举起双手在迷蒙的灯光里配合着舞台上的乐动,场面,壮观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