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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事(389)

杏榜已出,殿试过后,皇帝从贡生中亲点了一甲三名,昨日才刚祭了孔庙跨马游街罢。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新科状元,乃是一位不过刚年满二十的寒门子弟,名唤曹朗,据说尚未婚配。

毕竟是新科状元,如此之下,不免就让许多家中尚有适龄女儿未嫁的高官动了心思。

许明意自然而然地便想到了夏家。

上一世,这一届的状元,并不姓曹,而是姓占。

而占云竹娶的乃是夏廷贞的幺女夏曦——

这一回,状元换了个人当,不知状元之妻是否也会另换一换?

想必,很快便会有分晓了。

阿葵又说起了另外一件事情来。

近来京中未有婚配的小姐们多多少少都有些不安,其中的缘故是因京城附近屡屡出现“采花贼”作案之事——

起初尚无人知晓此事,直到城西的一名员外郎将此事告上了公堂——这位员外家中只一个女儿,疼的如珠似宝,遭了这贼人玷污之后,次日便悬梁自尽了。

员外为顾及女儿名声,起先本不欲报官,然而见女儿因此送了性命,便也顾不得许多了,只想替枉死的女儿讨一个公道,将贼人绳之以法。

而在这位员外之后,又有一户人家家中也出了同样之事。

且两名姑娘的闺房内,都被留下了同样的梅花印记,再从诸多迹象细节分析,官府最终断定这两桩案子乃是同一人所为。

之后,其它几户人家又隐隐传出了家中女儿被染指的传言,其中甚至有官宦之家。

倒不是每户人家都有勇气选择报官,在乎名声者,甚至将此事捂紧都还来不及,而之所以会有流言传出,是因这采花贼不仅劫色,还要劫财。

作案之后,他会将女孩子闺房中的财物一卷而空,包括一些贴身饰物——

且他拿走之后,会分给京城内外的一些穷苦人家,许多人家清早开门,就会在院中发现一些碎银及首饰。

一些实在缺银子用的,也管不了许多,便将首饰拿去典卖。

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来二去,此类之事多了,便引起了旁人留意议论。

官府将这些典卖首饰的百姓召来审问,便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又因有人认出了有些首饰是出自哪家,传言便就散开了。

有当真被猜中的,也有被谣言误伤的,总而言之,沾上此事的人家,近来皆是十分地不平静。

“……劫了钱财,偏偏要分给那些穷苦百姓,外头不少人都说,这采花贼是个亦正亦邪的人物呢。”阿葵跪坐在一旁的席子上,边替自家姑娘沏茶边说道。

听出小丫鬟语气里隐隐的赞同之意,许明意将书从脸上扯下来,露出一双微微蹙起的眉。

“哪里正了?就因为他将偷盗来的东西分给其他人,便就是正了?”

且这同单纯意义上的劫富济贫还不一样,若说那些劫贪官钱财分给百姓的,还勉勉强强能称得上一个侠字的话,那么这采花贼根本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禽兽。

不管他将钱财分给百姓,究竟是出自所谓怜悯,还是享受这种为所欲为逍遥法外的优越感,亦或是想借此来抵消模糊自己的罪行,但这都改变不了他作恶的事实。

毕竟那些女孩子有什么错?

丢了清白,又丢了贴身之物,想保住名声的,却仍要因为这些首饰而被迫将伤疤露给世人看——可到头来,这可能是压垮那些可怜的女孩子的最后一根稻草,却还要成为他所谓亦正亦邪的踏脚石?

再过个几年,该不会将他侵害女子之事尽数忘了,只记得他以财物施舍穷苦百姓,由此再成为一桩“美谈”吧?

要她说,这种人,分明是死一百次都不够的。

见自家姑娘很是不忿,阿葵认真地想了想,恍然道:“对哦……那些钱财本就不是他的,是他偷来的啊,且那位家中出事的员外,可是个远近有名的好人呢!”

小丫鬟想通了这一点,遂露出鄙夷的神情来。

她险些都被外头那些传言带歪了。

当然,带歪她的不止是传言,还有那些话本子中所写的各种侠盗传言,有时看着看着就看上头了。

许明意也想到了上一世在扬州别院里看过的话本子。

“有些话本子里,还专将那些采花贼写得如何风流倜傥,如何叫人着迷,待受害女子们又如何温柔体贴,甚至直惹得无数妇人夜夜盼着他出现,直逍遥到最后一页也没被惩治……这是人写出来的东西?”

气得她紧咬牙关,当场便将书给撕了,好半天都吃不下饭,就差找到写这话本子的人,好好地同对方理论理论了。

倒也不是说恶人便不能有好的一面,只是绝不可混为一谈,罪行便是罪行,美化其罪行,是对无辜受害者的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