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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暗花明又见鬼![三国](336)+番外

孙尚香抿了抿唇,若与张华联姻,孑然一身的张华就算是自家人了,半个脚踏入了孙家,汉中至襄阳,还有近十万的兵力......

失去的,也不过是她个人的自由与幸福,可孙尚香是谁?自由与幸福,她若要去追寻,即便是一时的拦路虎张华,都阻止不了她的手段。

况且,张华还是个“太监”!

孙尚香可没忘记,她那日踹他下档,他一点反应都没有,下面肯定是空的!

她暗道:一个太监,怎么可能碰我?更别想我给他生孩子!

孙仲谋自十八岁起聆听兄长遗训,拜收了印绶,自此接任父兄之夙愿,保卫江东,开创大业。

他继承了父兄留下的基业,誓要将他们发扬光大。他招纳贤才、稳定人心,势力发展至今已经到了能够争气天下的时候,孙权如何会放弃到手的利益而不去拿取?何况孙尚香,这位虽为女儿身,实则骁勇善战不输男儿,魄力果决令多少人自愧不如的江东女英豪,亦是父兄的继任者,孙家儿女,为家族大计,不惜吾身。

孙尚香答应了孙权想与张华联姻的事情,自此对陆逊避而不见,当听闻孙尚香即将嫁给张华,这晴天霹雳对少年人打击尤其大,此后几天,孙尚香待嫁闺中,而听闻孙权答应自己的张华则喜笑颜开,积极筹备婚事,昭告同僚,宴请宾客。

成亲这一天,张华以八抬大轿,心满意足娶回了红妆新娘,因他娶了孙尚香,对孙权的称呼也变为了二哥。

“二哥,现在我们已经是自家人了,”张华声如洪钟,哈哈大笑:“我有一大礼要送予二哥,还请二哥莫要嫌弃。”

被他这么大嗓门的二哥一叫,孙权额头跳了跳,他狐疑接过张华递给他的画卷,将其展开,喧嚣其上的,竟是自许昌至邺城的舆图!

孙权惊地手下一抖,而张华则大方地笑道:“二哥想必也知道,在投靠曹贼之前,我在河内经营多年,自许昌往北,经过陈留、濮阳,渡河而过可就是冀州的邺城了!许昌以西的宛、邺城以西的河内各郡都有我的兵马,二哥拿下了许昌,就没有想过更进一步吗?有我相助,天底下还有什么地方是去不得的呢?”

张华的大礼重重敲击在孙权心尖,孙权从来都不是空有野心而不敢去实践的人,他与毫无争霸之心的刘表不同,孙权的血液里,留着的是与小霸王孙策同样的血脉,是他们孙家热血男儿,即便他是个文人,也一样有争夺天下的野心。

孙权对张华说道:“你在河内的兵马,早就被曹贼收缴,司隶一代现在是曹丕在经营,如此,你怎能保证他们会来投靠你?”

张春华理直气壮说道:“我在河内前后待了少说也有十年,那里处处都是我的人脉,曹丕一介少儿,如何能压得住民风彪悍的司隶?那边的大军只需要我一声招呼,就会前来投靠于我。”

孙权心下惊骇,曹操当初对张华的好,是养虎为患,让这头猛虎失控反噬其身,这是招来了大灾祸啊!

而现在张华的傲慢狠绝,对孙权来说是有利的,他绝不会做养虎为患之人,日后也绝不会步入曹操的后尘,孙权已是打定主意,一旦张华失去了利用价值,他第一个就要诛杀这个祸患!而此时此刻,他却对曹操只剩下幸灾乐祸的同情了。

在猛虎未成长起来前,精心喂养,养大后又惧怕它而妄图拔掉它的獠牙,却不想这虎有血性,比狼还狠,可谓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丢了汉中襄阳,现在又丢了许昌,等曹操丢了河内,他的治下可就处处都是叛军了,这对他们来说是大大有利啊!

孙权心下激动,被张春华画的这张大饼给深深吸引了,张春华再接再厉诱哄他:“主公,您称帝吧!您称帝了我就是驸马了!”

孙权仍然不信任她,对张华的人品持十二万分的怀疑态度,身边的顾雍、诸葛瑾都是有脑子的谋士,也不会眼睁睁看他一只脚踏入坑中。

至于陆逊,遭遇情伤的陆逊没能来参加婚礼,黯然神伤地喝酒买醉,与同样不高兴来喝酒的司马懿碰个正着。

司马懿平时不沾酒,酒会让他思维浑浊,大脑不够清明,可他现在就是想喝点酒,好给自己降降火。

他的后牙槽发痒,脑海中不断地演练等张春华回家后该怎么收拾她,一口闷酒喝下肚,火没能灭掉,反而越烧越旺!

他们在许昌城中最好的酒楼碰上也不是偶然,毕竟前几年闹饥荒,曹操曾下令禁止酿酒,这许昌城中的酒楼本就不多,又唯有这家店最干净整洁,司马懿见陆逊进来大堂,向他颔首示意。

陆逊见他,竟是汉帝身旁得宠的近臣,司马防的儿子司马懿,于是上前来与他打了招呼,两人曾在汝南一战中有所交集,司马懿当初的计谋险些让孙权大军溃败而归,若非陆逊与诸葛瑾商议出救援之法,当初牺牲的可不止会有一万骑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