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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姊(34)+番外

作者: 南烟十三 阅读记录

他的父亲素来中正,若是让他的父亲知道他惹出了这样的祸事,怕是要完……

“抱歉。我们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们受了惊吓,我会给予补偿。只是我们没有让你们无偿相让的意思。”他将手交在腹前,一本正经地认错,“你们几个人要把这样的一只熊带回去,极为不易,所以屠叔叔才会提意让你们把熊交给我们,我们帮你们售卖。”

苏槿时眯了眯眼,她的眼睛看起来是杏眼,却比一般的杏眼眼要宽一些,眼角要尖一些,眼尾微微上扬,在眯眼的时候带着几分凤眼的锐利,添了几分迫人的气势。

被季仲提及的屠猎户也正了神色,不敢再似之前的那般打趣,“若是你们不信我们帮你们卖,也没关系。你们家住何处,我们帮你们扛回家便是。”

苏槿瑜眼睛一亮,马上便答了出来,“我们住在林塘村!”

他高兴地扭过头,“阿姊!扛回去吧!”

看到自家阿姊面上没有喜色,他呆了呆,看向余下三人,却发现他们都凶巴巴地瞪着自己,茫然向苏槿时投去求救的目光。

苏槿时扫了他一眼,抬起下巴直视季仲,“交给你们代为售卖,若是你们把熊抬走了,不给我们银钱怎么办?我们不知你们住处,如何寻你们?”

屠猎户拍着胸口保证,“我就住在青山脚下,和里正是邻居,你们只要到青山村去一问,就能知道我们。里正家最好找了。”

苏槿时的目光转向他,“你们将熊抬走,若是翻脸不认,我们便是寻到了你们家门口又能有何用?谁会信这熊是由我们姐弟宰杀的?”

受到这样的质疑,屠猎户脸色变了变,勉强压着恼意,“既是如此,你待如何?”

“我可以立下字据。”季仲顿了一顿,“只是进山未带纸笔。可以让屠叔叔几人把熊抬走,我随几位回去立字据。”

季仲自觉自己这般算是“孤身入险”,表现出了足够的诚意来,对方没有理由不应的。

看到对方唇角微微上扬,季仲长而缓地舒出一口气。

可才舒到一半,便噎住,听得对面的小姑娘道:“要字据,便要当场立,东西都被你拿走了,我与言弟又受了伤,你若是反悔,谁能拦住住你?”

苏槿瑜扁扁嘴。很没底气地想着:他来拦……

苏槿时却不知他的想法,听到对面的人应下只要有纸笔就立字据的话来,轻轻拍了拍苏槿笙的肩。

不需她说什么,小家伙便从衣裳里抽出了几一小叠纸和一支毛笔来,用手沾湿了笔头,转瞬便写出了一份字据,抬起头来看向自家阿姊。

苏槿时笑了一笑,扭头问季仲,“这只熊,能卖多少银子?”

季仲也不知,转脸看向屠猎户。

屠猎户想也没想,直接答道:“一般也就卖个二三十两银子,不过这只看着大,许能多卖个十来两。”

苏槿时挑挑眉,“一份熊掌都不止这个数。”

见那么小的孩子都能写出字据来,屠猎户再一次被质疑,反而没了之前的恼怒,解释道:“昭县哪里有人吃得起熊掌?那得有旁的地方的人来收才成。”

苏槿时恍然。

京城里的物价与昭县全然不同,便时林塘村里,也与昭县不同。

原本还想着一只熊能换个两百两银子,一家人搬到昭县去,买个小铺子,远离林塘村这个糟心地,现在看来是不成了。

不过几息的工夫,她便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情,让苏槿笙在纸上写下二十两的数额。

村里寻常人家,五两银子供一家三口做一年的嚼用。是以,苏槿时根本就不觉得谁身上会带着二十两银子在上面。而他们既是不能一鼓作气地搬离这里,便要留一分余地。好歹这么多人出了力,给他们一点甜头,买个交情。

利落地在落款上几下林塘村苏槿时之后,便将笔递给季仲。

季仲看着她的一手漂亮又锋芒毕露的小楷,心下惊叹,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去接她手里的笔。没想到被对方当成不识字之人,抓过他的手便用匕首划他的破拇指在字据上按下指印。

这一瞬,他觉得自己的心都多跳了几拍,面上火~辣辣的,抬眼看着她,移不开视线。

苏槿时不理会他的目光,仔细看了看字据,确定没有什么问题之后,又拽下他腰间的双鱼白玉,道:“这个留下做个凭证。”

季仲动了动唇,看着那握玉的染血小手,“好。”

见他这么好说话,苏槿时这才真心地笑了,语气也柔和起来,“最迟五天,我便会就青山村寻你们取银钱。现在,你们可以把熊抬走了。”

她现在依旧腿软得站不起来,但不想在外人面前露软,端坐着请对方先行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