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64)

作者: 晴天绯雪 阅读记录

可偏偏他娘把他宠到骨子里,说全天下没有什么她是给不起的,于是小魔王更加嚣张。思韵有时候看着自己的宝贝儿子会有很长一段时间走神,她看着他顽皮耍赖的时候,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另一张脸,然后就构思着他的童年。

杨暮刚生下来的时候,其实日子没有那么好,应该说是天壤之别,因为小魔女有几次把他独自丢在如月阁的雪山上而自行离开,那时候,他还是个不会走路的奶娃娃,总是期盼着那个美丽的女子能够回头看他一眼,把他抱走。可是,情况往往是等他差不多快结冰的时候,那个一身火红的女子才会匆匆赶来,满脸含泪,把他抱在怀里痛哭不已。那个时候,他才觉得这世界母爱有多伟大。这个两岁的混世小魔王天不怕地不怕,只有看见他娘的时候才会安静片刻,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

杨暮的童年其实是思韵的噩梦,因为每次看见他的脸,对思韵来说,都是一种折磨。情况直到今年年初才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自从小魔女嫁给重亦轩后,她才终于变得贤良淑德起来,给了他尽情的宠溺。小魔女也只有在和重亦轩忘情纵欲的时候,才不会有心痛的感觉。

还有三天就是英雄大会,如月阁的马车已经上路,思韵带着杨暮和老狐狸以及众下人浩浩荡荡地前往烟云山的凌霄峰,而重亦轩因为有要事在身而无法出席。

临走的时候,那个越发俊俏和沉稳的木头公子当着众人的面在思韵额头印下柔情的一吻,“照顾好你自己和暮儿,衣服多穿点,小心着凉”在下人看来,重亦轩真的算是一个温柔体贴,关爱妻儿的百分百好丈夫,再远的买卖,只要思韵说几天以后一定要见到他,他一定会连夜赶回,即使三天三夜不睡觉,他也要赶着回去看她沉沉的睡颜,直到第二天把她吻醒。于是,江湖上对重亦轩是赞扬声一片,很多女子都以他的言行举止作为觅得良君的标准。

可是,也只有重亦轩自己知道,他在送别思韵的时候,眼里的神情带着哀伤和绝望。他很想拉住她的手,说你一定要回来之类的话,但他没有这样做,因为他知道,要想真正留住一个女人,要用自己的实力证明。放逐她到天涯海角,他依然有把她赢回的信心,就像两年前一样。

和上官若在一起的两年,是思韵人生最绚烂的季节;而和他分离的这五年,是她人生灰暗浑浊的岁月,她就好像坠入一个无底深渊,永远看不见天空的颜色。经过这些年的风风雨雨,她也看清了一些事,有种回忆,沉淀在心底足矣。摆脱了有他的日子,她才会活得越来越自我,她现在已经爬到了洞口,再过些年,他就是她人生中的匆匆过客了。

思韵拉下窗帘,踏上了去英雄大会的路,身后如月阁的雪山渐渐成为一个小黑点。

潋滟流水,岁月如歌,

奔腾不息,天涯如咫。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码到凌晨一点我还全无睡意,失眠的老人家今天继续更新。

第(23)章 韶华百年

47

三天后,如月阁一行众人到达了烟云山下的城镇。

思韵实在没有什么胃口,于是带着她的魔王儿子去了附近的市集。杨暮吵着吃的喝的,思韵买了一大堆塞给他。只是在路过天香楼的时候,那小子竟然嘴巴里嚼着芝麻饼,小手指着门口的女子说,“这个我也要”,他妈当场就给了他一个暴栗。

然后,有好事者就说,小小年纪如此风流,长大后必是蓝颜祸水。思韵这时候充分相信,遗传确实是有影响的。

在路过书摊的时候,她被一本书的标题吸引了眼球——《弃妇的十种表现》,那本书的封面很粗糙,作者的名字也很模糊,她问小贩开价多少,那小贩伸出五个手指。

思韵啐了一口,“这年头盗版都那么贵”,当下就丢了五十两给他扬长而去,那小贩立马以掩耳之势(迅雷不及掩耳)收拾好书摊,脚底抹油般溜走,去天香楼逍遥了一夜。

当晚,这本书就被思韵翻烂了,她细细地对照这十种表现,再联想到自己日常生活中的种种,充分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她已经是书中所评的五星级弃妇了。再往后翻一页,她看到了新的一章——“如何给予自己最后的补救?”书中的具体描写有,“千千万万的弃妇们站起来,勇敢地对男人说不;给自己一个做红杏的机会,让他回到你的身边”然后下面列举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第一条就是——“养个娃带回家,然后告诉他孩子的亲爹不是他”

第二条——“把其他男子的发丝放在枕边,让他的醋意前所未有地翻腾”

上一篇:长姊 下一篇:乐舞翩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