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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良缘(61)+番外

阮清歌只好恋恋不舍地离去。难得见到一面,就这么短暂地结束了。天知道最近她有多么的挂念他。

阮清歌刚回到设计部,就见温弘牵着承光过来了。温弘说孩子想爸爸想的厉害,就带他过来看看。

姜可可不是第一次见到阮清歌的儿子,不过上次他哭得小脸皱巴巴的,这次脸上倒是挂满了嘻嘻的笑容。那双眼睛如漆如墨,格外的透亮和清澈,再加上白净的皮肤,整个人显得灵气异常。

“小朋友,是你画的爱丽丝吗?”姜可可捏着他的小脸,啧啧叹道,“前途不可限量。”

温承光揉着自己惨遭蹂~躏的小脸,忿忿地投诉着:“阿姨,你不能看我长的可爱就非礼我。”

工作室的人全笑喷了。姜可可笑得花枝乱颤,找回气息时笑眯眯地问:“小朋友,你知道什么是非礼吗?”

“不经过对方的允许,就动手动脚,就是非礼。”温承光双手叉腰,回答的有眉有眼。

歆姐走来,也“非礼”了温承光一下,在前领路,带着他们去欣赏即将登上时尚周的作品。

即便已经做好了心理建设,但是当阮清歌看到陈列好的四个系列,还是大大地被惊艳住了。

红、白色的爱丽丝童话风格,橘、黄色的色块拼接,蓝、白色的洛可可骑士风格,以及花团锦簇的大家闺秀,freya这一季势将暖色调进行到底。

“妈妈,快看,这些都是我画的!”温承光指着爱丽丝红裙子,得瑟得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阮清歌知道儿子擅长绘画。每次她去开家长会,老师都会建议她送承光去画画培训班。但她从来不知道,儿子居然会画的这么好!

咪咪笑的兔子,又q又萌;鹰头狮绑了个黑色的领带,有种雅痞的感觉;两张红桃扑克牌肩并肩手拉着手,一副哥俩好的架势;高帽下面长有两条细长的腿,似乎在摆pose;最惟妙惟肖的当属小女孩,张大眼睛和嘴巴,似乎是发现了什么惊奇的东西。

阮清歌画画并不出色,所以,也许承光的绘画天赋是继承了那个男人吧?一想到那个要下地狱的男人,她的心中就生出了几分厌恶。

她赶紧打住这个念头,研究着裙上数十个图案,竟然全部都是人工刺绣。复杂耗时的手工细作需要高额的成本,也只有一线品牌才承担得起。阮清歌不知道这条裙子最终售价会是多少,但是她极其肯定,穿上它的女人一定会有个好心情。

歆姐拿出一个黑色丝绒礼盒,里面是爱丽丝红裙的样衣。阮清歌设计,温锦言亲自打版,温承光画图,阮蓉刺绣,是一家人一起努力出来的成品。而这条弥足珍贵的裙子,将是阮清歌谢幕时的服装。

阮清歌抚摸着上面精细平整的刺绣,胸中鼓鼓胀胀的,想要哭,却忍住了泪水,喃喃道:“妈,你的女儿终于走向了最大的舞台。”

妈,我要让你看到,我的成功!

**

大年三十前一晚,温锦言和阮清歌双双拉着行李箱,准备出发去机场。

温承光一想到要和爸爸妈妈分别数周,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他抱着温锦言送给他的宠物小猪嘟嘟,哽咽着说:“爸爸,你离开的时候,我会把嘟嘟当成是你。”

温锦言顿时满脸黑线,他这么帅,怎么可能是头猪?

严芸把阮清歌拉到一旁,“这段期间,你必须造人成功,知道吗?”她睨了儿媳一眼,用眼神警告着:两个人出去,一定要三个人回来,否则你也不用回来了。

阮清歌顿时觉得……

亚历山大!

☆、第57章 真刀真枪

到了伦敦,阮清歌还没来得及欣赏异国风景,就起早贪黑忙了起来。

即便温锦言特别照顾她,阮清歌还是忙得昏天暗地。会场要布置,衣服要清点,饰品要搭配好,模特要联系,谁秀哪件都要记录清楚。回到酒店,身体一挨到床板就睡死过去,早就把严芸的交待抛到脑后。

发布会的前一天,阮清歌被温锦言赶回酒店睡美容觉。她激动得睡不着,和儿子煲起了电话粥。小家伙刚去了香港迪尼斯乐园玩,别提有多兴奋了。

挂断电话后,阮清歌又泡了个牛奶浴,最后百无聊赖地整理起了温锦言的行李箱。

他带的衣服不多,大多是衬衫和线衣,真是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男人。阮清歌往下一翻,发现了大量的暖宝宝。

好吧,这个男人简直用生命来诠释什么是装逼。

她继续往下翻,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安全套。

天,这个男人,忙成这样居然还记挂着那件坏事。不过还好他还记得张弛的嘱咐,这半年用药期间是不宜要孩子的。所以婆婆的愿望注定要落空。

这一晚,阮清歌做了很多怪诞的梦。梦到温锦言变成一只狼,趁她睡着要把她吃掉;梦到承光和爱丽丝一起掉进了兔子洞里,进行了奇幻之旅;梦见了阮蓉,她穿着爱丽丝裙子,和自己一起跳舞……

发布会那天,阮清歌起了个大早。到达会场时,阮清歌心细地注意到,温锦言身上还是昨晚那件藏蓝色线衣。

他又通宵了。

她递给他三明治和蓝山咖啡,看着他眼下的一片乌黑,担心道:“你要顶着熊猫眼谢幕吗?”

温锦言狠狠咬了一口三明治,因为嘴里塞着食物,说的话也有点含糊不清:“没事,等下用遮瑕笔遮掉。”

阮清歌就知道,那么重视形象的男人怎么能在媒体面前露出一丁点的不完美?

当天,freya全体员工的努力得到了回报。发布会进行的非常顺利,赢得了满堂喝彩。当一身红裙的阮清歌挽着温锦言的手出来谢幕时,她切身感受到了媒体对温锦言的热捧。如果不是事先带上墨镜,那闪光灯绝对会闪瞎阮清歌的眼睛。

当记者们轮番追问身边的东方美女是谁时,温锦言微笑着用带有伦敦腔的英语回道:“她是爱丽丝系列的构思者,同时也是我的妻子,阮清歌。”

发布会结束后,在记者面前还精神奕奕的温锦言,一到车上就直接睡死过去。最后还是倪好把他背回酒店。倪好对忧心忡忡的阮清歌保证,虽然连续高强度工作了一个月,不过总监体力惊人,睡一觉就会满血复活。

**

第二天,阮清歌买了全城的时尚报纸,把边边角角的消息都剪下来,一条一条地读给睡成死猪的温锦言听。

“freya首次在服装中使用大面积刺绣,东方元素温暖秋冬秀场。”

“深城之光带来中国红,暖色调已成主流色。”

“童真与时尚的完美结合,爱丽丝红裙惊艳伦敦。”

时尚编辑是这世上最难讨好的人,喜欢你的时候就把你捧到了天上。哪天对你没了感觉,绝对会毫不留情地把你踩到地上。既然他们都不吝啬溢美之词一致好评,可想而知这场发布会是成功的。

阮清歌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圆地读着八卦论坛的一篇报导:“谢幕时,首席设计师携新婚妻子出来走秀台。一向眼光独到的在挑选妻子时更是没有马虎。雪肤红唇,身段窈窕,气质端庄,像是从童话中走出的爱丽丝。”

她捂着发红的脸颊钻进被窝里,侧过身,温锦言清俊的睡颜就近在咫尺。阮清歌突然就不淡定了,沿着他的额头一路亲了下来。等意识到自己失态时,温锦言的脸上已经沾满了她的口水。

天,化身为大灰狼的那个人不是温锦言,而是自己!

可是这个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了,阮清歌纠结了一会儿,继续吻向他的唇。突然,后脑勺被人按住,回过神时,温锦言已经反攻为上,闭着眼温柔地亲吻着她。

十秒过后,他整个人趴在她身上,又睡过去了。

阮清歌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他说的有心无力。可是,睡梦中居然也会无意识地去回应她的吻,这个男人某方面的执念实在是太可怕了。

**

倪好说的没错,温锦言在第三天早上满血复活了。

虽然这日还有大大小小数个时装发布会,温锦言却无心观看,带着阮清歌在雪中游览伦敦。

两人沿着泰晤士河走,到伦敦塔桥上看风景,站在一百四十米的高处俯看这座文化和时尚气息浓重的都市,果然别具风味。

雪纷纷扬扬地下着,将整个城市裹上一身银装,如絮如羽,漫天舞落。

阮清歌拉高羽绒服的领子,在深城生活久了,她有点抗不住冷,缩着身子,抱着双臂直打哆嗦。

“你可以躲到我怀里取暖。”温锦言展开他的驼色大衣,颇为绅士地邀请道。

如果不是紧紧地贴着他的身体,阮清歌根本不会知道,这个爱装逼的男人早已冻得身体僵硬。所以,其实是他在取暖吗?

阮清歌真的无法理解他的脑回路,毫不留情地斥道:“深城十度你这么穿我理解。伦敦零下十度你也这么穿,温锦言,你脑子进水了吗?”

温锦言敖呜一声,咬着嘴唇,用极为委屈的眼神望着阮清歌。

阮清歌真想破口大骂,温先生你三十岁了,还学儿子卖萌,你知不知道“可耻”两个字怎么写?可是看着他黑漆漆跟小狗一样无辜的眸子,一颗心顿时软了又化了,只好把那些话吞回肚子里,拉着他带附近的商店买了件黑色的滑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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