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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请立案报告书(117)

作者: 亦了 阅读记录

技术员王利:“经过检验,放在门外的饭菜均没有问题。出现在中心现场的生物检材只有一份,是一根黑色的头发,长度为37.6厘米,经过比对,DNA与凌泳沂的比对一致。”

法医高飞:“凌瀚涛的死亡时间在今天早上的6-9点。左心室内膜下出现条状出血,胃肠炎症状显著,胃黏膜出血,已形成溃疡,死亡原因是中毒,毒物为二甲氨基氰膦酸乙酯,也就是塔崩。他的吸入剂量虽然比较小,但也熬不过在2-10小时的时间内持续吸入,简单点说,他是被活活耗死的。”

塔崩,在常温常压下为液体,有轻微的水果香味,颜色从高浓度至低浓度分别是无色至棕色,常温下具有挥发性。联合国在1993年颁布第687决议,将塔崩列为大杀伤力武器,含有塔崩的产品的生产和储备被《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严格管制。

任烟生:“塔崩在1936年被一个德国人合成,与梭曼、沙林并称为‘历史上的三大G系列神经类毒剂’,在战争爆发时被广泛使用,现今已被淘汰。我对化学知识不是很了解,如果想在实验室里合成这种毒剂,有没有完成的可能性?需要多长时间能合成?”

高飞:“如果由专业人士来合成的话不到一个星期就可以完成。这玩意儿只是听起来有些深奥,实际上,如果试剂足够,并且有条件适宜的实验室就不太难合成,只是在纯度上会有细微的差异,但是只要足量均可致死,塔崩的毒性极强。”

李洋:“常温常压下的塔崩是液体,有杏仁味儿,会不会被凌瀚涛当作饮料误服下去了?”

高飞:“不会。如果是误服,我在进行尸体检验的时候会在死者的胃内发现方向不一致、大小无规则的出血点,肠道内也会出现被灼烧过的痕迹,可是并没有。尸体不会说谎话,这种毒素是通过皮肤和呼吸道进入死者的身体里的,绝不会是喝下。”

毛浅禾:“塔崩不是寻常毒物,纵然是一份合成物也是相当难拿到的。凌瀚涛生活在养老院,与外界基本没有接触,基本不可能有机会拿到这类高端的神经毒剂。既然毒剂出现在房间里,会不会是被一个与凌瀚涛相熟的人送进来的?”

王利:“小禾的推测和我在最开始时想的差不多,其实不正确。现场的勘察工作是我和小孙做的,无论是在房间内还是窗外的草地上,我们都没有发现可疑的盛毒容器,房间里甚至连一个喝水用的玻璃杯都没有。塔崩的挥发性很强,仅次于同类神经毒素沙林,必须放在专门的容器中密封保存才可以,对存放试剂的容器、房间内的温度、湿度和光源都有极高的要求。塔崩会出现在凌瀚涛的房间里,意味着他很放心的收下了它。小禾,如果我把一个奇奇怪怪的容器递给你,你会把它放在自己的身边吗?”

毛浅禾摇摇头。旋即,说道:“塔崩具有挥发性,且挥发速度较快。如果凶手在凌瀚涛死亡之前进入他的房间,将毒剂滴在某一处,事后再把毒剂带离现场呢?”

王利:“现场除了死者的足印外,没有提取到第二人留下的痕迹。”

洪见宁:“事发后,我调取了案发前三天养老院一楼走廊里的监控,除了护工,并未发现有人在那三天的时间里靠近过死者的房间。房间的窗户又小又窄,如果送毒的人想顺着窗户爬进来,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

李洋:“姚婷婷在凌瀚涛死后的不长时间去过养老院,但是没有进入房间。护工赵红在凌瀚涛死亡之前也没有进去过,是在死后才进去查看的,这两个人的嫌疑可以排除。”

毛浅禾:“无人进入、无人走出,毒物却被送进来了,真奇怪。”

李洋补充道:“这可不是普通的毒物。塔崩,没有几个人能有机会拿到。”

任烟生在白板上写下了“密室杀人”这四个字,很快又擦去了。“大家先不要在毒物上面钻牛角尖了,打起精神来,只要我们将凌瀚涛的社会关系网铺设完全,这起案子就不难侦破。凌瀚涛的中毒案发生在孔丽梅遇害之后,而孔丽梅遇害时凌泳沂的头发还是深棕色的,长度也明显比这根黑色的头发短。头发属于一级生物检材,且容易得到,不排除有人存心嫁祸给凌泳沂的可能性。”

“假设是嫁祸,那就出现了三种可能性。一,嫁祸给她的这个人从来没有见过她。二,这个人与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面,不知道她现在头发的颜色。第三,因为粗心大意而将一根数日以前拿到的头发放在了现场。无论是哪种可能,这个人都一定在现场出现过。孔丽梅遇害后,刻刀上同样提取到了凌泳沂一人的指纹,这两起案件有非常大的概率是同一人所为,并且这个人对凌泳沂非常憎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