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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请立案报告书(142)

作者: 亦了 阅读记录

黄亦琛:“有,是鹏哥在几个月前放在我这里的,他隔三差五的忘带钥匙。”说完,他从货架的最底层找到一枚钥匙,递给毛浅禾,“但我可以保证从来没有开过鹏哥家的门。”

钥匙普普通通,干干净净。毛浅禾:“梁鹏的太太钱雅平时来这里吗?”

黄亦琛:“一个月能来一次吧,有时候两、三个月都不来一趟,来了就帮鹏哥收拾屋子,其间这两个人几乎没什么交流。她来门市房,基本就意味着鹏哥的爸妈马上就要过来了。她白天上班,晚上在住宅区住。鹏哥白天在住宅区,晚上回门市房。我看人可能不大准,鹏哥和她老婆给我的感觉……关系挺差的,毕竟他俩差了不少岁嘛,代沟不会小。”

毛浅禾:“梁鹏的门市房每晚都是他一个人住吗?有没有其他女人来过?”

黄亦琛:“应该是只有他自己。房间不隔音,如果有第二个人在的话我能听到声音。”

毛浅禾:“你的文具店通常几点打烊?”

黄亦琛:“晚上11点,小吃街上的摊主收摊的时候,我也就关门了。”

由于余下的三间门市房与被害人的房间相隔较远,三名店主与被害人基本没有往来,对他的情况不了解,无法向侦查员提供更多的信息,晚上9点,湖滨花园的询问工作结束。

在视频筛查量大的情况下,监控录像的筛查工作可以由视频大队协助侦查员来完成。收队后,任烟生来到五楼的视频室,将拷贝到的一部分监控录像与视频大队进行了交接。

按照海潭市公安局的询问规定,侦查员可以前往被调查对象的住所或单位进行询问,也可以通知被调查对象到公安机关的办案场所接受询问。

参加聚会的梁鹏的七名好友均为警方现阶段的重点调查对象,当晚9点30分,侦查员对以上七人进行了电话传唤。

经过侦查员的后续调查,在梁鹏遇害的当晚参加聚会的7名好友中有6名为海潭籍,平时经常聚在一起玩牌,关系不错,基本每个月都会聚在一起大喝一顿。只有谢文君一人是云岗籍,与当日赴宴的六人均不熟。

谢文君在梁鹏遇害当天的早上6点乘飞机到达海潭市,次日,得知好友遇害的消息后,他选择暂时留在这里,帮助钱雅和梁诺料理好友的身后事,目前住在距离湖滨花园较近的如家酒店。

七名好友均证实梁诺在聚会期间来过,时间大概是当晚的八点过一点,当时聚会已经进行了一半。梁诺空手而来,和梁鹏喝了一些酒,气氛和谐,兄弟二人还决定16日晚上去看望在临江市生活的父亲、母亲。

大家与梁诺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聊得很不错,散席后互留了电话号码。其间,钱雅没有来过,也没有给梁鹏打过电话。除此之外,也没有其他人进过门市房。当晚的菜肴都由梁鹏一个人烹制,用大盘盛装后,由他亲手端上桌。

姚奈和谢文君是最后离开的两名好友,二人均证实在梁诺离开的时候,梁鹏还活着,当时的梁鹏已经酩酊大醉,想出门送梁诺,却如一滩泥一样倒在床上睡着了。

姚奈:“当晚的聚会在8点30分结束,梁诺在8点40左右离开,我比他晚一小会儿,大约是9点10分离开的。离开之前我把梁鹏摇醒了,告诉他别忘了把门反锁,他迷迷糊糊地答应了一声,又睡过去了。我的车停在了门市房的北门,离开门市房后,我开车在乐东路上行驶,到了曙光街与湘西路交汇处的位置,我忽然觉得有点撑,所以就找了个胡同把车停下,在那周围漫无目的地走了走。12点左右,我开车回家。”

谢文君:“我是最后一个走的,在当晚的10点左右从梁鹏的门市房离开,那时梁鹏已经睡着了。走出门市房后,我到小区的西门叫了一辆计程车回酒店,车号是海A Y1234,回到酒店的时间大概是10点20分。”言毕,他从钱包里翻出当晚的小票,递给任烟生。

11月16日上午10点,第二大队在三楼的会议室召开了浮尸案发后的第一次案情分析会,技术员王利、小孙和全体侦查员参加。

洪见宁和文佳对湖滨花园住宅区内的被害人的邻居们的询问结果做出了汇报。

“询问对象共有18名,分别为住在被害人隔壁的住户、楼上的住户、楼下的住户和第一层、第二层的住户,以及物业的四名工作人员。大家对梁鹏的评价非常差,都说只要他不喝酒就还是一个正常人,喝了酒就变了样,酒品很差,像疯子似的打骂钱雅,有一次邻居看不过去了,报了警。小区里的住户素质普遍较高,无人与其发生过矛盾,其实大家的言外之意就是:高素质的人不会与梁鹏这种品行的人一般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