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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请立案报告书(146)

作者: 亦了 阅读记录

刘伟很快妥协,“我全交代。梁鹏欠了老板88万。11月8号的上午,我带顾思明、姜帆、何明、王坤强行进入了梁鹏的家,按照老板的要求把视线之内的物品全部砸碎了,但是我们没有对梁鹏动手。老板只让我们砸东西,没让我们砸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个道理我还是清楚的,整个过程就是这样,我没有说一句假话。”

任烟生:“老板叫什么名字?”

刘伟:“我是真的不知道他叫啥名,没骗你们,我只知道他是个男的。王坤可能知道吧,他和老板的助手比较熟。任队长,我对天发誓,关于老板的任何信息我完全不清楚。”

任烟生来到二号审讯室,对五人之中年龄最小的王坤进行了讯问。

王坤低头啃着指甲,保持着刚进入审讯室时的姿势,左手的指甲已经被他啃得很短。人在紧张的时候会不自觉的用手指碰触身体,或摸下巴,或摸脖子,或去搔耳朵,任烟生看得出,此时的王坤已经处在极度的紧张之中。

他没有落座,而是在王坤的斜前方站下,冷眼打量着他,故意的制造紧张感。王坤的面容白净,眼神清澈,与满身的肌肉极不相称。

任烟生:“王坤,19岁,成年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再保护你了。”

王坤不自觉的放下手,用余光瞥着他。

任烟生:“年轻人,‘从犯’这个词你应该听说过吧?我再和你详细地说一说。盗窃团伙中负责望风的那个人,虽然没有直接实施盗窃行为,但还是参与了盗窃,被认定为从犯,也要判刑。11月8日的上午,你在刘伟的带领下强行进入梁鹏的家,刘伟、顾思明、姜帆、何明对梁鹏家的物品进行了毁坏,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四十九条法规,你当时负责望风,属于从犯,同样躲不过法律的制裁。”

王坤的惊慌写在了脸上,急忙撇清关系,“不关我的事,是刘伟拉的活,是他找的我。”

任烟生将他的慌乱看在眼里,呵问道:“老板叫什么名?”

王坤:“助理只告诉我他姓苏,个子大概到你的眉毛位置,看起来年龄不是很大,脸挺白的,比不少小姑娘的脸都白。”

任烟生拿来苏广忠的照片,“是他吗?”

王坤点点头。

任烟生收起照片,“苏老板的助理还对你们说了什么?”

王坤的眼神怯怯的,“没……没什么了。”

任烟生挑眉,向前走了几步,在他的面前站下,“只有这些吗?”

他的身形本就高大,遮住了眼前的光,王坤本能的将身子朝椅子靠去,缩着手和脚,“只……只有这些了。”

任烟生审视着他,目光锋锐。王坤的手心已经满是汗水,动也不敢动。半晌,任烟生朝门边的侦查员示意,“让他走吧。”

听见这话,王坤如获大赦,几乎是跑着来到门边的。

任烟生叫住他。

王坤顿时如同一只被念了紧箍咒的孙猴子,定在了原地。

任烟生的语气冷厉,“王坤,混社会也有五、六年的时间了吧?今天是你第一次进审讯室,我不知道对你来说这是幸运还是倒霉。你有你的理解,有你想过的生活,有你在意的东西,但这个社会不可能以你的意识为转移,不可能给你随心所欲的机会。你们这个圈子有自己的规则,社会也有,贪图安逸、粗莽做事就一定会遭到狠狠的捶打,这次你躲过去了,不代表下回也能这么幸运。回去以后做点正事,学门手艺,不要在最该努力的年纪贪图享乐。”

王坤忙不迭地点头,只想尽快离开这里。

任烟生:“人生是你自己的,如何过,你随意,但如果你让别人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我们就不可能坐视不理,希望以后我们不要在这里见面,去吧。”

第六章 从监控录像中消失的车

11月16日下午2点,浮尸案发生后的第二天,任烟生和张哲来到鸿腾地产,对总经理苏广忠进行了询问。

苏广忠吩咐助手为两人泡茶后,说道:“我和任队长现在有事情要谈,如果员工有事的话,你让他们稍后再进来说。”

助手离开后,苏广忠将办公室的门关上,“是为了梁鹏的事情而来的吧?梁诺昨天晚上把他弟弟遇害的消息告诉了我,说真的,我也很震惊。”

任烟生:“震惊吗?我看你倒是很镇静。”

苏广忠微微一笑,“平时不做亏心事,夜里不怕鬼敲门。”

任烟生在椅子上坐下,并没有直接说明来意。苏广忠是只老狐狸,单刀直入未必会让他将需要交代的细节尽数吐出,采用一些迂回战术反而会得到成效。

于是,任烟生话锋稍转,“苏先生,我们这次是为了你雇人收债的事情而来的。11月8日的上午,你找了五个年轻人去梁鹏的家里一顿打砸,事情发生在梁鹏遇害案之前,你有一定的作案嫌疑。接下来希望你能实话实说,关于那次收债行动,我问你什么你就答什么,只要说了一句谎话,其他话的可信度就会大大降低。依照程序,本次的询问会进行全程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