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呈请立案报告书(91)

作者: 亦了 阅读记录

任烟生:“我刚才已经放出了消息,齐超很聪明,应该懂得我的话中之意,会立即将手中的致幻剂转移到别处,我们先给他半天的时间让他慢慢玩。大马猴,回警局后把头发送到技术室验毒,调取今天晚上8点33分的酒吧监控录像,把开房的那两名年轻男子找出来。”

第六章 谁言寸草心

与任烟生的推测一致,在“员工休息室”停留三小时的两名男子的du检呈阳性反应。

经查,这两名年轻男子都是海潭市人,分别为理工大学大一、大四的学生。侦查员对这两名学生展开讯问,二人对吸食du品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所吸食的致幻剂是从乐磡酒吧老板齐超的手中购买的。

毛浅禾和文佳那边的询问工作已经完成。

栾晓依坚决否认自己手中持有致幻剂的这一说法。至于她的指纹为何会出现在李沐桐的杯子的手柄处,她给出的回答是,在1月13日的晚自习结束后,她趁着李沐桐去卫生间的间隙,拿起了她的杯子,并在里面吐了几口口水。

她的回答听起来更像是一句玩笑话。不过,在真相浮出水面之前,任何可笑的解释都有可能成为事实。

栾晓依的母亲始终相信女儿没有做违法的事,陪她坐在审讯室里,不急也不慌。

移动中的事物比静止中的物体更能让人牢记在心。乐磡酒吧近一个月的监控录像被侦查员回放了两遍。冬日的午后,雨水铺在屋檐上,嘀嗒垂落,温静赧然。日光薄淡,室内潮湿冷寂,全部侦查员挤在一间并不宽敞的房间里,紧盯录像,视线不移。

黯色的画面、无声的现场、走动的恋人,一帧一帧,每个人看起来都无异常,但是,最正常不过的人,或许就是最有问题的人。

在1月12日20时09分36秒处,任烟生按下“暂停”键,用钢笔朝视频中的两名清瘦男子指去。

两名男子的身高差不多,都在1.65米左右,留着背头,戴着墨镜。相比较而言稍微胖一点的男子身穿一套两粒扣的深蓝色西装,西装经过了细致的打理,笔挺有型,脚上穿着一双灰绿相间的耐克运动鞋,看起来与西装的颜色十分不搭。一抹橘色从他的上衣口袋里露出,他未留意,抬腕看了眼手表,径直向前,步履不停。

两名男子进入酒吧后,先在吧台旁边的位置上坐下,没有点单。

20时13分13秒,一名身穿白色衬衫的年轻男子在两人的旁边停下,并坐下。

任视频中,穿白衬衫的这名男子先和他们说了几句话,接着,两人起身,低语几句,跟在他的身后,朝齐超办公室的方向走去。

21时52分07秒,两名男子从走廊走出,全程无话。稍胖一点的男人手里拿着烟盒,看样子准备离开酒吧,路过吧台时,他被旁边的水桶绊倒,站起身后,在裤子上扑打几下,向服务生要来湿巾,在裤上擦抹着。

21时55分01秒,两名男子从酒吧离开,一人低着头,两个人都摘下了墨镜。

通过这一角度,侦查员看清楚了抬着头的年轻男子的长相。

男子的年龄在16至20岁之间,脸颊瘦削,眉色浅淡,浓重的黑眼圈在毫无血色的面庞上极其显眼,目光无神,给人一种病恹恹的感觉,走路亦如弱柳扶风。男子的左耳处戴着一枚黑色耳钉,脖颈处挂着一条银色项链,一枚四叶草吊坠系在银链上。

毛浅禾盯着男子看着,“这个男人看起来有些怪,有点娘,但是娘得还很自然,一点也不做作。”

任烟生将男子的图像放大,“因为他就是一个女人。”

他的判断基于三点。一,表象,即观察对象的衣着、气质和走路的姿势。二,内里,观察对象的细微动作和神态。三,再深入,发生突发状况后,观察对象的下意识反应。

一个人可以装扮成另一个人,却始终不可能真正的成为他。

任烟生重新按下“播放”键,继续说道:“由于生理结构不一样,多数男人走路时腿站得比较开,脚掌会呈较小的角度朝向外侧,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外八’,‘内八’在男人中极为罕见。女人则不同,一部分人走路时即便脚掌朝外,角度也远远小于男性,多数的女人是脚掌朝向正前方的,这是正常的走路姿势。”

李洋将酒吧内的监控录像又一次回放。

视频中的两名“男子”在进入酒吧后脚步加快,幅度增大,“外八”向前,并无破绽。但是,稍胖的那名“男子”被吧台旁边的水桶绊倒后,又站起时,他的下意识反应却明显的和先前不一样了。

他用湿纸巾将裤子上的污水擦干净后,先是走出了顺拐的姿势,迈右腿、伸右手,看起来极为别扭。靠近酒吧正门时,他的走路的姿势才和正常人无异,但是,脚步从“外八”变成了“内八”,幅度也忽然之间变小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