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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红颜:红玫瑰书系(13)

作者: 漂漂 阅读记录

第三章 平静中的涟漪

我从来没有妒忌过二叔身边的任何一个女人,但每次提到他的女儿佩琳,这位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女孩子,我心里总有一种酸溜溜,火辣辣的烧灼感。

1

星期三的早晨。

天气出奇的好,十五六度。从地中海飘来的风像多情的情人一样,时不时舔舔你的脸颊。这样的天气才的的确确地感到,耶尔的秋天有着和春天一样的美丽。

湛蓝湛蓝的天空像是一块蓝色的画布,任由调皮的小孩子随便画上几块雪白雪白棉花糖一样的云彩。喜欢早起跑步的人已经在沙滩上留下了一连串让人浮想联翩的脚印。

上午十点钟,我已经带着叮叮在海边做完了它的早锻炼。此刻,它正在小花园玩着一个皮球。

二叔前天到了法国,他从巴黎打来一个电话,说今天要飞到这里看我。我特意去城里买了一些好吃的。想到阿媚一向喜欢吃冰淇淋,还专门挑了一大盒法国最出名的加了碎果仁的巧克力冰淇淋,给她留着。

买完东西,我当然又去了我的“公园”,那是一片不知名的墓地。除了给树上寂寞的麻雀带去松软的面包,我还给伊莎贝拉带去了一束白色的玫瑰。我最喜欢这种不太常见的玫瑰,我想伊莎贝拉也一定会喜欢它,这个可怜的女人这辈子也许都没有收到过玫瑰花。

花放在她面前的时候,我看见她笑了。

这一星期,我感觉自己脸色稍微好了一些。想到一会儿要见到二叔和阿媚,心里不免有些紧张。我不想让别人可怜我。

下午坐出租车到达机场的时候,四周冷冷清清的。虽然这里也被称为国际机场,但规模却远远小于尼斯机场,只有到了旅游旺季,大大小小的旅行团才会把这里塞得满满的。

等了一会儿,广播传出了法语和英语的播音,十五分钟左右,我看见二叔从出口里走了出来。

半年不见,他看上去又胖了一些,苍老了一些,头上戴着一顶流行的深蓝色棒球帽,这故作年轻人的打扮并没有使他变得年轻。

我冲他招了招手,他向我走了过来。二叔个子不高,又挺着一个象征富贵的肚子,走路的样子实在不是好看,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力不从心,就是想大步流星也走不利索。从远处看,他两条腿向外撇着,啤酒肚一颠一颠的,有些像鸭子。

怎么,他一个人?我仔细看了看,阿媚确实没有在身边。

“宝贝,还好吗?“他走到我身边,张开臂膀搂住我,在我左脸颊上亲了一下,“你看,你怎么又瘦了?”他仔细看了看我,似乎有些生气:“你这样子要是让熟人看到,以为我不给你饭吃呢!要是自己不想做,就在餐馆吃嘛!银行里的钱用完了没有?”

我摇了摇头。

“你看你,一天到晚老是不开心的样子。我真是不明白,你发什么愁?你呀,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他摇了摇头。

“没有呀,我很开心的。”看到他在皱眉头,我有些害怕,“你知道,我这个人天生就是长不胖的。”

2

“阿媚呢?”上了出租车,我问他,“她总是嚷着要来法国,我以为你这次会带她一起来。”

“阿媚现在可没有时间来这里了。”

“她在忙什么呢?”

“她嫁人了!”

“什么?”听到他轻描淡写地说这句话,我张开的嘴巴都要合不上了,“她嫁给谁了?什么时候嫁的?”

他转过脸,看我大惊小怪的样子,摆出高人一等的姿势,眼里透着不屑,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女人大了总要嫁人的。”

“你不是很喜欢她吗?”

“我是很喜欢她。可是,你别忘了我可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他在“责任”两个字上特意加重了语气,脸上浮现出一丝骄傲的样子。

“你看,跟我的女人有哪个吃过亏?我最懂得怜香惜玉。她毕竟不能跟我一辈子。所以嘛,我就把她介绍给台湾一个朋友的儿子。两人一见钟情,已经结婚了。”

“你是说,阿媚嫁人去了台湾?”

“台湾?那地方可比台湾好。她已经去了美国,三藩市。我可给她找了一个好男人。”说到这儿,他脸上骄傲的表情更加明显,好像自己的女儿刚刚钓到了一个金龟婿。

“我那朋友的儿子可是真正的美国公民。生意做得也很好,绝不会亏待她的。”

阿媚是二叔那一大堆情人中,我唯一可以称为朋友的。虽然看着同一个男人的脸色,我们俩像是一根枝上的两朵花苞,在不同的季节开放。

二叔是在三年前北京一家高级夜总会的包房里唱卡拉OK时认识阿媚的,她当时是那里最红的小姐。二叔包女人,向来也有自己的原则,毕竟他是有身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