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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闲凉(59)+番外

汤氏看着他。

鬼手张来了气:“他爹那是报应!挑人脚筋的时候,怎么没见他手软呢?风湿老寒腿又算个屁!他要瘸了废了,我欢天喜地弄把轮椅给他去!都说了,孝这种事,论心不论迹,父子俩哪里真有计较这种事的?”

话一说完,鬼手张觉得自己可有道理了,一时露出几分得意的面色,抬眼就要再跟自己老妻理论两句。

谁想到,一抬眼——

汤氏就这么直勾勾看着他:你再胡咧咧,再胡咧咧我抽死你!

鬼手张顿时一颤,一缩脖子,声音立刻就小了下来:“反、反正我的意思就是吧……我这事儿做得的确不厚道,也的确想坑他来着。可本质上也就是让他心里不舒坦一下罢了,也没什么实质性的损害……哎,你干什么去呀?”

话说到一半,汤氏白了他一眼,已经走了。

听得他问,她也没回。

过了一会儿,便抱了一床被子来,走进了里屋,再出来的时候,手臂上已经挽了件外袍。

鬼手张一看,顿时乐了起来:“虽说这天底下,我就服他跟大将军两个。不过他混得,可比大将军惨多了。”

这衣襟上有些脏污。

打顾觉非进来的时候,他们就看见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杏芳斋喝酒的时候弄的。反正是挺狼狈。

汤氏见他这般幸灾乐祸,也是早就习惯了,只拿着那件衣服,也把他一拽。

“这位大公子,当初好歹做了那样多的事。在你这里歇一夜,总不好叫人家穿着这一身再回。我一会儿给洗了,挂起来烤烤。你赶紧回去睡会儿,明一早还要起来给人看诊呢。”

“嘿嘿,我媳妇儿,就是这么贤惠。”鬼手张为老不尊,凑上去就亲了一口。

汤氏立时就给了他一脚:“老不羞的!”

只是踹完了,又忍不住笑起来。

老夫老妻了,一腻歪起来也要命。

当下,叽叽咕咕说着话,便从堂内出去,没一会儿就没了声音。

里屋里,顿时一片安静。

空气里飘荡着一股清苦的药味儿,混合着白云潭般若酒的醇香,有一种似醒非醒、似醺非醺的味道。

炕桌已经被收了起来。

顾觉非身上盖了一床锦被,朝内躺着,也不知到底是醒着还是睡着,忽然便笑了一声。

他翻了个身,也没睁眼,听着外面打更的声音,便睡了过去。

夜已经不长。

但养养神,还是足够的。

长街上,一片的寂静。

只有打更的更夫,打着呵欠,走在道上。

将军府里,东院的灯已经亮起来有许久了。

陆锦惜进屋之后,便将青雀唤醒,让她趁夜安排了几个丫鬟小厮,先去薛廷之那边伺候。

至于回头到底派谁去,怎么去,那得今夜过了再说。

约莫过了有半个时辰,青雀就回来了。

“临安那孩子的确烧了,还有些说胡话。方才一贴药已先煎了,让他喝下,看着倒是好了一些。唉,看着怪可怜的……”

陆锦惜没睡,就坐在书案后面。

陆氏本出身书香世家,自己也是有书房的,且藏书不好,桌上也是文房四宝具备。方才陆锦惜折回来的那一支海棠,就被她斜斜插在临窗的梅瓶上。

昏黄的灯光照着,透出一股艳色。

听了青雀的话,陆锦惜沉默了片刻。

她手指随意地从面前的账册上翻过,思索了一会儿:“既然是真病了,这几日便叫临安歇着吧。没记错的话,他也才十四五的年纪,还一团孩子气呢,哪里能伺候大公子?”

“您的意思是……”

青雀一时又有些惊疑起来:前阵子给大公子的屋里添置了东西,方才回来,又叫人去那边伺候,如今这还是要给大公子身边添人了?

“大公子今年该有十六,差不多也快十七了吧?”

陆锦惜一手支着自己的太阳穴,声音平缓。

“哥儿们到了这年纪,身边总不能只有个书童伺候着。你回头挑俩模样好的来,拟了名单让我过目。回头,房里得有个大丫鬟理事,外头也得有四个伺候的。另给配两个小厮帮忙跑腿儿,临安照旧跟着他也就是了。”

模样好的……

这不就是预备通房吗?

大门大户里这些事情,青雀可算是门儿清。

不过算算薛廷之的年纪,的确是该有了。

所以青雀也没发表意见,自打夫人病醒,就没做过什么糊涂事,眼下这么安排也是应该。

“这事儿奴婢记下了,明日一早就去安排。这天儿还有些时辰才亮呢,您要不先睡下?”

“我昨夜睡得早,倒不妨事。”

陆锦惜笑起来,摆了摆手,只道,“你去给我端盏热茶上来,备盘点心。我这会儿也不困,干脆看看账目。倒是你,忙活完了就去睡着吧,大半夜被我叫起来,好一番折腾,明日可还有更忙的时候呢。”

青雀有些担心,可一看陆锦惜,精神的确是不错,也不好劝什么。

她依言去准备了茶水和点心捧上来,又给暖了个手炉给她兜着,这才出去歇下。

陆锦惜就留在书房里,静坐了一会儿。

她没动茶,也没吃点心,目光只停留在眼前的账本上——这不是府里的账本,而是陆氏的私账。

账上都是当年跟着陆氏过来的嫁妆。

说实话,光看单子,异常丰厚。

可陆氏出身诗书世家,对经营这些东西,没什么经验,加之下面人欺瞒得厉害,十一年下来,竟然已经败了十之七八。

只是因为底子太厚,即便只留下了二三,看上去也堪比寻常富户。

陆锦惜不是陆氏。

她文化程度虽然极高,对诗词书画也略通一二,可并不钟爱。相反,看账查账料理人,她是一把好手。

如今这一本烂账,就摊在她面前。

一眼看去,到处都是手脚。

陆锦惜忍不住就嗤笑了一声:“做得也真是够烂的。只可惜,几年来的账目,要追究必定又耗费心神……”

不必说,这都是“坏账”了。

要追究都没地儿。

所幸她也不是纠结这些细枝末节之人,今日翻账本,也不是为了查旧账这么简单。

她只是琢磨起来,她该给自己找点事做了。

摆在眼下的事情,统共有三件。

其一,薛廷之屋里的事。

安排丫鬟,小厮,屋里再给添置点别的东西,还有回头叫潘全儿去请鬼手张,给看看那跛足,探探他虚实。

其二,印六儿的事情。

该是这个混混,想要进步军营隼字营,只是找不着机会,要求她帮忙。这个要等明日青雀探的消息来了,才能做计议。

其三,琅姐儿的事。

别的孩子都好好的,也就琅姐儿让她暗自记挂。回头得抽空了去找卫仙说话,再说琅姐儿。

三件事,每件都是近期的。

乍一看棘手,细细一想,其实也很无聊,哪一件办不好了也不会死人,照旧没什么意思。

捧着手炉,陆锦惜就这么盯着账本,露出个乏味的神情来。

她干脆拉了一页纸,做了个计划——

就当是她先“借”陆氏一笔钱,当原始资本,划拉划拉回头怎么做,到时候她的嫁妆她也不动,赚得钱添两分利进去,也当她这个便宜娘给孩子们留的家底了。

不同于陆氏工整秀雅的簪花小楷,她的毛笔字,是一片介于行书与草书之间的“行草”。

比行书容易划拉,比草书容易辨认。

写起来,自有一股行云流水之感,因为没有半分停顿,又显得思维敏捷清晰,干脆果断。

陆锦惜早想过字迹不同的问题了。

她前段时间已模仿过陆氏的笔迹,但最好的伪装办法,当然不是继续写簪花小楷,而是假称自己学了一种新字体,破绽便会小很多

所以这几天,她已经让白鹭青雀买了几本新的字帖回来临着,倒也不隐忍怀疑。

当下写起来,没一会儿字便走了小半篇。

旁边点着的灯依旧明亮,窗外的一片黑暗,也渐渐被天光驱散。

陆锦惜琢磨得差不多了,偶一抬起头来,便瞧见了那已经明亮的天光,想起了很久以前,很多个很多个熬过去的夜晚,一时竟觉得熟悉又惬意。

随手将那桌上的宣纸收了,压进匣子,她起了身来,略伸了个懒腰,便从书房走了出去。

白鹭跟青雀正从那边过来,准备请她,这一来倒是撞上了。

“您熬这小半夜也真是,正准备来请您去洗漱呢。”

“正好,我也准备回去洗把脸,清醒清醒呢。”

陆锦惜把已经微冷的手炉,递给了白鹭,才进了东屋。

洗漱用的清水、巾帕等东西,早已备好。

陆锦惜洗漱毕了,才叫传了点清淡的粥来喝着。

待吃完了,喝茶的时候,方才出去了一趟的青雀,便回来了,面上带了几分凝重。

这时候白鹭在外面张罗。

陆锦惜便问道:“怎么了?”

“您昨夜吩咐挑几个丫鬟,奴婢已一早拟了名单。另一则,也打听了步军隼字营的消息。”

青雀倒是把她吩咐的每件事,都记挂心上的,便一一禀给了她。

“龙字营和虎字营,都是咱们大将军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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