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天敌(152)+番外

“地狱不在这个世界,就像天堂一样。”唐骥来时穿的T恤已经揉成了干咸菜,顾颐从衣橱里拿了件衬衣出来,殷勤地替他穿上,“但是这几个世界又是相连的,就像隔着一堵墙的两个院子一样,而这堵墙上是有门的,能推开门,就能去那个世界。”

“血族的地方也一样。”唐骥一副衣来伸手的少爷样儿,连内裤都不肯自己穿了,大大咧咧地往床上一坐,等着顾颐伺候,“但是能不能找到门,找到了能不能推开它,推开了能不能走过去,走过去之后还能不能再回来,那就不一定了?”

顾颐笑起来:“对。不过比起地狱和天堂来,血族——用一个比较流行的叫法吧——血族界很小,其实就是血雾高原那一片地方罢了。毕竟当初始祖是被流放到人间的,所以血族跟人类世代杂居,血族界只是始祖用自己的力量开辟出来的一小块地方,仅供他避世而已。”

“嗯——”唐骥摸了摸下巴,“也就是说,只要能打开门,无论从什么地方都能进入血雾高原?”

“始祖的门可不是谁都能打开的。”顾颐拍了一下把脚都翘起来等他给穿鞋的唐骥,“自己穿!”他还没穿衣服呢,到现在腰上也只裹了条浴巾。

“我给你穿。”唐骥跳起来,嬉皮笑脸地去衣柜里挑衣服。

“你把那个放回去!”顾颐一眼看见他居然还要拿领带,不由得无语了,“我们是要去血雾高原,不是去赴晚宴。”

唐骥悻悻地把领带放了回去:“算了,你不打领带也好。”

他一边说,一边用眼睛贼兮兮地在顾颐的领口打了个转。

顾颐很想扶额:“你正经点吧。我之所以答应跟你们回来,就是因为这里有一个门。不过时间已经经过了六十多年,如果一直没有人加固它,不知道它还是不是能正常地打开。”

唐骥立刻就明白了:“不会是当年你离开血雾高原用过的门吧?”

“说对了。”顾颐微微一笑,“虽然被称为血族界,但并不是随便哪个血族都能进入的,至少要七代以上才可以。而血族界到人间界的门,都是始祖打开的,其中有十三扇门分别设立在十三氏族的秘地,供十三氏族的族长和长老们按时去血雾迷宫行礼。另外还有几扇零散的门,知道的人就不多了。纽约的这扇门,是始祖为了给一个朋友扫墓而特意打开的,并没有告诉其他人。”

“扫墓……”唐骥不知道怎么的,觉得这个词儿用在这里既有点好笑,又有点可悲。

“嗯。”顾颐的笑容也淡了,“这种门其实就是两界的交点,是能量的一种体现,所以也需要维护和加固,就像电动门需要有电一样。但是那处墓地后来被毁了,始祖也就不再使用。不使用,自然就不会维护加固,所以随着能量流逝,它迟早会消失的。至于现在还在不在——祈祷它还在吧。”

唐骥喃喃地说了一句:“不知道菩萨能不能保佑……”

“希望能吧。”顾颐不禁又笑了一下,“毕竟那个门进去就离我当初埋魂戒的地方很近了,如果再去别的门,不但进入麻烦,进去之后也还要走很远。”

“那就赶紧去!”唐骥活力十足地跳起来,“说不定回来我们还来得及再睡一觉呢。”

第122章 魂戒不见

原先的墓地,现在已经是个小公园。只不过因为靠近贫民区,所以一入夜,这里就充满了流浪汉、吸毒者、醉鬼、廉价卖身者以及几个集众多身份于一身的摇滚歌手。因为哪一个看起来也不太像正常人,所以像唐骥和顾颐这样,明明不下雨也会拿一把雨伞的人,就根本不显眼了。

“难怪该隐不想再来了……”唐骥摆手扇开飘过来的一股子大麻烟味儿,朝不远处那几个抱着破吉他不知在吼什么的青年看了看,皱皱眉头,“唱得好难听啊。难怪只能在这种地方唱——摇滚又不是狼嚎,更何况他嚎得还不如狼呢。”

顾颐失笑:“听那个做什么,继续说正事。”

“哦——”唐骥咳嗽了一声,却没有马上说话。刚才过来的路上,他已经把跟柯恩的结盟跟顾颐说了,但下面的话,他倒有点儿犹豫了。

“说吧。”小公园里的路灯被人砸了不少,大部分地方都是黑洞洞的,顾颐的脸也藏在黑暗里,但声音却很清晰,“是关于安德烈吧?查出了什么?他的标本室里并没有什么八代雷伏诺的尸体对吗?”

“对。”唐骥又干咳了一声,“吴鹏、沈静言和张良一起去的,他们……”

“不用解释了,我相信。”顾颐似乎笑了一下,“就这件事,很难出口吗?”

唐骥抓了抓头发:“我怕你会难过……”

“难过吗?”顾颐微微低下头,略有几分自嘲地笑了一声,“的确是有一点的。想当初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连人血都不敢吸……他怕阳光,可没有地下室能让他住,只能在废墟里找个栖身之地,或者在山里找个山洞……白天一来,他就害怕得坐在里面哭……我以为他跟我一样痛恨血族的身份,所以把上帝之血给了他——我想我还能生活下去,但他一个十三代血族,太难了……”

“可能他那时候确实是不想再当血族了。”唐骥无端地觉得一阵难过,拉住顾颐的手晃了晃,“人都是会变的,血族当然也会变。”

“不。”顾颐摇了摇头,“其实是我看错了。之前他被亲长豢养的时候过得可不错。所以他不是痛恨自己是血族,而是痛恨自己为何如此的弱。他渴望力量,因为有了力量,就可以让他过上从前那种生活。而如果使用了上帝之血,他就会变回普通人。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要在战后过着艰苦的生活,而且很可能一辈子都只能如此,他怎么会甘心……”

“那就更不关你的事了。”唐骥把他拉过来,搂住他的肩膀,“说起来,这样也不错啊,要不然他把上帝之血用掉了,我现在怎么办?”

顾颐不由得微微一笑:“关你什么事,你又不用那个。”

唐骥有意逗他高兴:“哎哟,怎么不关我的事?想想看,要是没有那个,再过四十年你青春如旧,我却体力不支,恐怕就得被你压死了吧?”

“四十年……”顾颐在他腰眼上捅了一拳,“四十年之后你都快七十岁了,谁还有兴趣!再说了,好像现在我就压不住你似的!”

“这可不公平啊。”唐骥抓住他的拳头,手指暧昧地在他手背上抚摸,“你再这样,我可就要用武器了。对了,你说圣光手铐怎么样?”

“滚!”顾颐笑斥,却没把手抽出来,“好了,说正经的。既然这样,那么很多事情就都清楚了。”

“嗯。”唐骥听他的声音恢复了平静,才放下心来,“首先,老韩是他杀的。孟菲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当然也都在他手里。”

顾颐接着说,“地下车库的杀人场面无疑也是伪造的,所以周代和小安——如果还活着,都在他手里。”

唐骥有点疑问:“如果他已经能升到九代,为什么还要孟菲和小安呢?这样他也只能得到两个八代,并不能再帮助他升级啊。”

“这是我的错。”顾颐缓缓地说,“我告诉他小安是不一样的。等小安长大,他的力量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安德烈手里的那个八代显然很普通,所以安德烈开始是不想用他的,只是他杀了吴战山之后,却没能把郑原也灭口,所以为了掩盖自己,不得不用。想不到,康德劫持人质,倒救了郑原。”

“不对!”唐骥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你是什么时候告诉他小安的事的?算算时间,孟菲失踪的时候,应该跟你见到他的时间差不多吧?而且小安是小安,孟菲是孟菲,你难道也跟他说起过孟菲?”

顾颐猛地一怔:“……你说得对……所以……”安德烈是怎么知道孟菲肚子里的孩子是个血族后代的?这一点,他相信吴战山绝不会透露!

“是别人告诉他的。”唐骥肯定地说,“吴会长绝不会透露这种消息。八代——的确是有一个八代知道这件事的!”

“寒云。”顾颐低声说,“安德烈抓到了寒云。没错,我遇见他的时候,正是在你们被研究所伏击的那道街道上。如果他在那里救了寒云,那么后面的事就顺理成章了。”

“本来这个计划是挺不错的。”唐骥冷笑了一声,“他演得也很像,连自己的手下都干掉了。但我提请去查他的标本室,他就没办法了,因为他不可能让标本室里立刻多出一具八代雷伏诺的尸体,所以他就跟工会内部的人合作了。说不定他早就——不,应该不会。”唐骥又推翻了自己的想法:“如果早就合作,他也用不着吴会长了。”

“对。”顾颐赞同他,“合作应该是临时的,应该是在你提交申请之后,那人才去找了安德烈。这机会很好。安德烈手里有资金,还有两个特殊的八代,这都是资本。如果说用普通血族的血制出来的药物副作用强烈,那很可能是因为血族与人类已经不是同一种生物,有强烈的排异反应。但是小安他们本身就有人类的血统,很有研究和试验的价值。”

他越说声音越冷。想到那个发育比普通孩子要缓慢,至今还不会说话的小安,心里就是一紧:“小安本身,可能就已经证明了这种方法可以延缓衰老。”

上一篇:小情歌 下一篇:苏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