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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敌(51)+番外

“唔——”唐骥摸了摸下巴,“在海天后街那一次,只有你跟着我过去了。”

“我是怕丢了工作。”顾颐面无表情地说。

唐骥笑起来:“不管怕什么,反正你过去了,就证明你的胆子至少比李天翌他们要大多了,也比他们冷静多了。而且我想,为了不失去这份工作,你肯定会全力帮我的,对吧?”

“您说得对。”顾颐暗暗叹了口气,不过不是为了工作,是为了生存。

正事说完,卧室里有一阵的沉寂。唐骥望望那张舒适的大床,干咳一声,随手拿起顾颐手边的一叠东西:“如果没什么事就早点休息吧,你今天白天也没怎么休息,还吹了风——这是什么?你对珠宝感兴趣?”那正是吴鹏拿来的个人珠宝展览会的宣传图册。

“只是觉得这颗红钻石的故事听起来很有意思。”

唐骥笑了笑:“宣传而已。至少我就没听说过叶卡捷琳娜二世让人去捕捉过什么吸血鬼。更不用说仅靠人类骑士去得到血族始祖的血了。”他随意地把宣传图册又扔到了一边,“你要是有兴趣的话,去看看也不错,毕竟红色钻石的确十分稀少。如果这图没PS过,这个颜色也是比较少见的。不过要是说它的来历嘛,那就呵呵了。”

顾颐抬起眼睛看着他:“唐总觉得这都是瞎说的?”

“显然啊。”唐骥耸了耸肩,“永生之血?好,就算它真是该隐的血吧,它怎么封得进钻石里?把钻石钻个眼儿,掏空了?血灌进去,再封上?真要是出现一颗有液态内含物的钻石,那就根本不需要宣传了,单是这一点就足够让它闻名世界,哪还需要编这种故事来做噱头呢?”

顾颐听着他侃侃而谈,笑了笑。说得很有道理,但是,首先不是应该说吸血鬼根本就不存在吗?可是听唐骥的话,似乎取得吸血鬼的血并非不可能,只是人类骑士干不过血族始祖而已。

单凭这句话,你就暴露了啊唐总。而且,这个故事虽然大部分都是瞎编,却也有部分的真实,比如说——血雾迷宫。

顾颐微微眯起了眼睛,眼前仿佛又浮现出那永远不会散去的血色雾气,在灰色的迷宫里像无数条大小不一的绸带般缓慢地流动。只有高阶血族才知道,始祖该隐沉睡之地,的确就叫做“血雾迷宫”。

在血族当中,“血雾迷宫”是个不算秘密的秘密。高阶血族都知道,然而他们基本不会主动提起。因为那个地方是始祖沉睡之地,而且——很有可能是永眠之地。

作为不死生物,血族的睡眠有两种作用:其一是躲避阳光,打发白天的漫长时光;其二是为自己疗伤。其中前者是住在人间的低阶血族的生活方式,后者则可以用吸食鲜血来代替。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睡眠叫做永眠,意即长睡不醒,其实也就相当于血族的死亡。这种方式可以是因为厌世而主动,也可以是因为受伤实在太重而被动触发,但不管是哪一种,如果某个血族进入永眠状态,基本上也就是跟这个世界告别了。

而始祖在血雾迷宫中的睡眠已经超过了千年之久,以至于在血族内部已经传说始祖陷入了永眠,不会再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了。

这种说法是有根据的。如果有通晓血族历史的人,就会从无数卷帙中找到那些零碎的片段,并把它们缀连成一条线索:在三代血族灭绝了二代血族之后,他们发起了千年争战;每一个三代的上古者都想统一血族,但他们的后代只想和平相处,因此无人执行他们的命令,致命他们陷入了深眠,还留下一条诅咒——当他们从休眠中醒来时,血族将会血流成河。

这是血族历史的记载,然而早就有人发出质疑:三代血族有近神的力量,怎么会因为后代不执行自己的命令就被迫休眠呢?即使后代不肯动手,难道他们自己就不能动手了吗?如果他们真的这么软弱,那么二代血族——亦即他们的父辈,也不会灭绝了。

所以于书本之外,另一种说法逐渐浮出水面,那就是:三代血族并非因为后代的不服从而休眠,而是始祖将他们封印了,以免他们的战争毁灭整个世界。但是因为十三名上古者力量太强,始祖虽然将其封印,自己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个代价甚至不是鲜血能够弥补的,所以始祖在封印完成之后,就于血雾迷宫中陷入了深眠。而且——很有可能是永眠。

这个消息听起来有点违反历史,但有一条有力的佐证,那就是属于梵卓家族的圣器——尸手。

尸手,据说就是始祖该隐的一只左手,这只左手里蕴含着世界的秘密,只可惜无人能够参详,因此这件圣器的作用比其它圣器要小得多,只能当作一种精神支持。

且不论世界的秘密这种事究竟可不可信吧,单说始祖如果不是受到了巨大的创伤,怎么会被砍下一只左手,且还成为了后代氏族的圣器呢?须知圣器便是第三代的上古者留给自己后代的,所以这只左手,很有可能就是第三代在抗拒始祖的封印时砍下的。

手都被砍掉了一只,可见始祖受的伤一定很严重,那么陷入永眠的可能性就极大了。

这种消息如果传播出去对血族简直太不利了。失去了始祖,失去了二代,再失去了上古者,连第四代也在漫长的时光中渐渐消失,只靠五代血族统领大家,就意味着血族的力量损失了一大半。而且对于血族而言,始祖不仅仅代表力量,还是一种信仰,信仰都不存在了,族群又将如何为继呢?

所以这个消息对低阶血族是绝对保密的,只在五代血族中传播,也就是只有各氏族的族长才知道。而对外的说法是始祖厌烦了这个世界所以才让自己进入了沉睡,某一天,也许当血族重新在这个世界上称雄的时候,他还会醒来。

不管怎么说吧,血雾迷宫这个名字,十代以下的血族是根本不知道的,所以一个图册的宣传资料居然能使用这个名字,就证明编出这个故事的人,已经接触到了一些秘密。

安德烈·莫洛佐夫。或者应该叫安德烈·乔凡尼。在顾颐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只是个新生的十三代血族,连清晨的阳光都抵挡不住。但这样一个出生于西伯利亚,连姓氏都是“寒冷”之意的低阶血族,确实是知道血雾迷宫这个名字的,因为,那是顾颐告诉他的。

第42章 上帝之血

“嘿——”

眼前晃动的黑影把顾颐又从沉思里拉了回来。唐骥在他面前摆着手:“你又想什么呢?”

“没什么……”

“担心你的日光性皮炎?”事情谈定,唐骥又恢复了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别担心,这么漂亮的脸,我怎么忍心让它受伤呢?”

他一边说,一边习惯性地伸手,在顾颐脸上摸了一把。

因为这几天唐骥敬而远之的态度,顾颐真没想到他竟然会故态复萌,猛地往后一仰头,还是被唐骥的指尖从脸颊滑过。微微有些粗糙的指腹,却带着不容忽视的温暖,仿佛火苗一样,如果落进干草里,就会随时腾地燃烧起来。

唐骥这也是干惯了的事。美国那边儿风气开放,他长得又好,到哪儿都受欢迎,加上天生的撩贱脾气,就养成了这个动手动脚的毛病。

不过撩贱这种事也要看对象的,大家都知道是玩笑那就没啥,如果有一方当真就没得玩了。所以唐骥一知道顾颐是个真GAY,顿时收敛了很多。谁知道今天聊天聊得有点起兴,他又得意忘形了,不但顺嘴调戏了一句,还顺手伸了爪子。只等到顾颐这一躲,他才突然想起来这事不对劲儿,顿时手就僵在半空了。

两人面面相觑,还是唐骥脸皮厚,眨了眨眼睛,硬是若无其事地把手收了回去,还顺便捋了捋自己的头发:“那什么,我那儿有种特制的防晒霜,短时间隔离一下阳光还是没问题的,等我明天给你。到时候再加上头盔什么的,应该就不会晒伤了。”

他说到这里,发现顾颐还是直直地盯着他,唐骥再厚的脸皮也有点顶不住了,干咳一声,从桌子上起身——没错,他刚才就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呢:“我先睡了,没什么事你也早点休息吧。不是今天下午还有点不舒服吗?脸也冰凉,冷的话多穿件衣服。”

他一边说,一边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脸上有点发热,简直不敢再看顾颐的眼睛了,走到床边笔直地躺下去,又开始扮演咸鱼。同时在心里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再叫你手贱!真要是把人撩上了,看你怎么办!

顾颐仍旧坐在椅子上不动。因为他赫然发现,露了破绽的不只唐骥一个人,如果不是唐骥提起,他竟然忘记了自己“有严重的日光性皮炎”,根本不应该跟他们去玩什么野外真人CS,更不用说还答应唐骥要照顾李天翌和丹尼尔了。

疏忽了。这几天先是弗林后是安德烈,对他的冲击太大,以至于在唐骥面前他都有些心不在焉,刚才居然还让唐骥摸上了他的脸。幸好只是指尖触到,今天又因为下雨气温略低,若是天气再暖和一些,单凭他触手生凉的体温,就会引起猎魔人的怀疑。

不能再住在这里了。甚至在风宇继续工作下去也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但是现在不行,弗林的问题不解决,他的行踪一旦暴露,宁静的生活就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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