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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敌(68)+番外

一辆轿车从路边慢悠悠地驶过,似乎在找停车的位置,但后座的玻璃摇下,里头露出了黑洞洞的极像枪口的圆管。噗地一声轻响,里头射出的不是子弹,而是一个黑色的魔法球。

这当然不是正常的枪,射出的魔法球也不像真正的子弹那么疾速,不过在普通人看来仍旧是一掠而过,根本看不清是什么东西。

但顾颐看得清清楚楚,那个只有指肚大小的魔法球内一片深黑,而那深黑还在不停地蠕动——那不是什么颜色,而是至少百余只魔法飞虫。

虽然隔着魔法球的外壳无法辨认内部的魔法波动,但顾颐也能猜到这些魔法飞虫的作用:不是放毒,就是致幻,总之是要搅乱会场,支援里头的血族。

这些飞虫本身或许不会令人当场致命,但现在里面已经有点乱了,如果再被大面积惊吓发生踩踏,后果就不堪设想。顾颐眼睛猛地一眯,一只蝙蝠突兀地出现在黑球前进的方向上,双翅一展,撞了上去。

魔法球的外壳在空气中摩擦,波地一声在距大门不远的地方爆开。但是里头的魔法飞虫还没来得及展开翅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蝙蝠双翼一张,将它们全部包裹了进去。蝙蝠随即化为一片黑雾,向内一收,波地一声轻响,这个新的黑球缩小到只有绿豆大小就爆了开来,一点儿灰色的东西飘下来,如同燃烧之后的灰烬,被风一吹就看不见了。

已经开过去的轿车猛地一歪,随即又强行打正,拐过马路不见了。周代吃惊得连头都从顾颐领子里探了出来:“你,你把那个——”他在研究所的时候基本都被关在试验室里,很少见到别的血族或者异种。遇到顾颐,他又无法准确地感应顾颐的能力,只是隐约觉得他很强,今天才算见识了顾颐的手段。

“那是研究所的车?”顾颐盯着轿车驶去的方向,又向小巷里退了退。他准备要化身跟踪了,但是大白天的一个大活人突然消失,只留下地上一套制服,这如果被人看见,会吓出神经病来吧?

幸好这条小巷并不是正式的道路,只是两座楼之间的一条夹道,左边是展览中心,右边是个什么公司,两家各筑一道围栏,贴着围栏安装的都是什么变压器之类,中间只空出一米多点的地方,并没有人会从中通行。

不过,没有人会通行,却并不代表没有别的生物会出现。

就是退了这一步的距离,光线就仿佛突然暗了下来。

本来今天并不下雨,虽然天空还是发灰,但仍有几线阳光。即使这段空间狭窄,两边又有树木遮挡,也不应该昏暗得好像快到傍晚了一样。

顾颐缓缓转过身。真是大意了,早知道有些人与植物有特别的亲和力,但是因为刚才的分心,还是踏进了陷阱。

树后面转出一个人来。其实那棵树是紧贴着栏杆种的,后面根本没有容人的空间,但是那个“人”就是从后面走了出来。昏暗的光线下,一双颜色极浅的眼睛好像瞎子,如果仔细去看,就能发现其中一只颜色特别混浊些——那是真·瞎眼。

第56章 光辉岁月

弗林虽然只有一只眼睛能视物,但他的视力一向比普通血族还要出色,所以他一向以自己的眼力为傲。不过这会儿,他说的第一句话却是:“险些就看走眼了。”

周代感觉到了从弗林身上传来的压力和危险,本能地连头都不敢露出来,紧紧缩在顾颐胸前。在这里,他就觉得自己仿佛缩在一个防御罩中间,外面的人根本无法发现他。

也许这就是他没有发现顾颐是同类的原因?但是顾颐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掩盖身份,甚至连同类之间的血液联系也能断开的呢?

周代的思维有一瞬间的发散开去,不过马上就被弗林的声音又拉了回来:“那天翻车的时候你都没动静,我都怀疑自己是认错了人。要不是今天看见你动手,还真是被你骗过去了。”

顾颐仍旧沉默着。弗林往前走了一步,紧紧盯着他低压的帽檐下露出的半张脸:“我们见过。在密堡。”

密堡,是诺菲勒族长居住的城堡。与大部分血族古堡处于人间界与血族界交界处不同,密堡是完全建筑在血族界内的,也就是说从人间界看不到它,没有血族带领,人类就根本不可能进入。

这很符合诺菲勒一族避世的习惯,而知晓他们习惯的血族,也绝不会把普通人类带进他们的地盘。尤其是族长居住之处,即使是其它氏族有身份的人物,也会注意礼貌。不要说完全不相干的人类,即使是有宠爱的血奴也不行。

既然这样,弗林能在密堡里见过的人,就只可能是血族了。

“你身上一点血族的气味都没有——”弗林深深吸了口气,独眼里略有点疑惑,“我记得当初在密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不是这样。”

顾颐这才慢慢开口:“那也许是你认错了人。”

“认错人?”弗林嗤笑,“我绝不会。那时候你是梵卓族长的司机,一个八代,对吧?”

他不等顾颐说话,又补了一句:“不过,我想那个身份应该是经过伪装的,要不然就是后来又有更高阶的血族给你提升了等级,否则——”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危险起来,“否则一个八代,是干不出后来那么多事的。”

顾颐再次沉默了。不过弗林也并不要他的回答。他绕着顾颐转了半圈,独眼里闪出了兴奋的光芒:“无名者弗朗西斯,通缉令上的第一名!他逐一偷走了三个氏族的圣器——迈卡维族的魂戒,乔凡尼族的屠刀,还有梵卓族自己的圣器尸手。那个时候他甚至还没有名气,以至于一时之间,各个氏族都开始担心自己的圣器,唯恐哪一天去看的时候就消失不见了。”

这几个名词一个个从他嘴里吐了出来。周代尽管从来没有接受过血族应有的教育,但是有些信息是通过血脉传递的。即使他的血脉十分混乱导致初拥前的记忆都丧失了,但这些从未听过的名词仍旧给他熟悉而震撼的感觉,甚至已经不再需要跳动的心脏都随着弗林的话砰砰地响了起来——圣器,听起来是非常厉害和重要的东西,三个氏族的,居然都被顾颐偷走了?

“迈卡维的疯子们一向神经错乱,即使对圣器也没怎么当回事,更没有深藏密敛,而是就摆在城堡里最显眼的地方。但是没有人敢轻易走进疯子的地盘,因为他们发起疯来的时候可不管你是谁……”弗林紧盯着顾颐,语速不由自主地又加快了一点,“大概疯子总是敏感的,所以他们跟圣器的联系反而最紧密,圣器才离开摆放的位置,就有人发现了,之后他们就展开了大搜捕。但是最终,他们死掉了一个八代,魂戒还是消失了。”

弗林稍稍停顿了一下,看顾颐没有说话的意思,便径自继续下去:“迈卡维的圣器丢失的时候,还没有引起特别的注意,毕竟大家都知道那是一群疯子,弄丢了什么东西都不稀奇。但是乔凡尼可不一样,他们最知道一件东西的价值,对自己的圣器当然更是恨不得用一百个保险箱锁起来。如果有可能,他们说不定会把圣器藏到血雾迷宫里去,毕竟那东西价值无法衡量,而对他们又不是特别有用。”

屠刀,顾名思义就是一件可怕的武器。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这件武器曾经造成了五百万人的死亡,而且每个被杀者的灵魂都被强行禁锢在屠刀之中。这些灵魂都带着自己的诅咒,从而使这把刀带上了无尽的怨愤,更超出寻常的武器。

每个被禁锢的灵魂都是这把刀的囚徒,也会成为持刀者的奴隶,可以说,一旦手持屠刀,就等于拥有了五百万个亡灵战士。仅就本身的武力而言,屠刀还胜过同为圣器的刑斧,毕竟后者提升的力量还要受到持斧者本身能力的影响,而屠刀则不论主人如何,都能赋予他同等的助力。

这件武器当然威力巨大,不过对于以世界为商品的乔凡尼族来说,却偏偏没有很大的用处,所以他们就把这件圣器当做独一无二的贵重物品,真正的深藏密敛,除了族长之外,再没有第二个乔凡尼知道它放在什么地方。

“但是——”弗林把语速又放慢了些,“即使保藏得再严密,屠刀还是丢了,甚至都没有人知道它是什么时候丢的,又是被谁偷走了。”

顾颐终于抬起头,微微笑了一下:“其实这个挺简单的。一个商人,对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当然会放在最让他安心的地方。而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个地方,也就意味着没有第二个人来特别看守——对付一双眼睛,当然比对付一百双要容易。”

“所以你承认了?”弗林丑陋的脸因为兴奋而抽动了一下,显得更加难看了,“你就是那个偷走圣器的无名者!”

他要说的话还没有说完:“两件圣器丢失之后,其他氏族都如临大敌,对自己的圣器严防死守,但是即使如此,梵卓族的尸手还是丢失了。”

顾颐笑了。那是他想遗忘的历史,却也是他的光辉岁月——即使有路易的指导和协助,但真正出手的从来只有他一个人,可以说,是他以一己之力,搅得十三氏族都坐立难安。尸手的丢失虽然有做戏的成分,但为了这戏能演得逼真,梵卓一族的确派出了八位精英看守尸手。但就是在这样的层层防备之中,他还是顺利把尸手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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