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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敌(96)+番外

刹那之间,荆棘枭纹身泛起微光,光线虽然不强,但在前方流动的迷雾却突然散开,露出十几米外的一段马路——SUV撞在前方的商务车尾,驾驶室车门内陷,司机被卡在车座上,而另一面的车窗外,正趴着一头狼人,已经捣碎了车窗玻璃,正打算伸进爪子去抓人。

纹身的微光照散迷雾,狼人受惊,猛然转头。唐骥看得清清楚楚,说是狼人也不是特别确切,因为这头狼人背后有一对极小的蝙蝠样翅膀,看上去软弱无力地耷拉着——又是一头混合种。

与他们在野战场碰到的那头混合种有些相似,这头混合种狼人的眼睛也是混浊的,似乎只存本能,却并没有什么理智,一见唐骥,立刻嚎叫一声,抛下车里的人,纵身扑了过来。在它跃起的时候,那对蝙蝠翅膀也跟着扑腾,让它跳得更高,跃得更远。

唐骥离它并不远,狼人一跃,便到眼前。狼人的力量本来很强,现在混进了魔鬼血脉,这一踏地起跳,坚硬的水泥路面都被踩出了细微的裂纹,可数十年而知这一下扑下来该有多大的力量。

猎魔人再强,也只是普通人类,在绝对力量上无法与狼人抗衡。对唐骥来说,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向侧面闪躲,避过这全力一扑再行反击,毕竟混合种智商不够,只会凭本能行事,攻击起来不够灵活多变。

唐骥脚步一错,整个人向左一移,却突然又收回,不退反进,猛地撞进了狼人两条前腿之间。只听噗地一声,地上飞溅起一点水泥碎屑,正在唐骥刚才想躲闪的方向,如果他真的往那个方向躲,正好挨上一枪。

混合种狼人完全没有注意到子弹,只管兴奋地张开大口,对着唐骥就咬下去。然而才张开嘴,下巴上猛然一痛,一把银光闪闪的小刀已经穿破坚韧的狼皮,插进了血肉之中。

狼人并不惧怕银器,但是刀身上雕刻的圣符对它们却是伤害,何况秘银刀坚固锋利不下于钢铁,这一刀直插下去,就要截断它的动脉血管。

只听一声闷响,唐骥被撞得跌出三米之外,混合种狼人仰天长嚎,但这一仰头,颈中鲜血便如喷泉般直冲出来,连同秘银刀都被鲜血带了出来。

狼人轰然倒下,还在抽搐,戴维已经跑过来,将司机从车里拽了出来。

司机受伤并不重,只是腿被变形的车门挤住,皮开肉绽但骨头没断。可他已经快要被吓尿了,说个话牙都在捉对打战:“这,这什,什么东东西?”

唐骥滚过来。他两条手臂都被刚才那一撞震得发麻,额角上被狼牙划出一条红痕,幸好还没有破皮,倒是左小腿上被子弹擦过,已经见了血。

司机左看右看,最后还是觉得唐骥是同胞,带着哭腔又问了一句:“这怎么回事啊?”

这种情况之下,唐骥再能忽悠也没办法了,毕竟司机可能要跟着他们一起逃命,总不能跟他说这只是在做梦。

“别问了,现在很危险,你要是不想死,咱们得想办法冲出去。”只好等出去之后,再想办法用催眠抹去他这段记忆了。

“我,我走不动……”司机真的要哭了,指着自己的腿。

戴维不耐烦地说:“骨头还没断呢,怎么不能走?你不走,就自己在这呆着吧。”

司机哭丧着脸看唐骥。唐骥叹了口气:“去那边。”

戴维瞥了一眼,唐骥指的那边是一片草地,虽然草可齐膝,但无论如何也藏不住人:“去那边?”

“那边应该是一排共享单车,左边有个花坛,右边停了一辆抛锚的公共汽车。”唐骥肯定地说,“我刚才就是从那边过来的,不会记错。我们到那边去,至少有隐蔽的地方。”

幻境可以欺骗人的眼睛,但不能把原有的东西变成没有,即使幻境把那里变成了一片空地,子弹也不可能真的穿透花坛或汽车。

“你没记错吧?”戴维搭箭上弦,“要是记错了,咱们这一路过去,说不定就成了活靶子。”

唐骥把司机拖起来:“从左边走,单车可以挡一下,但是车后面也许还会有东西。”

“已经三头狼人了,这些混蛋手里到底有多少怪物!”戴维恨恨地说。

“一定还有。”唐骥看起来镇定,心里其实已经急得像火烧屁股,“事情不对,他们这是下了血本来围攻我们。”

“你这计划怎么回事?”戴维斜了他一眼,“不是说我们去抄医院吗?现在倒成了他们包抄我们了?你这计划是不是泄露了?再说这个时候,鹿和沈那边应该动手了吧?”

唐骥闭紧嘴唇没有回答。的确,按照计划,只要被惊动,研究所多半会放弃围攻他们,撤退回去躲藏起来。但现在事情完全不对,比如说,如果是来抢“孟菲”的,为什么现在出现的几头狼人都是神智不怎么清楚,只懂本能杀戮的?难道他们就不怕这些狼人把“孟菲”也杀了吗?

或许,他们就是来杀人的?唐骥突然有了一个猜想:研究所不但要杀他们,还要消耗掉一些不成功的试验品。但他们为什么要消耗试验品?难道说,他们是要精简人数,准备转移?

一定是有人泄漏了计划,而且泄漏的极可能是他们真正的计划!但是,究竟是谁呢?

唐骥不由自主地抬头往上方看了一眼,虽然什么也看不见——顾颐,你现在在哪儿呢?

第79章 反袭

张江区,一座旧楼。

这里原先是个规模颇大的化工厂,后来原厂往郊区外迁,就只留下了一座仅有两层的楼。据说是一直想出售给房地产公司,但因为价格问题,始终未能脱手。

如今整个厂区已经无人居留,只是存储一些旧仪器,偶尔会有车辆出入,仿佛在处理那些旧东西。

化工厂周围的地形都差不多,都是工厂外迁留下的旧址,有些已经在开发计划当中,但要完全建设完毕,也还需要好几年的时间。

天空不知何时又飘起了雨丝,厂区里停着两辆集装箱车,有人正在往上抬什么东西。有些是外面蒙着布的笼子,有些则是瓶瓶罐罐,还有不知名的仪器和药剂。

小松博士站在楼门口,不断地催促那些人:“快点!小心不要把东西打翻了。”

在他旁边的人,正是跟他一起前往城中村,又跟他一起撤退的助手,此刻有些慌乱:“博士,我们是要去哪里?”在这里安顿下来才两年,这么快就要搬迁,让他有些心神不宁。

“换个地方。”小松的脸色也是阴沉的,“这里不安全了。不过不需要太担心,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了他们的全部计划,这次派出的人足够围歼他们,现在换个地方,只是为了保险起见。”

助手仍旧有些不安:“我们是不是换一个城市?这里的人实在太多了,如果我们换个小城市……”

小松摇头:“以前我们只是研究,需要的研究材料比较少,但现在是需要进行药物临床实验,不在大城市,怎么可能有足够的实验对象?毕竟我们跟异种的合作获益有限,只有研制出合适的药物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

助手小心地说:“可是那位梵卓族长似乎是想让我们搬离这里……”

小松哼了一声:“他当然希望我们搬去一个不引人注目的地方,只研究血脉混合。要不然,当初他又为什么支持我们?在欧美那边就有类似的研究了。他资助我们,就是为了研究血脉混合,研究如何让血族突破世代的限制。但是那样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我们终究是人,又不是异种,就算研究出来了,难道还能拿来自己用吗?”

助手下意识地左右看了看。小松瞥了他一眼:“不用看,他们的人现在不在。听说梵卓族长受了伤,那几个都赶回去了。”

“受了伤?”助手大吃一惊,“谁伤了他?是猎魔人吗?他,他可是五代啊,猎魔人有那么厉害吗?要是他们连梵卓族长都能伤到,那我们——”

小松一摆手:“不用那么紧张。血族天生就被阳光、银器和圣物克制,这才是猎魔人能猎杀他们的关键。但对我们来说反而没用,我们派出去的可不只是那些混合种——对付猎魔人,还是枪更好用。”

“能杀掉他们吗?”助手有些担忧,“混合种也是受到克制的……”

小松漠然地说:“那些实验品已经没有用了,留着它们反而不好管理。如果当初不是高桥博士非要留下它们,237号根本就不会逃出去,更不会引起猎魔人注意,我们或许就没有今天的麻烦了。才安定下来两年就又要搬迁,对研究很不利。我们应当吸取这个教训,趁这个机会把所有无用的实验品都派出去,能全歼猎魔人当然好,即使不能,也能重创他们,实验品也算死得其所了。”

两位博士有些不合,研究所里的人都心知肚明。论专业水平,当然是小松博士更高,但高桥博士背景更强。并且她有两国国籍,以前从旅游团里弄来的实验品,以及这次研究所迁址和临床实验项目都是她在经手,所以要说对研究所的重要性,两人不分伯仲。

因为这个,所以对两位博士的矛盾,下面的人从来不插嘴。这名助手虽然更偏向小松,但他家在日本,也不敢得罪高桥,于是小声说:“其实这事都怪詹森。要不是他逃出去,又拿着那些药当作毒品去贩卖,也不会惹出这么大的麻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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