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行情书(69)
“别说不是你!”
“当然是我。”
他凑近我耳朵,用极轻极低的声音说,“不过你这会儿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向警察告发我吗?单纯的孩子。”
那一瞬间,我想起李文若了。
基因真是可怕。
他那个女儿,将他血液里的虚伪阴毒,继承了十成。
李润安,应该很喜欢那种将人玩弄于股掌之中,或者看人在他面前瑟瑟发抖的成就感吧,在我沉默后,又饶有趣味地说:“不过你放心。我不会给你和她一样的下场,你这么可爱漂亮,我可不忍心将你结果了。等会儿我会给你多拍几张照片,保证以后你能随时看到自己叉/开双腿的样子……”
该不该说我荣幸?
见识到一个平素衣冠楚楚的成功人士,私下里最龌龊下流的一面。
那之后的一切,我没办法用语言来讲述了。
他就和所有电视小说里,那些凶相毕露的禽兽一样,而我,神经绷成了一条极细的线,捶打踢踹顶咬,所有手段用尽,终于在一个他被折腾得怒极反笑,好像觉得极其有意思,征服欲更盛的瞬间,拔下了头发上那一个发梳,狠狠插进了他脖子。
那个发梳不算贵,是我周内在校外精品店,多番比对,花了八块钱,专门买的。
它插在头发里其实不打眼,就像一个水钻点缀,很普遍的,会招女孩子喜欢的细长发卡。可拔/出来却会让人发现,它几乎多半个巴掌那么大,看上去像一把略弯的小梳子,插进头发的前端削薄尖利。
脖颈上鲜血直流,李润安整个人,变成了发狂的野兽。
我真正激怒了他。
我深知彼此力量悬殊,在那一下后,连滚带爬地往门口冲,没到客厅,又被他拉了回去。
他的血流了一地,将我拖拽一路,看着那一道道血痕,我浑身几乎失了力气,因为那个场面,实在太像凶案现场了。
我发疯一般地喊叫起来。
我并不想死。
意识到这一点时,我怕得流泪了。原来生死一线是那种感觉,直到真正遭受到死亡威胁时,人才能看清自己内心的想法。
我想活,还想好好活。
得第一,交朋友,考大学,有一个美好的,自由独立的未来。
我那一脸泪水,应该真正让李润安兴奋起来了吧。
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变态。
兴奋得眼睛都红了。
不过那也是他最后的畅快了,因为在那一刻,我们俩都听见“砰”一声巨响,那是别墅中厅,落地玻璃门被瞬间击碎的声音。
他应该没想到,警察会找到南山脚下,他这座私人别墅来。
我也没想到。
毕竟那个地方实在偏远僻静。
好在,一切终于结束了。
我也没受多大伤害,是跟在一群警察后面,一路走上警车的,许是看我一身狼狈,还有两个女警察一直安慰我。
不过,返回北城的路上,秦警官很不客气地训了我一顿。
我也有些后怕,但是想到李润安灰头土脸被拷着双手,压上警车的样子,又觉得无比痛快。
他藏尸的地点,就在那座别墅后花园。
而且还不止一具。
他完了。
李文若也完了。
我那个妈的好日子,也到头了。
我无法形容自己究竟有多轻松,秦警官再怎么说我胡闹,我也不往心里去,在笔录后,拆开已然乱糟糟的丸子头,卸下皮筋,将那个迷你号、小U盘式样的录音笔递给了他。
有个女警察很好,见我衣服染血,将她的外套给了我。
刚才回宿舍,换好衣服,我便将那件血衣大概洗了下,团成一团,当成垃圾扔掉了。
扔垃圾回来,楼道上空无一人。
不知道哪个宿舍有人周末没回去,清透且颇具穿透力的歌声,从里面传了出来。
那是张韶涵的——《梦里花》。
她唱:
唯一纯白的茉莉花
盛开在琥珀色月牙
就算失去所有爱的力量
我也不曾害怕
天空透露着微光
照亮虚无迷惘
在残垣废墟之中
寻找唯一梦想
……
走到宿舍门口时,我忍不住驻足,将那首歌听完了。
很好听。
第33章 情书 “谈恋爱被抓住很光荣?”……
2010年10月31日/星期天/晴
昨天下午, 在我写完日记后,李文若来女生宿舍找我了。
这应该是意料之中的事。
可也许是因为李润安进了警局,我心里过于放松, 所以在敲门声响起时,没意识到可能是她。
我以为是李书会或者谁,提前来了宿舍, 便直接开了门。
“你个贱种!”
几乎是在开门的那一瞬,李文若便扑过来抓我脸。